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解读建筑业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解读2016年年10月月25日日 茂名茂名讲座内容讲座内容n一、工伤保险是什么?一、工伤保险是什么?n二、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有什么不同?二、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有什么不同?n三、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有什么新招?三、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有什么新招?n四、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落实工伤保险要求?四、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落实工伤保险要求?n一、工伤保险是什么?一、工伤保险是什么?基本概念基本概念n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一项社会保
2、险制度。n保障范围:工作领域中的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以及法规规定的特定伤病情形。n法定强制:国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为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利。基本原则基本原则n雇主责任原则。工伤责任本质上属于雇主责任,工伤保险则是社会工伤风险分散机制,通过企业(雇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大部分补偿义务转移至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因此,工伤保险费由单位全部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n无责任补偿原则。也称“补偿不追究过失”原则,指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是在雇主或者第三人还是伤者本人,只要符合工伤认定
3、要件,受伤害者均应得到法定的工伤补偿(签署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无效)。n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将经济补偿和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有机结合,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实现“伤而不残、残而不废”,促进工伤人员回归岗位、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更好地保障其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基本依据基本依据n主要法律依据:“一法两条例”n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n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修订施行。n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修订施行。n相关的配套规章、政策、标准等。基本程序基本程序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向所在市、区(县)地税机关申报向所在市
4、、区(县)人社局申请向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向参保的市、区(县)社保局申领发生发生工伤工伤n二、二、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不同?工伤保险与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同与不同工伤保险与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同与不同n相同之处相同之处n本质:本质:都是一种事故风险分散机制。n方式:方式:企业缴交一定保费,在发生事故时保障受伤(亡)人员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从而分散企业施工事故风险。那么问题来了:团体意外伤害险能替代工伤保险吗?不同之处不同之处n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具有一定的分散意外事故伤害风险的功能,可以弥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
5、者经济损失,但是以营利为经营目标。n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由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以化解社会工伤风险、保障工伤人员权益为根本宗旨,政府财政负兜底责任,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第一,两者目标不一样。第一,两者目标不一样。不同之处不同之处n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n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保险种,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企业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第二,两者性质不一样。第二,两者性质不一样。新修正的建筑法(修正条款自20
6、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不同之处不同之处n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属于限额责任保险。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限额最高50万元,超过险额部分不予赔付,因此其保障水平有限。n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具有无限额保障功能。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均可获得补偿,并没有设置补偿限额,可以确保工伤(亡)职工获得充分的医疗救治和(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遗属)经济补偿,避免因不幸工伤而陷入生活
7、困境。第三,两者保障水平不一样。第三,两者保障水平不一样。工伤保险案例分析工伤保险案例分析n符合国家规定的“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住院标准)范围的工伤医疗费用100%报销,不设定支付限额,以保障合理医疗救治为目标。n职工还可享受免费的工伤康复,尽可能恢复劳动生活功能,做到“伤而不残、残而不废”,回归岗位、家庭和社会。优势优势1:工伤医疗工伤医疗(康复康复)费用无限额费用无限额工伤保险案例分析工伤保险案例分析n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职工遗属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2016年标准计算,一般情况折算赔付超过100万元(不含医疗费用),且参保职工的话全部
