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个人的最新调研报告范文(三篇)审计调研报告篇一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对象大幅度减少,企业审计逐渐呈现出淡化趋势。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当前企业审计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强化企业审计职能既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责任,也是审计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实现自身职能转型的现实需要。在此我拟就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的现状作些初步分析,并对如何加强企业审计作些理性思考。一、当前企业审计面临的现状与难点(一)企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市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而相继组建了一些国有控股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负责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等社会经济发展瓶颈领域项目
2、的融资、投资、建设监管、运营监管、投资回收和相关债务清偿;负责城市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它们在全市国有资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运行所依托的法律环境较为复杂,且要求的计算机业务水平较高,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不懂电算化和业务系统审计,审计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评价其经济行为的目标性和效率性时,也有诸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需要综合考量。这对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二)企业审计力量大幅削弱。一方面,随着审计工作重点逐步由企业审计向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转移,审计机关投入企业审计的力量已逐步减少。业务
3、量的大幅减少导致平时缺少练兵,而方方面面的工作考核又更多倾向信息化和宏观性,导致新进局人员往往对企业审计技能的积累重视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相对要复杂些,愿意认真学习、钻研企业审计知识的人员也较少。企业审计业务人员少,不利于今后企业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深化企业审计的几点思考当前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面临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因素,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还是要调整思路、主动出击。我们认为现阶段企业审计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索:(一)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李金华同志指出,企业审计应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重在整改、提高效益”的要
4、求。为此,我们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国有企业的总体情况,了解管辖范围有哪些国有企业,它们的规模特点、效益等情况,建立起审计对象信息库,收集有关的报表资料,并对这些审计对象进行动态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些企业属于审计监督的重点对象。其次,在对一个具体的企业进行审计时,先必须对这个企业的总体情况有一个基本的把握,要详细了解被审计企业总体的机构设置、资产构成、工作流程、资金的主要流向、内部控制等情况,不仅审核财务数据,更注重对非财务资料的审计,向管理、制度、决策等领域延伸审计触角加强综合分析,挖掘审计深度。在全面掌握企业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的重点、关键点,对占比较大的资产、负债和
5、损益项目作重点分析,弄清楚以下几点:1、企业至审计日净资产状况及其构成,即企业有多少“家底”;2.企业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并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长短期偿债能力作出评价;3.企业收入构成及比重,重点是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4.企业基本业务流程和财务流程,查明是否存在重大违规事项或不规范的财务处理。并且对重大的经营事项追根究底,做到有放矢,切中要害。(二)积极探索,提升效益在新时期,企业审计应注意将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站在更高层次上,重点关注企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从经营机制、管理方式、治理结构、投资状况、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检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
6、及效益性。企业创造效益包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在考核经济效益方面,一是确定已实现的经营成果水平,主要是确定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上缴利税总额、资金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水平;二是审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数与计划数、目标数相比较,确定完成程度;三是与相关指标进行比较,进而总结其成绩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经济指标的比较,或者与其它单位、同行业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明确方向。社会效益可通过以下几方面综合考量:一是是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是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或者有效地帮助人民就
7、业、创业;三是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并执行地方政策条例,在承担基础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国家和地方实力或影响方面有哪些贡献。也可参照国资部门确定的指标,与企业达成情况做对比。并且在审计中重点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隐患,以及由此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三)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新形势的发展对企业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还是计算机辅助审计,最终都是由人来实现的。现在的国有企业,经营规模、范围更大,管理理念更加先进,企业管理人员也比以前层次更高,有关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8、会计准则变化很大。企业审计人员如果不与之相适应,不熟悉国家的宏观政策法规,不掌握新的会计准则制度,不了解企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是很难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与以前的企业审计相比,现在的企业审计更应当侧重于为宏观管理服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会查账,还要会综合分析、总结,增强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已不再是审计人员的特长,而是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不懂计算机就会失去审计人员的资格”正慢慢地由危机变成现实。面对新的形势,审计机关应该重视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化企业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的同时,企业审计人员自身也要有紧迫感,自觉加强学习,不断
9、进取,了解和掌握现代审计的技术和方法,熟悉相关的业务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四)结合内审,促进发展。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在关注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应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企业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免疫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所以必须与加强企业内审指导工作相结合。地方审计机关应加大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引导企业将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从财务收支层面延伸到业务管理层面上,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审计调研报告篇二自人民银行内审机构成立以来,通过开展多
10、种形式的审计活动,促进了人民银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但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内审监督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一、制约内审监督作用发挥的因素(一)内审管理体制缺乏“三性”1.内审工作未显权威性。人行内审机构作为职能部门,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存在不少难度,其原因在于内审工作缺乏权威性。一些部门对内审职责、性质、目的认识存在偏差,错误认为“工作质量有主管部门管,违纪问题有纪检部门查,内审是挑毛病、坏政绩的多余部门”,在审计时则表现为消极应付,缺乏配合。2.内审工作缺少独立性。作为人行职能部门,在本行直接领导之下,其审计规模、内容和工作时间就难免不受干扰。
11、同时,在内审问题反映上,也存在避重就轻、有选择地上报问题的情况。有的基层人行甚至把内审机构作为对付上级行审计检查的工具,内审职能作用也因此偏离了“正题”。3.内审工作不备超脱性。按照现行的内审管理体制,内审人员作为本行工作人员,其提拨、使用、评先、福利等各种切身利益都在本行范围之内,内审人员开展的各项审计活动受到本单位的制约。在具体实施审计时,内审人员往往会顾及人际关系和切身利益而“心软”,审而不深,查而不全,处而不力。(二)内审监督方式和手段“过时”人行审计效果往往会因间隔时间长、当事人变动、资料不全而不尽人意。现场审计方式虽然也能发现问题,但无法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同时受
12、审计人员、时间、成本的限制,审计时内审人员不能全面详细进行检查。为此,审计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审计作用未能尽现。内审技术现代化进程缓慢,部分工作仍停留在手工操作上,难于全面和有效监督电子信息系统上的各项业务,这种技术落差较大影响了内审效率。(三)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有“短板”目前,人行内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全,综合能力不高。相关审计专业培训次数少,造成内审人员素质难于跟上形势需要。由于缺乏既熟悉各项业务和掌握审计技巧,又具备综合分析能力和掌握现代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以致在审计检查中往往表现底气不足,难于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二、加强内审监督工作的对策(一)改革管理
13、体制,实行层层派出制实行层层派出制的内审组织体系,理顺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实施派出制,从理论上讲,符合“下查一级”的监督要求;从实效上看,有利于减少干扰,保证审计质量和效果;从惯例上讲,欧美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内审机构实行集权制,其独立性、权威性和超脱性,都是由其内审体制的组织地位来实现的,其机构、人员集中在总部,直接对下属各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监督。(二)健全“三项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一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可以随时掌握金融管理动态、建立监控数据库档案,在监督过程中分析执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是否有偏差,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找出风险点,确定审计重点,提出风
