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代健保網路請購作業二代健保網路請購作業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會計室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會計室102年元月年元月10日日網路請購網路請購(購案類別購案類別)1【網路請購造冊網路請購造冊】請購清冊類別下增加補充保費選項,申請人於請購系統網頁造冊時,系統透過所得金額所得金額與保費身分別保費身分別提供自動計算補充保費功能。注意事項注意事項1.1.涉及涉及所得所得項目請統一項目請統一使用使用清冊清冊核銷,俾利所得核銷,俾利所得稅扣繳及健保補充保費申稅扣繳及健保補充保費申報使用。報使用。2.2.該所得之該所得之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期間期間及時、日或件數及單價及時、日或件數及單價等,等,應檢附收據或於清冊說明應檢附收
2、據或於清冊說明欄敘明。欄敘明。網路請購網路請購(扣繳規則扣繳規則)2【扣繳規則扣繳規則】1.1.機關機關-所得代碼所得代碼5050 (不論金額均需扣繳不論金額均需扣繳)2.2.個人個人(右表)(右表)-依身分別及所得別扣繳依身分別及所得別扣繳(1)(1)校內教職員工校內教職員工 (2)(2)校外人士校外人士 (3)(3)兼任教師兼任教師(已加保已加保)(4)(4)兼任教師兼任教師(未加保未加保)(5)(5)大專生大專生(校內、外校內、外)(6)(6)研究生研究生(校內、外校內、外)(9)(9)特殊身分免繳者特殊身分免繳者(1)(3)(5)(9)(2)(4)(6)網路請購網路請購(身分別身分別1
3、、3)3【身分別身分別-(1)(1)校內教職員工校內教職員工 (3)(3)兼任教師兼任教師(已加保已加保)】(A)(A)所得代碼為所得代碼為5050者:者: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系統先自動帶算2%。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將不會計算出補充保費。獎金的部分因請購端無法得知是否超過4倍投保金額,故系統不自動計算。(B)(B)所得代碼非所得代碼非5050者:者: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計算2%。清冊格式清冊格式4粘存單粘存單金額金額粘存單粘存單金額金額5【收據格式收據格式】二代健保收據二代健保收據網路請購網路
4、請購(身分別身分別2、4、6)6【身分別身分別-(2)-(2)校外人士校外人士(4)(4)兼任教師兼任教師(未加保未加保)(6)(6)研究生研究生(校內、外校內、外)】(A)(A)所得代碼為所得代碼為5050者:者: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無投保金額可扣抵,故不論金額多寡,系統先自動帶算2%。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帶算2%。(B)(B)所得代碼非所得代碼非5050者:者: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帶算2%。網路請購網路請購(身分別身分別5)7【身分
5、別身分別-(5)(5)大專生大專生(校內、外校內、外)者者】(A)(A)所得代碼為所得代碼為5050者:者: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無投保金額可扣抵,故不論金額多寡,系統先自動帶算2%。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超過基本工資者才需扣繳,系統才會帶算2%。(B)(B)所得代碼非所得代碼非5050者者 :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金額5,000以上,最高上限1,000萬元,系統先自動帶算2%。網路請購網路請購(身分別身分別9)8【身分別身分別-(9)-(9)特殊身分免繳者特殊身分免繳者(ex.(ex.低收入戶者低收入戶者.).)】(A)(A)所得代碼為所得代碼為
6、5050者:者: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無投保金額可扣抵,故不論金額多寡,系統先自動帶算2%。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可免繳但需附證明,系統不自動帶算,但會提示填寫說明。(B)(B)所得代碼非所得代碼非5050者:者:補充保費機關的部份,因不需扣繳,故系統不自動帶算。補充保費個人的部份,可免繳但需附證明,系統不自動帶算,但會提示填寫說明。網路請購網路請購(CSV)9【利用利用CSVCSV檔資料匯入檔資料匯入】CSV檔中保費身分別填寫目前系統提供7種分份別,分別為:(1)(1)校內教職員工校內教職員工 (2)(2)校外人士校外人士 (3)(3)兼任教師兼任教師(已加保已加保)(4)(4)兼任教師兼任教
7、師(未加保未加保)(5)(5)大專生大專生(校內、外校內、外)(6)(6)研究生研究生(校內、外校內、外)(9)(9)特殊身分免繳者特殊身分免繳者請於CSV檔中填入身分別代碼(請勿填入中文名稱)即可。網路請購網路請購(注意事項注意事項)10【系統操作注意事項系統操作注意事項】系統操作系統操作1.1.本校投保人員發放薪資用薪資清冊核銷本校投保人員發放薪資用薪資清冊核銷2.2.非所得類別用印領清冊核銷非所得類別用印領清冊核銷3.3.補充保費清冊補充保費清冊(1)(1)所得類別是否正確所得類別是否正確-不同所得類別應分別造冊不同所得類別應分別造冊(2)(2)身份選擇是否正確身份選擇是否正確(3)(3
8、)特殊身份者是否已檢附相關證明特殊身份者是否已檢附相關證明(4)(4)清冊金額是否與收據金額相符清冊金額是否與收據金額相符4.4.機關補充保費,由各造冊單位負擔機關補充保費,由各造冊單位負擔簡報完畢簡報完畢敬請指教敬請指教Q&A-112Q:公務人員的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要不要收補充保險費?:公務人員的國民旅遊卡補助費要不要收補充保險費?A:補助性質之給與或代金,不列入扣繳補充保險費獎金項目,例如結婚補助、教育補助費、旅遊補助、喪葬補助、學分補助、醫療補助、保險費補助、交際費、差旅費、差旅津貼、工作服代金、作業用品代金、慰問金、補償費,或者中樂透或彩券的獎金等。Q:教師之超鐘點費:教師之超鐘點費(機
