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范文16篇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1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等。六、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的规定,不得账外设账。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
2、金, 严禁设立小金库。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学校行政讨论决定。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要求保管。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2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幼儿园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幼儿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幼儿园收据。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3、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4、各种票据
4、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幼儿园公章。5、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6、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人保管。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3(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三)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四)会计凭证,会计
5、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六)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帐簿,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七)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八)财务印章和领导印鉴不得由财务一人保管,印鉴必须分开管理。(九)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帐,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损,固定资产必须作到帐帐、帐物相符。(十)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
6、入财政专户。(十一)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十二)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出纳员交接可由本校会计或领导监交,会计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员参加监交。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41、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严守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资产安全。2、收费管理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费;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统一由幼儿园财务处收取,入幼儿园行政大帐。3、严格执行审批报销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核定人、审批人签名手
7、续,与业务相关的单据、材料出入库手续、工程预决算表、购件清单、工时统计表等所有相关原始资料都要附后。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掌握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有权拒付。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5、单位所有收支都要在当年预算中反映。编制预算要本着“收入打足,支出打足,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收入支出都必须在核定的预算内节约使用,如在预算执行中要调整预算,需经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6、真实、准确和完整地
8、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规定结帐,编制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帐表相符,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年底做好财务决算工作。7、定期督促保管清查盘点财产物资,对固定资产的修理、存放地点更换要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由领导审批,对超过使用年限和损坏的固定资产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报废注销,大件固定资产报废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8、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和套取现金,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出纳会计各尽其职,互相制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
9、符,帐物相符。9、财务处必须定期收集会计档案,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单,由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后,共同派人监销。对未清债权债务和需永久保存的资料,应当抽出另行立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防潮、防烂、防毁损。10、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财务人员,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规定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5一、预算制度1、每年12月份,幼儿园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
10、告交教育局及县采购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二、统一审批制度1、实行园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园长签字报销。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会计不得付款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园领导反映。职工不得无理纠缠会计。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1、食堂用品添置费的管理。食堂内确需添置炊具或其他用具,经伙管委会研究,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园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2、食堂原材料的采购费用。采购人员到规定的地点采购食品原材料,经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每天对原材料
11、价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到会计那里报销。3、培训及差旅费的管理食堂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费用按教代会制度执行4、办公用品费用的管理。食堂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处造册,再由食堂人员领走。四、财务公开制度由各班班主任每月预收幼儿伙食费,上交报账员处管理,伙房班长每天根据需要支取采购需要的费用,月底根据实际开支与家长结算幼儿伙食费,多退少补,并向家长公布,由家长签字领取退回费用,学期末发放伙食费收支清单,公开收支情况,增强幼儿园食堂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6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2、幼
12、儿园财务活动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园内设兼职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上级财务机构报帐。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二、单位预算管理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1、编制方法: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
13、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2、预算编制的审批:每学期初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上级领导讨论并上报批准。三、收入管理1、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其他收入等。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四、支出管理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14、。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主管领导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五、资产管理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
15、的安全。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幼儿园因公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xx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以幼儿园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
16、收款不入帐。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六、代管款管理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
17、进行独立核算。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或有关单位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七、财务清算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
18、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八、财务报告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九、财务监督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2、幼儿园的财务
19、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4、主管会计定期对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7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财务审批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
20、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4、会议费开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二、内部监督制度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
21、成立经费内审小组。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财产管理制度为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内部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财产登记1、办公室负责全局财产物资购、领、用、存的登记,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2、办公室设立财产物资明细帐,发生的各项财产变动情况要及时、完整入帐,做到帐实不错的相符,不得出现帐外财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财产应与会计的固定资产帐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
