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范文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篇1医院采购办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采购办严格执行医院耗材采购流程。一、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1、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我院高值医用耗材包含卫生部规定的参考目录内耗材(见附表)和500元以上医用耗材。2、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选用。3、新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须由采购办提交医院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履行质量验收手续。4、科
2、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高值耗材,向医院采购办提出申请,采购办根据相关规定及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管理。5、血管介入类耗材因合作协议医院负责进行监管。二、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1、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范围内采购。2、严禁各科室将未经报批手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3、临床确需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报采购办,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申请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4、 使用科室按月消耗量向耗材库报月领用计划,耗材库汇总后报采购办,采购办根据库存情况和各临床科室月领用计划,
3、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三、采购办对医用耗材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四、所有医用耗材全部入库并按规定领取使用,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五、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或紧急抢救,需进行紧急采购
4、的医用耗材,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相关手续。六、订购的医用耗材到货后,严格执行产品交接和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合格入库的耗材,由采购办通知申购科室领用,以保证诊疗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办要及时办理退换货的事宜。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医学装备的采购工作,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设备科必须从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二、常规医用耗材采购由临床科室向库管员按
5、月提交申请,库管员根据库存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编制常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提交设备科主任审批通过,由采购员按照既定供应商进行采购。三、新增医用耗材采购新增医用耗材科室,须临床科室负责人填写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医务科同意后、递交设备科。设备科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计划,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书。组织相关院感、医护、财务等职能部门对需新增医用耗材进行调研、论证,审核通过后,报医院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四、临床急需医用材料,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事后补办申购手续。五、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采购,否则将受到院纪处分及经济处医用耗材
6、采购管理制度篇3购置规定: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 备经济效益预测。2、使用科室申请后,中心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验收规定:1、设备到货后中心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规定: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帐、后勤保障部负责辅助帐
7、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后勤保障部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整。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维修。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后勤保障部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双方各得50%。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 8、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