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贸市场火灾应急预案范文六篇【篇1】农贸市场火灾应急预案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工作目标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
2、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三、工作职责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四、工作措施(一)疫情防控措施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
3、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
4、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五、保障机制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
5、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
6、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篇2】农贸市场火灾应急预案为了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国一些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也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那么商场超市疫情如何防控呢?下面就一起随佰佰安全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一、检查。在商场、超市出入口设岗检查,营业期间专人值守,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停车场及车辆进出管理,在车辆进入时对车内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二、劝阻。凡发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要对其进行询问并劝其返回就医。若在询问中发现到京前14日内离开重点地区或有
7、过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就近的定点医院就诊,并将相关情况向属地街镇报告。对商场、超市内的人员聚集的各类活动进行劝阻。三、管控。各商场、超市经营主体要掌握员工人数、外地返京人员等具体情况。每日采集员工(含商户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鼓励外地返京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取消非必需的室内外群众性活动,如促销活动、店庆等。四、消毒。加强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每日须对人员集中的用餐、购物、娱乐和电梯厅、轿厢、卫生间、楼道、垃圾桶站、门岗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存包箱柜按钮、扶手、门把手、餐台、餐椅、水龙头等,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食饮具
8、一人一用一消毒,卫生间提供洗手液。定时开启门厅、楼道及地下车库排风系统进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五、封闭。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进行封闭管理,制定合理方案,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出入口及车辆出入口数量,并对出入口进行有效管控。六、宣教。在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使顾客对疫情有正确认识和有效的预防,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七、隔离。设立应急隔离区域,当发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人员时,及时引导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建议母婴室、儿童游乐活动设备设施应停止使用。八、防护。加强防护,关心员工健康,宿舍、食堂、办公场所、厕
9、所等保持清洁,加强卫生管理,按要求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九、安全。及时清运垃圾,并对清运车和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等日常工作。十、记录。做好工作记录、照片和档案资料留存。以上就是商场超市疫情如何防控的内容介绍,如需了解更多商场防控等小知识,请继续关注佰佰安全网公共场所安全常识栏目吧。【篇3】农贸市场火灾应急预案一、商务部“三定方案”国务院关于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商务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二、 主要职责(三)拟订国内贸
10、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三、内设机构:(八)市场体系建设司。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保
11、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验收规范(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附件: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2. 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以上是商务部的三定方案和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农村市场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从上述文件中可以看出,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职责在商务部门。下面,让我们从各地的地方法规来看看,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是谁?目前,能检索到的关于
12、农贸市场的地方法规主要有四部:1.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2019年10月31日由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通过,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要求,指导、监督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农贸市场管理
13、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农贸市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2.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2019年3月27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30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第四条规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设立以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构,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指导、协调等工作。第五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
14、督管理部门主管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经营管理责任。3.徐州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2010年6月25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2010年7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四条规定: 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规定: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
15、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以及占道经营的查处。市规划、国土、建设、农业、食品药品监督、价格、质监、房管、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4.百色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2017年8月24日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以及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受理投诉、申诉,牵头组织综合整治,维护市场
16、交易秩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内以及周边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价格、环境保护、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农贸市场内对破坏市场交易秩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委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从上面四部地方法规来看,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既有商务部门,也有市场监管部门,因此在各地方对农贸市场
17、的具体管理中,在上位法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建议还是以地方三定方案和地方法规规定的职责为依据。最后,我们来看一份地方政府的文件通知南昌市青云谱区于2019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青云谱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条关于职责划分中是这样要求的: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工作按照“重心下移、综合管理、属地落实、确保长效”的原则实施。1. 各街道、镇、园落实属地职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市场产权单位和市场业主的监管。安排综合执法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巡查管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2.区商务局落实行业主管职责,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街
18、道、镇、园所属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评比、通报。对农贸市场提质升级进行改造,组织开展有关农贸市场创建活动。3.区市场监管局落实经营行为监管职责,负责农贸市场开办(经营管理)主体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经营户营业执照、健康证、计量器具、食品安全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野生动物等行为。4. 区城管局落实专项整治职责,负责督导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出店经营、非法占道经营、乱堆乱挂等,整治市场外人行道非机动车辆无序停放,查处市场违法建设,取缔露天农贸市场。5. 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落实病媒生物防治督导职责,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内“四害”孳生地治理、“四防”设施
19、、毒饵盒等病媒生物防制以及落实健康教育的监督检查。上述文件白纸黑字地明确了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只不过这只是一份考核工作的文件通知,其效力可以忽略不计,但至少说明了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中商务部门仍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篇4】农贸市场火灾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9号)要求,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规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经营管理行为,严防严控疫情传播扩