9、關開立所得稅編號機關開立所得稅編號50之薪資所得之薪資所得),是否應計入個人補充,是否應計入個人補充保險費或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保險費或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A:1.教師之超鐘點費,非具獎勵性質之給予,不列入個人不列入個人補充保險費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之獎金計算。2.健保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第43條規定,受僱者具有公教人員保險者以其俸(薪)給總額計算;其他受僱者以合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工資計算。超鐘點費是否納入投保金額內涵,應依前揭規定辦理。3.健保法第34條規定,投保單位支付薪資所得總額(包含本題所問之教師超鐘點費)超過其員工投保金額總額時,應按其差額計算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Q&A-213Q:
10、如果機關有:如果機關有2個以上之投保單位,專案人員於各投保單位兼領費用,又如何個以上之投保單位,專案人員於各投保單位兼領費用,又如何計算補充保險費?計算補充保險費?A:機關成立2個以上投保單位,應分別就其投保單位所屬員工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及投保金額總額之差額,計算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其他原因所支付之薪資(支付非受僱者之薪資所得),可依各機關內部單位權責歸屬,列於所屬投保單位之支付薪資總額計算。Q:教師承接教育部、國科會計畫案,所領取之計畫酬勞均由委託機關撥款,機:教師承接教育部、國科會計畫案,所領取之計畫酬勞均由委託機關撥款,機關再以薪資所得名目撥付相關人員。於該校加保之教師或研究助理所領取
11、之前項關再以薪資所得名目撥付相關人員。於該校加保之教師或研究助理所領取之前項薪資所得,是否計入機關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之基礎?薪資所得,是否計入機關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之基礎?A:1.依健保法第34條規定,投保單位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超過其受僱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應按其差額依補充保險費率計算投保單位之補充保險費。有關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並無排除任何經費來源所支付之薪資所得。2.該研究計畫經費如有編列支付研究人員薪資,並由機關給付予研究人員者,應列入投保單位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內計算補充保險費。Q&A-314Q:公家機關有:公家機關有2個投保單位代號(公保及勞保)來辦理健保,可否選擇個投保單位代號
12、(公保及勞保)來辦理健保,可否選擇1個投保個投保單位代號報補充保險費,以解決公家機關補助金或教育部補助工讀金無法切單位代號報補充保險費,以解決公家機關補助金或教育部補助工讀金無法切割的問題割的問題?A:1.100年1月26日公告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4條規定,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係以投保單位為對象,所以應就投保單位為計費主體,分別計算其投保單位所屬員工每月支付薪資總額及投保金額總額之差額計算申報。2.其他原因所支付之薪資(例如:出席費、講師費、公家機關補助金或教育部補助工讀金等)可依機關內部單位權責歸屬,列入所屬投保單位之支付薪資總額計算。Q:外籍專家要扣補充保險費嗎:外籍專家要扣補充保險費嗎?A
13、:外籍專家,如為全民健康保險第一類至第四類或第六類之保險對象,且當次領取逾一定金額(暫定5000元)之所得(或收入),即應依健保法第31條規定扣取補充保險費。Q&A-415Q:若非以機關為投保單位之保險對象:若非以機關為投保單位之保險對象(兼職所得兼職所得),計算公提補充保費時,是否,計算公提補充保費時,是否需要將該人員之一般健保費投保級距一併納入受雇員工投保金額總額需要將該人員之一般健保費投保級距一併納入受雇員工投保金額總額嗎嗎?A:兼職所得只需要將該給付之應發金額納入每月公提實支總額計算即可,但不需要將此人之一般健保費投保級距加總至受雇員工投保金額總額。非以機關為投保單位之保險對象者(兼職
14、所得),只有50格式之給付才需要納入每月公提實支總額計算。Q:低收入戶、執行業務者:低收入戶、執行業務者(自行開業自行開業),是否應計入機關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是否應計入機關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公提公提)之基礎?之基礎??A:低收入戶、執行業務者(自行開業)不須繳納自提補充保費,但給付機關須將其所領(50格式)之應發金額納入補充保費公提計算之。Q&A-516Q:如果一般保險費不包含交通費,那計算補充保費:如果一般保險費不包含交通費,那計算補充保費(公提公提)時的雇主支付時的雇主支付薪資總額費基是否需要包含交通費薪資總額費基是否需要包含交通費?A:雇主支付薪資總額計算基數應只包含需要計稅之項目金額。所以關於每月固定薪資部分,需要納入雇主支付薪資總額的金額來源可直接使用當月應稅額總額即可。ex:一般健保計算基數若是:本俸+主管+專業。二代健保雇主支付薪資總額:本俸+專業(不包含主管加給)若該機關交通費屬不併稅,也就不會納入一般保險費,也就不會納入二代健保公提實支總額。Q:某人有在機關內投保一般保險,若又有在機關內領:某人有在機關內投保一般保險,若又有在機關內領9A、9B等非等非50格式所得格式所得時,是否應扣取自提補充保費時,是否應扣取自提補充保費?A:要扣取自提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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