8、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n赔付计算:n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31195元20倍=62.39万元n丧葬补助金(以全省平均工资算,各市不尽相同):5525元 6个月=3.315万元n1名供养亲属抚恤金/年(以全省平均工资算,各职工不尽相同):5525元 30%12个月=1.989万元n多数工亡职工有2名供养亲属,一年需支付3.978万元,如以平均领取10年计算,则需支付39.78万元(不考虑每年增长)n综上,2016年工亡事故赔付约100多万元优势优势2:因工死亡待遇更优厚:因工死亡待遇更优厚工伤保险案例分析工伤保险案例分析n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外,工伤保险还可以保障患职业病(如“职
9、业性中暑”)、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俗称“猝死”)、食堂就餐食物中毒住院救治、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受伤等情形,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比意外伤害险宽得多。优势优势3:保障范围更宽广:保障范围更宽广不同之处不同之处n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以工程总造价方式计算,即使以较低费率的平安保险为例,每保额1万元的费率为0.1,如果投保额度50万元即为5.0。即使享受最高下浮50%比例也达到2.5。n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缴(1左右),比意外伤害险费率低得多。n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中山、江门、肇庆、湛江
10、、茂名、清远、潮州、揭阳15个市为1,深圳市为0.8 ,惠州市为1.1,云浮市为1.21.5,东莞、汕尾、阳江3个市为1.5 第四,两者缴费标准不一样。第四,两者缴费标准不一样。案例2:以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的建筑项目为例,按团体意外伤害险需缴费5万元(最优惠也需2.5万元),保险限额为50万元;但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需缴费约1万元,其保险金额上不封顶。为什么要参加工伤保险?为什么要参加工伤保险?n法定强制险种:法律法规要求。n分散风险作用强:低缴费,高保障,办理便捷,政府兜底责任。n保障职工权利: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利。n如果仅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职工发生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将全部由
11、企业承担,不因企业投保意外伤害险而豁免。由于工伤待遇高于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企业仍需支付额外的工伤赔付费用。答案:工伤保险可以替代团体意外伤害险,反之不行。为什么要参加工伤保险?为什么要参加工伤保险?n重大事故警示!n2012年9月13日13时许,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建筑工地,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施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n2014年12月29日清晨,北京清华附中体育馆工程建筑工地发生脚手架坍塌的重大施工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我们不希望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但是事故风险确实难以完全避免。请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施工人员增添一份保障和安心!建议:可以在工
12、伤保险基础上搭建议:可以在工伤保险基础上搭配工程团体意外险。比如原投保配工程团体意外险。比如原投保2 2 意外险、意外险、保额仅保额仅2020万,现用万,现用1 1 参加工伤保险,再加参加工伤保险,再加1 1 买买意外险保额意外险保额1010万,保费不变但保万,保费不变但保障增加数倍!障增加数倍!n三、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有什三、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有什么新招?么新招?政策文件政策文件n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号)n广东:关于进一步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13、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粤人社规20155号)号)n各市:相应的配套实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缴施方案,明确具体缴费比例和办理流程费比例和办理流程新政要点一:创新参保方式新政要点一:创新参保方式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项目使用、流动性强项目使用、流动性强的施工一线务工人员的施工一线务工人员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建筑业工伤保险全覆盖建筑业工伤保险全覆盖新方式新方式为什么要推行按建筑项目参保?为什么要推行按建筑项目参保?n建筑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参与工期长短不一,在多个项目流动作业。n建筑业农民工用工关系复杂:多层包工头关系。n按用人单位“实名制”逐月申报
14、参保方式难:管理跟不上,承建单位不实时掌握人员名单,漏报现象普遍。按用人单位实名制参保的传按用人单位实名制参保的传统方式难适应建筑业的特点,统方式难适应建筑业的特点,怎么办?怎么办?为什么要推行按建筑项目参保?为什么要推行按建筑项目参保?n国家103号文和省5号文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具体措施之一;施工安全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实现建筑业农民工全员覆盖杜绝漏报现象工伤后能获得及时救助缓解了劳资利益矛盾冲突 按项目参保如何增加强制性,如何增加强制性,确保建筑项目都参保?确保建筑项目都参保?按项目参保新政要点
15、二:创新缴费办法(按项目)新政要点二:创新缴费办法(按项目)n计算办法:按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缴工伤保险费。n缴费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左右,由各市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具体确定。我省在0.81.5之间。n确保经费: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要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竞标。n实行浮动费率管理:根据企业承建项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综合情况,对同一建筑施工企业承建本地区的新建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实施浮动管理。n开工前一次性缴费覆盖项目全部职工:包括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使用的农民工。主要政策突破点在哪里?
