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家好大家好2 第十章 相关法律 法规知识 主讲人:莫勤达主讲人:莫勤达3本章解析模块隶属:基础知识教学内容:1、消防法相关知识;2、劳动法相关知识;3、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4、刑法相关知识;5、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重难点重难点:消防法规体系渊源4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1、消防法律法规的定义: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等。5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2、体系的表述: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主干: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各类消防规章、消防技术标
2、准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6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调整对象:在消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立法目的:规范社会生活中各种消防行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7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二、消防法规的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如法律、法令、条例、章程、决议、命令、习惯、判例等。8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消防法律渊源图9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和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规范的依据。也是消防法规的基本法源。10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二)消防法律1、消防
3、专门法律消防法是我国目前唯一正在实施的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专门的消防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法。11新中国消防法规的产生与发展12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2、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 这类法律都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有关。消防违法行为处罚一般都是行政处罚,其中一些也同属于治安的行政处罚,而针对造成群死群上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消防违法行为的,则有刑事处罚。13同属消防和治安违法行为,如消防法第62条规定的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处罚。14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1)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2)非法携带易燃
4、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3)谎报火警的4)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5)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15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又如消防法第70条规定:“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而消防法涉及拘留的条款则有63、64、68条等。16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对失火罪、放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与消防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和应该处以的刑罚作了具体规定。1
5、7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3、国家行政管理通用法律 这类法律是所有的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都应遵守和执行的法律。18国家行政管理通用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为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为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19-(三)消防法规 1、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为领导和管理国家消防行政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或颁布的有关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
6、序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等。20-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消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市消防条例黑龙江省信访条例青海省防火条例21(四)消防行政规章-消防行政规章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和发布的命令、指示、规章等。消防规章可由公安部单独颁布,也可由公安部会同别的部门联合下发。22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1、公安部单独下
7、发的规章;例如: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3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2、其他部委规章 是指由公安部和其他部委联合下发的规章,也可以是除公安部公安部以外的各部委单独或联合下发的规章制度。例如: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还经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旅游局同意而发布)。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公安部、国家工商管理局)24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3、地方政府规章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8、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或颁布。例如: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81号令)。25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五)规范性文件 是指未列入消防行政管理范畴内的、由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有关消防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告、决定、指示、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即成为新时期指导消防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2008年颁布的消防法第二条的“消防工作网络”,即直接来源于该意见第一条“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中的表述。26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六)消防技术标准 1、含义:是规定社会生产、生活中保障消防安全的技术
9、要求和安全极限的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总和。技术标准本身不具备法律意义,它是由国家赋予普遍约束力和法律意义的那部分规范、标准,才构成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因为,对于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最终要依靠消防法律、法规中的法律义务、责任相关规定,来追究违法行为者的法律责任的。27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2、消防技术标准分类 28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2、消防技术标准分类 29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2、消防技术标准分类 30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安全)常用的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安全)常用的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有:人员密
10、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消防的行业建设标准有: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31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二、消防法的主要内容 共有7章74条,包括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32一、总则部分一、总则部分 规定了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我国消防工作贯彻的方规定了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我国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其它各章针、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其它各章条款的规定,都贯穿着总则规定的原则,是总则规条款的规定,都贯穿着总则规定的原则,是总则规定的具体化定的具体化。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
11、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公安机关对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33第一节 消防法相关知识-二、火灾预防部分 1、主要内容:火灾预防部分共27条,对火灾预防工作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内容涵盖了:城乡消费规划和建设的要求、鼓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政策 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342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的具体规定 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12、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对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的从业、执业要求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5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
13、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63、对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的从业、执业要求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这是消防法新增加的内容。37三、消防组织部分三、消防组织部分-我国的消防队伍是由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所组成。38四、灭火救援四、灭火救援-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
14、该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散的义务。39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灭火灾。40五、消防监督检查部分五、消防监督检查部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要追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要追究,是依法行政和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了加是依法
15、行政和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了加强消防执法监督,新消防法专门增加了强消防执法监督,新消防法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一章,一章,着力规范和约束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及其消着力规范和约束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权力的行使,强化了对其依法履行职责的监督,这对防机构权力的行使,强化了对其依法履行职责的监督,这对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要求。4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到公共安
