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购设备验收规范一、目的 对新购置设备进行验收,以保证设备今后的安装、使用。二、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公司新设备开箱验收、新设备试车的验收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所有设备验收的管理。三、新购置设备开箱验收标准1设备包装外观是否完好。2装箱设备的型号是否与订货型号相同。3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备品备件、工具、附件、质保书、合格证、说明书和其他图纸、技术文件等是否齐全。有否缺损。4检查设备外观有元严重的碰撞及表面漆皮脱落等情况,检查是否己影响精度和技术性能。5检查设备有无锈蚀现象和防锈油质量,如发现有锈蚀或发现锈蚀油过期变质,应彻底清除重新更换。清除旧防锈油时应使用非金属刮具。6未清洗过的
2、滑动面,严禁移动以防损坏。7核对设备基础图纸和电气线路与设备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检查地脚等有关尺寸,地脚螺栓、垫铁是否符合要求,电源接回线的位置及电气有关参数是否与说明书相符。8在检查中要做详细检查记录。9凡不满足上述规定,接收部门应尽快会同有关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未解决之前,未经批准,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四、新购置设备试车验收标准1一般设备由使用单位和设备科组织验收,精、大、稀及国外进口设备由使用单位及公司相关科室共同组织参加。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开机试车运行,新设备磨合时间参照生产厂家的设备使用说明书而定;当无规定时,单机设备空机磨合至少24小时,负荷磨合至少36小时。3试车期间,设备工作能力必须达到规定,设备动作准确、平稳,无明显撞击、振动、无跑、冒、滴、漏现象。4设备的附属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应齐全,运行正常,无其他技术隐患,电气、液压、冷却、润滑等系统工作正常可靠。5试车结束后,设备科、生产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精、大、稀及国外进口设备在试车结束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公司技术部及有关部门和主管经理签字。五、验收结果1 验收合格后,依设备编号原则编号、并建立档案,投入生产使用。2若验收不合格则通知采购进行协助处理(退货或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