16、主要政策突破点在哪里?突破按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的传统办法,按工程总造价为缴费基数简便易行,适应了建筑业工资总额难核定的实际情况。创新举措创新举措采用非实名制参保的方式,适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劳务用工人员频繁流动、管理难到位的实际情况。办理参保时确定项目保险关系,无需事前一一对应参保人,认定工伤后再确定具体的职工保险关系。采用开工前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实现了建筑项目全工期、全部人员的工伤保险全覆盖,解决了建筑业工伤参保难和维权难的问题。建筑项目参保手续办理流程?建筑项目参保手续办理流程?属地原则:属地原则:建筑项目建筑项目所在地所在地负责办理负责办理建筑项目参保手续需要注意什么?建筑项目参保手续需要注
17、意什么?n办理责任主体:n工程实施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建设项目参保缴费手续n建设单位将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的,由专业施工单位办理该专业工程的参保缴费手续n工伤保险期限:n根据项目施工期确定,项目施工工期为施工许可证发证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n取得施工许可证以及发生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的,应及时到社保局办理保险期限确认手续注意:对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原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对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原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项目参保竣工的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项目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手续。新政要点三:完善工伤认
18、定办法新政要点三:完善工伤认定办法n工伤认定程序:按正常的参保职工申报程序办理。注意申报时限(事故发生次日要通知备案,30日内要申报工伤认定)。n审核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劳动合同作为审核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招工登记表、施工工地“平安卡”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材料。违规转包的工伤事故如何处理?违规转包的工伤事故如何处理?n责任单位认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发生工伤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
19、单位或者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n承担连带责任:发包单位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赔付手续怎么办理?工伤保险赔付手续怎么办理?注意:单位注意:单位30日未日未申报的,申报前申报的,申报前发生的工伤待遇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等有关费用将由单位承担由单位承担新政要点四:完善工伤保险待遇办法新政要点四:完善工伤保险待遇办法按建设项目参保人员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同等待遇同等待遇按项目参保怎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按项目参保怎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n办理程序:按正常的参保职工申报程序,到社保局提交材料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审核时需先确定参保项目与工伤职
20、工的参保关系)。n待遇计发基数问题(非实名制、无缴费工资怎么办):对参保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应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n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支付问题: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的限制。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不得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支付。按项目参保怎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按项目参保怎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n建筑项目结束了,工伤手续还没办完怎么办?n对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内发生工伤、工伤保险期限终结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
2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期的法定待遇。n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相关待遇费用。n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费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以根据工伤职工意愿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呢?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呢?n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n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n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新政要点五:加
22、强部门协作和监督管理新政要点五:加强部门协作和监督管理n加强建筑业工伤保险宣传培训工作:人社部门与住建、地税等部门联合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n建立健全建筑业工伤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定期通报相关信息,研究推进情况,部署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违法行为,力争尽快实现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全覆盖,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措施有哪些?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措施有哪些?n未如实申报查处:施工承包单位不如实申报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导致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和追缴。n骗保行为查处:建筑业企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有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拒不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n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手册:对经责令限期参加工伤保险而仍未办理建设项目参保缴费手续的建筑业企业,以及经依法查处骗保的建筑业企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政策适用范围政策适用范围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伤保险事项按照国家103号文和省5号文规定执行。n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可以参照执行,按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n四、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落实
24、工伤四、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落实工伤保险要求?保险要求?(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参保是关键(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参保是关键n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参保缴费:施工承包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深圳、东莞在社保机构,其余市在地税机关)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需承担工伤事故赔付损失。n及时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以及施工许可证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确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更好保障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权益。n保障项目施工人员知情权:施工承包单位应制作建设
25、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公示牌,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二)加强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是基础(二)加强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是基础n规范用工管理:施工企业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n规范分包关系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分包合同关系进行规范管理,建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关系及其变化情况档案,作为确定用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凭据。n实行施工现场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n违法分包要担责:违法将承包业务
26、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包工头)的,要承担其劳动者工伤赔付责任。(三)依法办理工伤事项是保障(三)依法办理工伤事项是保障n要及时申报工伤: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职业病后,所在用人单位应在事故(患职业病)发生后的第第1个工作日个工作日通知通知参保所在的人社局和社保局,并在在30日内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n超期限申报会承担费用: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经人社局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提出申请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负担。n要及时办理劳动能
27、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近亲属)应当在医疗终结30日内,向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n要依法履行救治保障义务: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应及时送到定点医院救治应及时送到定点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院急救,稳定后应及时转定点医院。对项目竣工时尚未办完工伤手续的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期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手续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四)做好工伤预防是根本(四)做好工伤预防是根本n完善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不断提升建筑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伤维权意识和岗位技能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n加强现场培训:施工总承包单要安排有关工伤预防及工伤保险政策讲解的培训课程,保障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知情权,增强其工伤预防和依法维权意识。n依法及时如实申报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有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谎报、瞒报和迟报、漏报的,将要严格依法查处。请观看“建筑业工伤保险宣传动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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