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PT , 页数:16 ,大小:1.79MB ,
文档编号:5206221      下载积分:19 文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系统将以此处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生成账号和密码,方便再次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和密码都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优惠套餐
 

温馨提示:若手机下载失败,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d-5206221.html】到电脑浏览器->登陆(账号密码均为手机号或邮箱;不要扫码登陆)->重新下载(不再收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试题类文档的标题没说有答案,则无答案;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PPT的音视频可能无法播放。 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2: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3: 本文为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所有收益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明代君主集权宦官与民变课件.ppt)为本站会员(晟晟文业)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明代君主集权宦官与民变课件.ppt

1、明代君主集權宦官與民變他是明君還是暴君?清朝人繪畫明朝人繪畫 吳朱元璋傳:他的以猛治國的方針,過分地運用特務組織製造了許多血案,野蠻慘酷的刑罰,大量的屠殺弄到賢否不分,善惡不辨的地步。許多卓著勳勞的大將和文人,毫無理由地被野蠻殺害;錦衣衛和廷杖兩樣弊政,在明朝整個統治時期發生了極其惡劣的作用,都是他開的頭,立的制度。十 五 年 罷 儀 鸞 司,改 置 錦 衣衛,秩 從 三 品,其 屬 有 御 椅 等 七 員,皆 正 六 品 設 經 歷 司,掌 文 移 出 入;鎮 撫 司,掌 本 刑 名,兼 理 軍 匠 十 七 年 改 錦 衣 指 揮 使 為 正 三 品 二 十 年 以 治 錦 衣 者 多 非

2、法 凌 虐,乃 焚 刑 具,出 繫 囚,送 刑 部 審 錄,詔 內 外 獄 咸 歸 三 法 司,罷 錦 衣 獄 成 祖 時 復 置 尋 增 北 鎮 撫 司,專 治 詔 獄 成 化 間,刻 印 畀 之,獄 成 得 專 達,不 關 白 錦 衣,錦 衣 官 亦 不 得 干 預 而 以 舊 所 設 為 南 鎮 撫 司,專 理 軍 匠 明史職官志錦衣衛錦衣衛之設 洪武寶訓十八年諭戶部:人皆言農桑衣食之,然業本必先于黜末,自什一之塗開,奇巧之技作,于是一農執耒而百家待食,一女躬織而萬夫待衣,欲民之毋貧得乎?朕思足食在於禁末作,足衣在于禁華靡,直令天下四民,各守其業,不許游食,庶民之家不許衣錦繡。定黃冊、魚

3、鱗圖冊以定稅 以中原田多荒蕪,乃計民授田,毋許兼併,額外墾荒者,永不起科,二十六年,天下土田總八百五十萬七千六百二十三頃。在洪武元年至十三年多次減免田租 277年以國子監生分行天下,督修水利,明年,凡開塘堰四萬九百八十七處,四千一旦六十二處,陂渠岸五千四十八處發展農業躬行儉樸 初起宮室,太祖見奇麗者命去之,並謂中書省:吾節儉是寶,民力其毋殫乎?洪武元年,下令非朝廷所需,毋得妄獻。有司奏造宮中諸物,應金者下令以銅為,有司言:費小不足惜。上曰:朕富有四海,豈吝於此?然所謂儉約者,非身先之,何以率下?曾指宮中隙地謂太子曰:此非不可起亭臺館榭為游觀之所,誠不忍重傷民力耳,嚴刑濫殺 太祖以喜怒用事(孟森

4、)洪武十八年,第一次定大誥,次年復作續編、三編 明初四案:胡惟庸、藍玉因貴臣取忌 郭桓以貪墨死數萬人,空印近作弊,坐死者極眾 李仕魯陳汶輝闢佛、葉伯巨諫分封,王朴與帝辨事非不肯屈,皆死 胡大海子犯禁釀酒之令,時大海征越,王愷請勿誅,太祖曰:寧可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手刃之 駙馬都尉歐陽倫不法,賜死 太祖之峻法,於約束勳貴官吏極嚴,實未嘗濫及平民,且多惟恐虐民(孟森)番禺知縣史同抗永嘉侯朱亮祖、臨淄縣令歐陽銘笞常遇春卒明初縣令多能為民保障,觸忤貴官,未嘗非恃朝廷之能執法也。(孟森)太 祖 開 國 之 初,懲 元 季 貪 冒,重 繩 贓 吏,揭 諸 司 犯 法 者 於 申 明 亭 以 示 戒

5、 明史刑法志 一有不稱職,輒遭誅刃,自揣未可僥倖,即避之恐後。(孟森明代史)六年曾罷科舉,十七年始復,用薦舉法不黜澄清吏治?克 新,鞏 昌 人 泰 州 教 諭 也 二 十 六 年,秩 滿 來 朝 召 問 經 史 及 政 治 得 失 克 新 直 言 無 隱 授 贊 善 時 紹 興 王 俊 華 以 善 文 辭,亦 授 是 職 上 諭 吏 部 曰:左 克 新,右 俊 華,重 直 言 也 初,教 官 給 由 至 京,帝 詢 民 疾 苦 岢 嵐 吳 從 權、山 陰 張 桓 皆 言 臣 職 在 訓 士,民 事 無 所 與 帝 怒 曰:宋 胡 瑗 為 蘇、湖 教 授,其 教 兼 經 義 治 事 漢 賈 誼、

