1、2014年年6月月 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解释:两小时了解税务风险的作者张剀认为,这一静态的定义并不能很好地揭示税务风险的本质。他认为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实际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1、税务风险概念:2、税务风险范围: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3
2、、税务风险产生原因:(1)主管税务局原因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同一涉税业务存在不同理解,这直接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同时,纳税业务在相关业务中表现出主观态度,不同税务机构对税收制度的理解大多不同,这都是税款征纳双方较难做到“沟通中的认同”。企业税务风险因此而出现,并且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大有小。3、税务风险产生原因:(2-1)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原因: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任何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这一客观状况却与税收本身具备的强制性存在矛盾,在此中间,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导致企业和政府问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国家税收执法环境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管理者、财务工作者对相应政策法
3、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更使企业管理者难以完全规避税务风险,并使得风险对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持续影响。(2-2)企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原因: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营者税务规划及其对税务风险的态度,企业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与相互制衡,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与执行,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监督机制有效性等。当前,企业管理者涉税意识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偏低、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以及近年来税务代理服务的出现,都是企业在微观上所面临税务风险的主要因素。3、税务风险产生原因:3、税务风险产生原因:(3)国家与
4、企业利益之间的博弈原因 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任何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这一客观状况却与税收本身具备的强制性存在矛盾,在此中间,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导致企业和政府问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国家税收执法环境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管理者、财务工作者对相应政策法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更使企业管理者难以完全规避税务风险,并使得风险对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持续影响。(4)税务筹划与纳税调控之间的矛盾原因 大企业、中介机构及基层税务机关对税务风险管理在认识上和行动上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税务风险管理理念产生的背景、目的、意义了解不透彻,无法找准税务风险管理的切入点;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点把握不
5、准确;涉税中介机构税务风险业务发展不明晰;对于税务风险管理紧密相关的政策问题考虑不周全。3、税务风险产生原因:4、企业税务风险防范:(1)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领导要负责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程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及税务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企业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识别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4、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企业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经营模式
6、或业务流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和执行税务管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和相互制衡机制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税务规划以及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4、企业税务风险防范:(2)识别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指标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状况信息沟通情况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其他内部风险因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识别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4、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行业惯例;灾害性因素;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税收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完整性和适用性;上级或股东的越权或违规行为;其他外部风险因素4、企业税务风险防范:(4)税务风险防范主要手段建立基础信息系
7、统制定风险控制流程重点关注企业重大事项规划税务风险应对策略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5、税务稽查与风险控制 (1)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应对税务稽查,是每一个纳税企业无法回避的现实。税务机关每年都布置常规的税务稽查和反避税的任务,企业经常面临被税务机关稽核和检查的风险。特别是在财政支出较大的背景下,税务机关会对企业展开大规模税务“稽查”和“自查”,往往溯及以往纳税年度的各个税种。此外,企业被税务机关稽查后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成本非常之高。(2)稽查实施:税务机关在实施税
8、务稽查之前,应当先全面了解被查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稽查办法,然后向被查对象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但是,对于被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被查对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不必事先通知。实施税务稽查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5、税务稽查与风险控制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经典税务稽查案件(1)成本检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基建费用混成本 补税挨罚后悔迟】A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2月的民营纺织企业。公司成立后不断从全国的纺织企业中挖进许多生产、销售、供应和财务等方面的能人,特别是在销售方面挖进的几位销售高手,不仅使该企业的产品很快
9、销往全国,还出口到非洲、欧洲和拉丁美洲的10多个国家。2002年度和2003年度该企业分别实现了1008万元和4516万元的利润。随着企业实现效益的不断增加,该纺织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在不断提高。为了今后的发展,该纺织企业在2004年的3月份决定再投资新建一万纱锭的前纺车间,仅土建部分的投资就将达到19600多万元。根据财务部门的报告,2004年1月9月份,企业已经实现利润5200多万元,预计到年底全年将实现6500万元的利润。于是,财务总监找来财务负责人进行商量,看如何才能将今后的利润降下来。经过反复的推敲,他们决定一方面将外购的土建材料先全部计入“原材料”科目,然后再将部分土建费用混成生产费