20、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规范、社会共治。三、工作任务(一)迅速落实“八个有”一是有台账。要建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台账,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商场超市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4本台账,即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市场超市、餐饮工作人员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场内经营个体户、企业、摊贩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进入市场、商场超市消费者(群众)体温异常记录登记表,经营场所消毒记录登记表。二是有防控指南。要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
21、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7)、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食品安全提示、重点公共场所“十严格”海报等文件资料送达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留存、张贴,并督促落实到位。三是有宣传标语。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如大餐饮店、学校食堂等)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播放(张贴)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十严格”等。四是有二维码。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
22、置张贴“抗疫情二维码”,并派专人全天候引导、监督出入人员实行扫码进出制度,否则不给进入。五是有测温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使用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天候体温检测。六是有体温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从业者一律规范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经营。要制作从业者体温记录登记本,并做好早、午体温记录。要制作消费者体温异常记录本,落实专人对消费者进行体温监测,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按规定报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七是有消杀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每日要安排专人对公共设施开展两次以上全面清
23、洁消毒,并造册记录备查。八是有出入口。每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只能有一至二个出入口,多的要有围栏标明不许通行。餐饮单位尽可能只设一个出入口,必要时要安排执法人员把守出入口测量体温、引导、监督出入人员戴口罩、扫码等工作。(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随着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逐步复工开业,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扩散风险叠加,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规范指导,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特别是大型餐饮店、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一是严把食品原料关。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一律禁止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认真组织
24、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发挥农贸市场、超市快检系统作用。二是严把食品加工关。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生食、冷食和自制饮品严格在专间或专区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加工制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三是严把网络订购关。鼓励线上平台统一配送服务、“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服务。外卖食品包装要封缄,食品配送工用具的定期清洗消毒,外卖送餐人员戴口罩送餐。四是严把疫情传播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办群体性宴席(零餐除外),防止疫情扩散。加大餐桌设置距离,距离应当保持1.
25、5米以上,避免人员过于集中。(三)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严厉查处哄抬物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违章法行为要密切注意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内米、油、面、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短缺、脱销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各县(区)市场监督部门要严格执法,严禁各种哄抬物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短斤少两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同时,遇到12315投诉时,要从快处理,确保件件有回音。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并落实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市场监管部门既作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的牵头单位,也要具体
26、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农贸市场、餐饮店“十严格”工作职责,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推动抓紧工作落实。(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处理好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商务部门督促商场超市落实“十严格”。与公安机关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对未戴口罩强行闯入市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协调各地党委、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单位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
27、饮店疫情防控“十严格”纳入宣传总体方案中,用最快的途径,用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的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当地监管工作动态、监管成效和典型案例,曝光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四)开展群防群控,形成共治格局。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045号)要求,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鼓励公众举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的行为,及时受理和处置在落实“十严格”中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举报,营造群防群控、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支
28、持的社会共治格局。(五)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在落实“十严格”中的工作经验,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的科学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也将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县(区)落实“十严格”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篇5】农贸市场火灾应急预案近日,多个农贸市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广泛关注。社会上关于农贸市场的讨论也逐渐增加。与此同时,商务部也曾多次谈及此话题。不少人好奇,2020年会取消农贸市场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农贸市场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菜市场调查摸底的通知,调查内容包括菜市场总体情况、
29、经营状况、政策措施、建设和改造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通知指出,此次调查摸底的对象为城市社区菜市场,是指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制品、豆制品、熟食卤味、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具有一定规模,内有多个主体(商户或摊贩)持续经营,以周边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零售市场。通知表示,此次摸底调查目的是对全国菜市场发展现状进行了解,进而推动标准化改造,更好满足老百姓便利消费、安全消费和品质消费。由此可见,今年农贸市场不会取消,而是通过升级改造适应时代的发展,同时解决脏乱差等问题。【篇6】农贸市场火灾应急预案改革开放以来,农贸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居民购买
30、生鲜农产品的主要场所,在方便居民生活、稳定市场供应和促进当地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多数地区的农贸市场由于投入不足,存着交易设施简陋、管理落后、脏、乱、湿、臭、露天交易等问题。为改变这种状况,推动农贸市场发展,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将农贸市场纳入“双百市场工程”,支持400家县乡农贸市场进行建设和改造,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大规模支持农贸市场建设。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验收工作,商务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并做好项目
31、验收工作。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等方面建设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不仅规定了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也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市场按蔬菜、瓜果、水产、副食等商品大类进行科学分区,对档口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要求各地项目验收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并对项目申请验收材料、验收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为保证项目质量,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竣工后,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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