22、类,分领用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贵重物品应单独立帐管理。二)财产购置1、凡需添置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的,应由使用单位填写财产购置申报单,交办公室审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并按规定程序发放。2、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购置部门须在发票上签明经办人、证明人、用途等情况,由办公室对所购财产进行验收、登记、造册并签字后,方能报局领导审批报销。三)财产管理1、办公用品等物资领发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损坏报废时要有原残件,否则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2、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财产物资的领发数量,规范领发程序,不多发,不滥发,不造成浪费。3、各领用单位和个人
23、对领用财产应节约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4、办公用品、设备需维修的,且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办公室检查后进行;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检查,报经局领导审批后进行。5、办公室和办公室要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一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贵重财产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帐实、帐帐相符。6、个人使用的公物,如办公桌椅、电话机、文件柜等财产,使用人应爱惜保管,调离时应将所领物品移交办公室,财产关系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办公室不开出调令。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8幼儿园收入是保证全园工作顺利进展的保证,全园教职工应齐心协力创收节支,努力为幼儿园经费收入出谋献策
24、,尤其是各班的老师,应密切配合幼儿园收费工作,使幼儿园的一切经费收入足额、及时的收取。一、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1、每学年初,根据本园自筹经费和上拨经费的实际财力,必须周密考虑、详细分析、合理安排,认真编好切实可行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经园务会议通过后生效。2、年终会计根据全年经费开支情况,认真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编制财务决算表会计人员对经费开支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园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及时调剂控制。二、现金管理制度幼儿园一切经费收入应交行政出纳员开具收据,属幼儿园统一收入,集中管理,全部存入规定的银行,不能公款私存。现金使用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除
25、职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出差及起算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外,其他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现金收付应逐日记清,不准坐支。支付现金时,严格按现金规定范围办理。领用现金和缴付现金,应当面点清,事后出现差错概由收款人负责。三、现金领用审批及报销制度1、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计划执行,对事先无计划或超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支付,确实需要,根据所需款项大小,经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支付。凡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或制表人、验收人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经园领导审批后,才能支付。2、报销的发票一般是正式发票,超月份的发票一般不报销,超年度的发票作废。3
26、、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办公事借款,应填写借款单,经园长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公款出差,必须在返校后的一周内办好报销结帐手续,否则所借的公款自下个月开始从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为止。4、出差报销:教职工参加各种会议和函授(函授住宿费实行包干)应凭本单位介绍信和通知书(无通知书者由有关领导签署会议时间、地点),按会议规定时间、地点填写报销单,经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后给予报销。5、幼儿园需购置固定资产和材料,首先要填写购物清单,由园长批准后,方能购买。购物报销时,应有正式商家发票,反面应有经办人、验收人、用途说明,由园长签字方能报销。6、订购教学资料、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外出打印资料,须经园领导审批,方能办理。四
27、、健全会计档案1、会计凭证按期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对于各种帐簿、报表、年度终了归档保管。2、借阅会计档案须经园长批准,并要办理一定手续方能出借。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各种帐簿和会计凭证至少保存五年。4、财务印鉴及现金支票管理分开存取,现金支票、园长印鉴由出纳管理,财务章由会计或后勤主任管理。五、收、退费制度1、按收费许可证、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或上级批准项目收费。2、收费前向家长发出收费通知。3、交费人员每学期一次性交费。4、缺席的幼儿学期末由各班班主任填写幼儿伙食费、代管费找补清单,再到财务室退还伙食、代管等费。5、每学期公布代管费费用,多还少补。6、每月公布伙食费费用。7、收费人员在办理收
28、费过程中,如遇差错,由个人承担责任。8、请家长妥善保管好交费发票。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9为了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确保资金运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一、购买教育材料,必须由教师制订计划、由年级组长填好购物清单交园办。凡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先报总务,由总务统一填写购货清单,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必须由专人验收,统一保管并建帐,办理领用手续。二、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然后由园长、财务审核或验证人签字后,方可报销。三、对于报销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发票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四、100元以下使用现金,
29、超过100元必须使用转帐支票,使用前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写明对方单位全称,购物名称,金额数,经园长同意后才可领取转帐支票或汇票。五、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按有关规定限额。出差人员填制好报销单凭证,由财务人员审核,经园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六、经常核对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帐簿记录,根据业务发生需要,不定期地进行核对,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七、印签章分人保管,下班前认真仔细检查箱门是否关好,必须上锁加密码。八、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做到不坐支,不得设立“小金库”。九、专控物品,上报主管部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10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
30、、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2、 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3、 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5、 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6、 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7、 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
31、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8、 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9、 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10、 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11、 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2、 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
32、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13、 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11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四、加强财
33、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幼儿园经费管理相关制度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
34、,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二章
35、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第六条 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3
36、、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第七条 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
37、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第八条 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第九条 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
38、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
39、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
40、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第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第四章 学校收入管理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五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
41、、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
42、等。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第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
43、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第五章 学校支出管理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九条 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
44、招待费和其他费用。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第二十条 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
45、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
46、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第二十五条 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
47、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第二十六条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第二十七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第二十九条 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
48、产的维修和购置。第三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第三十一条 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第三十二条 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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