14、险预警。二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制度又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制度是内审工作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有固定时间、固定内容的连续性工作。不定期检查制度是针对辖区内重点、突出的问题,通过这种有目的、不确定时间的检查活动,可以突出重点,把握事物脉络,找准风险导入点。三是健全人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根据执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内部检查制度的情况,应对全辖同级部门进行年度整体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组织体系,业务风险控制,业务活动合规性、公正性、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及建设情况,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等,其结果作为辖区内人行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使人行内审工作具有威慑力。(三)实施质量控制,防范审
15、计风险内审监督的效果还依赖于实施全面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指所有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涉及到组织的各项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既包括内审部门的内部组织和管理,又包括执行具体审计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控制措施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以及规范审计行为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方法等,它是对审计管理和审计工作过程的一种行为控制。只有客观、公正地对其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活动进行揭示、评价、查处、反馈,纠正缺陷,杜绝隐患,才能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保证。(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应制订长期和系统学习培训计划,实行“三三制”“两个同步
16、”。具体是指内审人员在一年中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审计检查,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培训;内审部门与业务部门同步学习,内审部门对业务部门同步监督,使广大内审人员不断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同时要学习外国先进审计经验,还要向社会审计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提升内审人员整体素质。审计调研报告篇三近年来,国家瞄准贫困对象,突出重点区域,锁定扶贫开发目标,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了攻坚的力度。在“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下,无论是投入的直接帮扶贫困人口的资金规模,还是投入的产业发展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数量,都是空前的。资金管理是一个十分敏
17、感的问题,而涉农的扶贫资金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上上下下都十分关心。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操作,我认为,应在执行好现有政策的前提下,要注重创新,既要规范延伸旧有的好制度、好办法,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陈出新。下面,就我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一些初浅的看法。一、现状及主要做法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xx年投入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
18、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
19、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于重点项目,还制作项目建设平面示意图,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建设规模、责任单位、资金投入额度、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护措施等。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严格执行群众参与式管理,由项目村提出资金申请,项目村验收工程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扶贫部门不
20、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报账。五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完毕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考评。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报账。六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现场察看实施项目是否按方案实施完毕、到财政部门察看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二、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对扶贫资金实行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但是因为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也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所以,难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
21、问题。一是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权力多集中于职能部门,在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不太规范的地方。二是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往往是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对扶贫资金账目的审查耗费时间长、效率较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深度不够。同时,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使扶贫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三是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
22、体、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四是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个别涉农职能部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拨付、人情拨付、吃请回扣等不正之风。个别乡(镇)、村对各类补助补贴类资金的发放,未能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发放对象、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三、对策及建议1、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要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
23、和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xx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有据可查。另外,在继续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二是加强整合。针对原来扶贫资金存在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要以县为单位,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集中优势打歼灭战。要在区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资金整合。今后对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按照各投其
24、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在扶贫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三是积极创新。为彻底改变目前项目规划早、申报慢、资金下达迟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前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2、规范操作,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已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变更,如确
25、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3、部门联动,建立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首先,要坚持扶贫项目及资金集体审查。在将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同时,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强化各自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资金划拨、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并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逐项审计
26、,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其次,要优化监管模式。采用系统化、网络化的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使监督重点由事后督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要编制涉农资金审批流程图,涉农资金审核、分配、拨付、使用各个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要依托网络平台,建立由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和“公示系统”组成的电子网络监管体系。通过“监管系统”内网,对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控。依托涉农资金监管公示网站,将涉农直补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卡(折)通”兑付,避免涉农资金在层层流转中被克扣、挪用等。第三,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纪检部门、扶贫部
27、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检察院等机构组成联系会议,共同参与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步调一致。4、严明职责,建立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保障体系。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事前”有人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以及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从整体上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每笔扶贫资金拨付或者每个扶贫项目开始操作之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且要一“跟”到底。二是要强化检查预防,确保“事中”有人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或项目在运作过程中,能够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事后”有人问。资金或项目实施完之后,监管部门都要及时跟进。对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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