10、用,在领用时的会计凭证和账簿摘要栏里只写“领用材料”,不写领用哪种原材料,将基建工程领用的材料混入生产成本进行税前扣除;另一方面,在购进成套设备时,让销货方将成套的设备分成若干零配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安装时以“领用”的名义混入生产成本。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经典税务稽查案件(2)2006年8月,当地国税局稽查局在对该纺织公司自成立以来至2005年12月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发现,该纺织公司自2004年10月以后,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增长异常,利润下降也与日俱增,甚至有的月份出现巨额亏损的现象,这与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明显相悖。于是,稽查人员重点对2004年10月以后生产成本中材
11、料领用情况进行逐笔审查,首先让稽查人员感到震惊的就是,该公司竟然将大量的基建材料如圆钢、木材等直接打进生产成本,2004年度混入生产成本的基建材料共1086万元,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2005年度混入生产成本的基建材料高达5072万元。接着,稽查人员还通过对生产成本中材料领用情况的逐笔审查发现,该企业领用的“机器配件”的数量十分蹊跷,一批领用的配件恰巧可以组成一台或者数台设备或生产线。得到进一步的证实,稽查人员不远千里到达南方某市,在该市国税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稽查人员终于从该纺织公司购进所谓“机器配件”的供应商处得到了纺织公司让供应商将成套设备“化整为零”开具发票的证据。经过统计和计算,200
12、4年度该纺织公司共将购进的成套设备以机器配件的名义混入生产成本达868万元,2005年度将购进的成套设备以机器配件的名义混入生产成本达3758万元。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在大量的事实面前,该纺织公司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偷税事实。经过计算,该纺织公司采用将基建材料混入生产成本和将成套设备“化整为零”以机器配件的名义混入生产成本的方法,在2004年度共偷逃增值税332.18万元(1086868)17,偷逃企业所得税644.82万元(1086868)33(该企业采用先进先出发核算存货,混入生产成本的基建和设备费用不存在有保留在“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现象;下同);2005年偷逃增值税1501.10万元(
13、50723758)17,偷逃企业所得税2913.90万元(50723758)33。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因此,稽查局不仅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除补缴该纺织公司两年偷逃的增值税和应加收的税收滞纳金、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外,还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的有关规定,将此案移交给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3):某企业在至度的成本结转过程中,由于该企业生产的设备安装地点多在外地的偏远地区,企业在成本结转中存在以多暂估材料成本方式虚列成本的偷税行为。本次检查发现,该企业至三年中在多个项目的成本归集中,虚列 成本15,
14、076,000元(虚列6,087,200元;虚列2,902,600元;虚列6,068,200元)。该企业8月收取的某集团逾期付款利息350,08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未做收入。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综合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单位本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定性为偷税,本次检查进项税调出256.36万元、查补营业税1.75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385.75+8.7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加收滞纳金40万元,并处补缴税款0.5倍的罚款计1
15、98.12万元。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4)原雅安市国税局稽查分局稽查二队队长廖某带队对重庆冶炼厂雅安经营部执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在销售中没有使用增值税发票,涉嫌偷税。在将该经营部财务帐簿及相关的计帐单据提取回稽查分局进行审查后,初步查证,该经营部有40余万元的营业额没有纳税。廖将查处情况向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何小松作了口头汇报,何指示进一步核查。廖按照指示通知李锐预交25万元保证金。期间,利丰信用社主任李某某就经营部被查一事找何小松“通融”,何表示要交就交10万元。在何坚持下,1997年12月22日,经营部向稽查分局交了75万元,加上已收取的25万元保证金,共计10万元。稽查分局开具了一
16、张代地区收取税务咨询费的单据,并将10万元入了分局小金库,事后用于稽查分局购买办公用具、汽车、微机等。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何小松犯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5)我国首例举报人状告税务局案杭州市的王日忠因举报其所在单位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巨额偷漏税款案而状告杭州市地税局,被称为“中国举报第一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日报、香港东方日报、新加坡联合早报、民主与法制、北京青年报、生活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等海内外40多家媒体对本案作了跟踪采访报道。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是一个拥有1400多人的中央所属企业,王
17、日忠是该公司铁塔厂的一名职工。1994年单位效益看好,他所在班组职工每月工资奖金能拿到1600元左右,但他发现工资单上从没有开列个人所得税项,公司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王日忠于是从1994年11月份开始举报其偷漏个人所得税等违法行为。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一开始,他以匿名举报信的形式向浙江省国税局举报,但举报信石沉大海,一年过去了也没有任何回音。考虑到秘密举报形势不便于税务部门查处,1995年11月起,王日忠不顾个人得失,公开自己的举报人身份,先后到杭州市地税局、浙江省国税局以及国家税务局进行举报。他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97年6月被所在单位辞退。失去工作的王日忠全家四口的生
18、活仅靠作临时工的妻子每月270元的收入来维持,他的孩子因拿不出赞助费,而被迫辍学一年。王日忠的正常生活还因举报行为受到了干扰,经常受到有关部门的“传唤”。重要的日子里,王日忠还会被监控。经历了漫长艰辛的举报仍然得不到满意结果,1998年5月,王日忠全权委托了辽海律师事务所谷辽海、姚启明律师,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状告杭州市地税局要求其继续履行税务稽查义务,同时由于自己因举报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要求依法给予奖励补偿。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法院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行政判决书 (1998)杭上法行初字第12号 原告王日忠,男,1957年6月14日出生,汉
19、族,原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职工,住杭州市双菱新村5幢12号111室。委托代理人谷辽海、姚启明,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住所地杭州市中河路152号。法定代表人范广照,该局局长。1997年12月12日以杭地税稽(1997)字第149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对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作出补缴个人所得税179059.18元,并处以查补税款20%的罚款,计35811.84元。1997年12月17日,市地税局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了对王日忠税务举报案奖励审批表,决定给予王日忠举报奖金2000元。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6)XX市XX金属制品厂,申请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
20、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为福利企业,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减免税申请及审批,自2007年7月份起享受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每人每年3.5万元)、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主管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发现该企业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以虚增残疾职工人数、少报正常职工人数、编造职工工资表以及变相收回工人工资卡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骗取税款。主管税务机关立即停止其税收优惠,追缴税款。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7)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8年2月20日,铜陵市国
