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访职工积分制激励约束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作风能力建设,促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以一流的作风能力不断提升县信访工作的质量水平,根据县作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体目标根据县作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清廉建设相关要求,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旨在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形成比作风、比能力、比实绩、比奉献的良好工作生活氛围,进一步提升县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实施范围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三、实施办法本办法采取量化评价模式,对干部职工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学习纪律、对外宣传等方面通过积分制形式进行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具体评分标
2、准如下。1.全体干部职工每人年度基础分均为100分;2.负责的业务工作年度排名名列全省前十、全市前两名的,奖励分管领导、业务股长、业务人员各8分、5分;3.负责的业务工作在上级督导检查中被表扬肯定或发文推广的,省市县级奖励分管领导、业务股长、业务人员各5、3、1分;4.负责的临时性工作为信访局整体挣得荣誉的,省市县级奖励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参与人员各5、3、1分;5.采写宣传信访的稿件或经验文章被中省市主流媒体采用刊发的,奖励作者各6、4、2分;被县级信息采用的,奖励作者1分;6.年度干部网络学习、学习强国等,积分位于全局前三名者,分别奖励3、2、1分;位于全局后三名者分别扣除3、2、1分;未
3、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扣除相关个人2分;7.年度干部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除10分;8.年度干部职工因工作或作风纪律被通报批评的,扣除5分;9.负责的工作年度考核位于全市后三名的扣除分管领导、业务股长、业务人员各8、6、4分;10.负责的工作年度考核位于全县末位的扣除分管领导、业务股长、业务人员各5分;11.安排的工作未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影响单位整体工作的,扣除分管领导、业务股长、业务人员各3分;12.干部职工未按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机关制度、疫情防控规定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四、结果运用年度积分激励约束办法和干部职工推荐、职称晋升、年底奖金发放、年度评优相挂钩。积分靠前者结合干部职工任用条件,单位优先进行推荐、优先提名各类先进人选、优先晋升职级。同时,和奖金发放挂钩,按照奖金发放要求规定,在不违纪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积分多少核发年度奖金。本办法自日施行,由综合股刘莉同志负责解释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