6、董 仲 舒 皆 起 田 里,敷 陳 時 務 唐 馬 周 不 得 親 見 太 宗,且 教 武 臣 言 事 今 既 集 朝 堂,朕 親 詢 問,俱 無 以 對,志 聖 賢 之 道 者 固 如 是 乎!命 竄 之 邊 方,且 榜 諭 天 下 學 校,使 為 鑒 戒 至 是 克 新 以 亮 直 見 重 不 數 年,擢 禮 部 尚 書 尋 引 疾,命 太 醫 給 藥 物,不 輟 其 俸 及 卒,命 有 司 護 喪 歸 葬 明史門克新傳太祖納諫 觀 政 亦 山 陰 人 以 薦 授 九 江 教 授,擢 監 察 御 史 嘗 監 奉 天 門 有 中 使 將 女 樂 入,觀 政 止 之 中 使 曰:有 命 觀 政

7、 執 不 聽 中 使 慍 而 入,頃 之 出 報 曰:御 史 且 休,女 樂 已 罷 不 用 觀 政 又 拒 曰:必 面 奉 詔 已 而 帝 親 出 宮,謂 之 曰:宮 中 音 樂 廢 缺,欲 使 內 家 肄 習 耳 朕 已 悔 之,御 史 言 是 也 左 右 無 不 驚 異 者 觀 政 累 官 江 西 按 察 使 明史周觀政傳 有 歐 陽 韶,字 子 韶,永 新 人 薦 授 監 察 御 史 有 詔,日 命 兩 御 史 侍 班 韶 嘗 侍 直,帝 乘 怒 將 戮 人 他 御 史 不 敢 言,韶 趨 跪 殿 廷 下,倉 卒 不 能 措 詞,急 捧 手 加 額,呼 曰:陛 下 不 可 帝 察 韶

8、朴 誠,從 之 明史歐陽韶傳明史宦官傳:明太祖既定江左,鑑前代之失,置宦者不及百人。迨末年頒祖訓乃定為十有二監及各司局,稍稱備員矣。然定制,不得兼外臣文武銜,不得御外臣冠服,官無過四品,月米一石,衣食於內庭。嘗鐫鐵牌置宮門曰: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敕諸司不得與文移往來。太 祖 嘗 謂 侍 臣 曰:朕 觀 周 禮,奄 寺 不 及 百 人 後 世 至 踰 數 千,因 用 階 亂 此 曹 止 可 供 酒 掃,給 使 令,非 別 有 委 任,毋 令 過 多 又 言:此 曹 善 者 千 百 中 不 一 二,惡 者 常 千 百 若 用 為 耳 目,即 耳 目 蔽;用 為 心 腹,即 心 腹 病 馭 之

9、 之 道,在 使 之 畏 法,不 可 使 有 功 畏 法 則 檢 束,有 功 則 驕 恣 有 內 侍 事 帝 最 久,微 言 及 政 事,立 斥 之,終 其 身 不 召 因 定 制,內 侍 毋 許 識 字 洪 武 十 七 年 鑄 鐵 牌,文 曰,內 臣 不 得 干 預 政 事,犯 者 斬 ,置 宮 門 中 又 敕 諸 司 毋 得 與 內 官 監 文 移 往 來 然 二 十 五 年 命 聶 慶 童 往 河 州 敕 諭 茶 馬,中 官 奉 使 行 事 已 自 此 始 明史職官志宦官 成 祖 亦 嘗 云:朕 一 遵 太 祖 訓,無 御 寶 文 書,即 一 軍 一 民,中 官 不 得 擅 調 發 有

10、私 役 應 天 工 匠 者,立 命 錦 衣 逮 治 顧 中 官 四 出,實 始 永 樂 時 元 年,李 興 等 齎 敕 勞 暹 羅 國 王,此 奉 使 外 國 之 始 也 三 年 命 鄭 和 等 率 兵 二 萬,行 賞 西 洋 古 里、滿 剌 諸 國,此 將 兵 之 始 也 八 年 敕 王 安 等 監 都 督 譚 青 等 軍,馬 靖 巡 視 甘 肅,此 監 軍、巡 視 之 始 也 及 洪 熙 元 年,以 鄭 和 領 下 番 官 軍 守 備 南 京,遂 相 沿 不 改 敕 王 安 鎮 守 甘 肅,而 各 省 鎮 皆 設 鎮 守 矣 宣 德 四 年 特 設 內 書 堂,命 大 學 士 陳 山 專

11、授 小 內 使 書,而 太 祖 不 許 識 字 讀 書 之 制,由 此 而 廢 賜 王 瑾、金 英 印 記,則 與 諸 密 勿 大 臣 同 賜 金 英、范 弘 等 免 死 詔,則 又 無 異 勳 臣 之 鐵 券 也 英 之 王 振,憲 之 汪 直,武 之 劉 瑾,熹 之 魏 忠 賢,太 阿 倒 握,威 福 下 移 神 宗 礦 稅 之 使,無 一 方 不 罹 厥 害 其 他 怙 勢 薰 灼,不 可 勝 紀 而 蔭 弟、蔭 姪、封 伯、封 公,則 撓 官 制 之 大 者 莊 烈 帝 初 翦 大 憝,中 外 頌 聖 既 而 鎮 守、出 征、督 餉、坐 營 等 事,無 一 不 命 中 官 為 之,而 明 亦 遂 亡 矣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