21、税局以职工入股的方式投资成立铜陵迅达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后被告人刘某某虚构股权转让的事实,于2000年9月26日在工商部门将该公司变更为自然人参股的迅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迅达公司),将自己登记为法定代理人,并自任经理。同年10月,迅达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001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吴某某、陈某某(在逃)。陈自称其公司做进口货物代理业务,业务量大但受当地政策限制,要求迅达公司为其做进口货物销售代理,还申明货物的进口、销售方面等由自己公司负责,被告人可以收取销售额3%o的利润。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数日后,吴再次来铜陵,刘即与之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深圳市沙头
22、角进出口贸易公司(简称沙头角公司)为迅达公司办理海关进口贸易业务,负责货物的运输,迅达公司向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支付全部货款及相关费用。同时刘某某提出,资金的往来要在自己的公司账户上反映。直至同年的7月20日,吴、陈二人分别提供53份伪造的大鹏海关完税凭证等相关票证给刘,票面购货款达56353483.33元、进项税额达8188112.99元。被告人刘某某让会计使用对方提供的伪造的大鹏海关完税凭证等相关票证及中国工商银行进账单到市国税局办理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和作账。在同年的5月、6月、7月、8月上旬分四次到市国税局作进项申报抵扣的同时,刘某某还让会计按陈、吴提供的下家企业购货清单的内容开具电脑
23、版增值税专用发票84份,将发票联、抵扣联交给对方,票面销售额达47376832.29元、销项税额达8054061.48元。受票企业涉及全国7个省2个直辖市31家企业。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已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的销项税计8054061.48元,其中已抵扣税款7110864.42元,追回税款元.扣除退赔款21798元、部分办公用品(折价6590元),实际造成国家损失1834064.42元。被告人刘某某虚开增值税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被骗取700余万元,并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
24、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第1款、第67条第1款、第64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某犯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8)中石油广东顺德逢沙、仕版加油站税务违法案件。针对企业反映的情况,顺德区国税局稽查局对两加油站进行纳税检查。经查,发现该两加油站对发票长期缺乏监管,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出现重大漏洞,加油站出纳员何某利用负责领购、保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职务便利,于2004年8月至2006年1-6月期间,勾结社会人员梁某、黄某(向受票单位自称为两分支机构的业务员),并由二人提供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货物名
25、称、单位、数量、金额、税额等资料,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16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0套,涉案金额424万元,税额72万元,价税合计496万元。受票单位已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71.4万元。对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0元的罚款,对其已抵扣的税款作进项转出处理。另外,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何某、梁某、黄某三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9)2005年3月21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接到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海西化工建材股份公司偷税案”督办函,该局随即成立专案检查组,对该公司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
26、31日期间,销售水泥及涉税事宜逐项进行调查、询问、核实、取证,并详细检查了该公司的纳税情况。经调查发现了这个公司的主要偷税手段及违法事实(一)未做销售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2004年度青海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 27日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生产用电和材料328287.75元(含税)销售给海西蒙西联碱业有限公司,账面上未做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47699.93元。(二)购进货物与支付款项等不一致。(三)名实不符,违反税收优惠政策。青海海西化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多种方法,多退增值税税金282677.36 元。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
27、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其偷税行为处以罚款227173.26 元。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案例(10)某纸业公司原箱板纸厂2000年收取BH宾馆(已承包给个人)房屋租赁费85万元,其中5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
28、科目,80万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均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应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缴纳营业税42500元。6、税务风险防范案例 石油石化涉税问题:工会经费上缴、安保基金剩余、离退休职工补贴、企业之间产品互换、收支期限错峰、价外费用确认标准、产品损耗合理性、营改增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会计工作规范的组成部分,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1、敬岗爱业。热爱本职工作,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只有建立了这个出发点,才会勤奋、努力钻研业务技
29、术,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具体从事的会计工作的要求。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3、依法办理。按照会计法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会计人员追求的一种境界。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
30、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5、搞好服务。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因此,会计人员应当积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6、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由于会计工作性质的原因,有机会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有可能了解或者掌握重要商业机密,因此,必须严守秘密。泄密,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露商业秘密为大忌的观念,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严格保守,不能随意向外界泄露商业秘密。建立和谐税企关系 1、解决税企纠纷,妥善处理税收矛盾的关键在于政治体制变革和政府服务意识转变。2、公共财政需要进行透明度评估,而且这种透明度评估应纳入企业公共关系管理。3、企业建立一套双向、互动的税收信息沟通体系 4、应当建立税收“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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