16、全的、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分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42六、法律主任部分六、法律主任部分-对于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本章分别设定了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拘留等行政处罚。43第二节 劳动法相关知识-地位:地位: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研究对象:所研究的劳动是职业性的,有偿的和基研究对象:所研究的劳动是职业性的,有偿的和基于特定劳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劳动。于特定劳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劳动。目的:目的:通过法律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通过法律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
17、系的关系切联系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稳定、和谐的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44第二节 劳动法相关知识-一、劳动法的渊源45(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1994年7月5日通过的劳动法是我国有关劳动问题的基本法。2008年1月1日颁布劳动合同法。竟业禁止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二年。46(六)国际劳动公约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工公约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产生了法律效力,则属于劳动法的范畴。47二、劳动法主要
18、内容主要内容-19951995年年1 1月月1 1日实行,共日实行,共1313章章107107条。条。(一)总则(二)促进就业 就业平等原则。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业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法办事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48(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 劳动者的劳动的义务,也有休息的权利。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 同酬。(五)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49-(
19、六)职业培训(重点)职业是人们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报酬的劳动 说明内容:大力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专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细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国家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50第二节 劳动法相关知识-51第二节 劳动法相关知识-二、主要内容二、主要内容(六)职业培训(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划分1838个细类(职业)。消防职业被列入职业分类简表的第三大类中的第2中类内的第3小类,在册消防职业包括: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
20、构)筑物消防员、火灾瞭望观察员、其他消防员、其他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等七项共27个工种。52 53 54 55 消防职业有: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构)消防职业有: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构)筑物消防员。筑物消防员。56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金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57第二节 劳动法相关知识-二、主要内容二、主要内容(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八)劳动争议(九)监督检查58 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惩戒和制裁。-一、主要内容一、主要内容 共有八章六十四条,由总则、行政处罚种类和
21、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责任和附则部分组成。行政处罚决定方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59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 一、主要内容一、主要内容 行政处罚法设定了七种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60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 二、消防行政处罚(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一)处罚种类:1、警告:例如第64条;2
22、、罚款:(堵塞、挪用、损坏、设置不合格等罚5千5万)3、没收违法所得和 没收非法财物:例如第69条;4、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罚3万30万)例如第58条、59条;(场所设施不合格、擅自营业等)5、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例如第69条;6、行政拘留(最严厉:5天以下、5天10天):例如第62条、63条、64条、68。611、警告是消防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处罚。2、罚款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运用最多最广泛的一种消防行政处罚形式。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 没收非法财物对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
23、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在罚款的同时,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24、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责令停止执业对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6、行政拘留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覆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63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相关知 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
24、)(二)设定和原则:处罚设定权的四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处罚原则: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相对人权力和不得互相代替五条原则。以及一事不再罚、特殊情况和特殊人群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等相关原则。64第三节 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 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三)管辖与适用:1、管辖:管辖主体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公安机关;责令停产停业的作出;消防产品类,由质量监督与工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原许可单位;权限分工;地域、级别、指定和专属(专门)管辖。65 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
25、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三)管辖与适用:2、适用应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四个构成要件:a、行为已实施;b、违反消防法律法规;c、单位或个人具备责任能力(被处罚对象身份、执照);d、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吻合法律责任的处罚规定)。66 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二、消防行政处罚(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四)程序:1、决定程序:简易与一般(听证属其特殊类)a、消防行政处罚简易程序b、消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c、消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2、执行程序67第四节 刑法相关知识-一、刑法主要内容一、刑法主要内容 引申:犯罪引申:犯罪二、与消防违法行为有关的罪刑规定二、与消防违法行为有关的
26、罪刑规定 (一)【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8第四节 刑法相关知识-(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69第四节 刑法相关知识-(三)【玩忽职守罪】第四百二十五条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
27、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70第四节 刑法相关知识-(四)【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戒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戒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癿,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戒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戒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癿,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戒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8、或者拘役。71(五)失火罪是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主要特征是:1客观方面,必须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仅有失火行为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损失轻微,就不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条 72前一种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后一种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失火罪的刑罚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73(六)【放火罪】第一
29、百一十四:放火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74(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30、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75第五节 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一、消防工作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一)消防工作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大的火灾、化学危险品爆炸火灾、石油火灾、瓦斯爆炸等破坏林业资源,污染环境;灭火过程中,灭火药剂的喷洒,哈龙灭火剂对臭氧层的破坏;(二)单位和个人保护环境的义务淘汰哈龙灭火剂大力推广二氧化碳、七氟丙烷等环保灭火剂76第五节 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二、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共有六章四十七条,包括:1、总则 总则中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2、环境监督管理3、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4、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5、法律责任6、附则77 END END敬请批评指正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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