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规范用语用字制度一、认真组织开发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发区领导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机关干部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二、大力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开发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表率作用。(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1.机关干部在执行公务时;2.重大活动的主持和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4.机关各部门在接听来电和接待来访时;5.机关对外服务部门都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三)机关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
2、和测试。三、加强对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二)下列用字必须规范:1.各类名称牌;2.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等;3.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四、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一)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开发区机关及所辖单位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
3、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开发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四)建立语言文字检查制度。1.全体领导干部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场所必须张贴“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提示牌。2.各部门、派驻单位及社区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机关部门、派驻单位及所辖社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五、认真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氛围,每年定期、不定期地对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和自我总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