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1)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2)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3)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五牌一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要求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建议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以保证规范化管理。(4)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杜绝任意拉线
2、接电,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5)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道路的维护和清理,保持施工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垃圾。(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的检查和维护情况,以便能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7)检查施工现场职工生活设施的设置是否到位,且必须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8)建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成都地区相关规定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设置相应的维护措施;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9)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