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 才 委 托 协 议 合同编号: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协议签订地: 甲方具备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有证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甲方委托协调受聘(注册)在相关企业,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在 范围内协调 级 专业建造师受聘事宜。甲方受聘报酬标准¥ /一年/人。甲方委托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转交甲方。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及建筑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工作。3、甲方将执业资格证书交由乙方负责办理注册等各项手续。4、聘用期间,甲方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转到聘用企业方,由聘用企业方全额缴纳。二、支付办法1、甲方按乙方要求将执业资格证书
2、、毕业证、解聘证明、身份证扫描件、等交付乙方,在聘用企业注册成功后(住建部网站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报酬 支付给甲方。2、甲方须保证所提供证书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且甲方应退回已收取全部款项。如甲方证书注册不成功,乙方及时退回已接收的甲方相关资料,并且书面告知甲方注册不成功的原因。三、 其他事项 1、乙方为甲方提供聘用的企业必须是合法企业。由于企业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采取措施维护权益。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所提供聘用企业不得将甲方证书及相关资料用于除资质申报、保级及主管部门相关检查外的其他用途。3、在未经甲方书面许
3、可授权并加盖甲方签字与指印的情况下,乙方所提供聘用企业不得用甲方名义参与任何形式的工程项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投标、担任项目经理等)。4、注册期满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资格证书的转出和B本的转出等相关工作。并且与企业应签署转出配合条款。5、如果因为相关部门查处到该证书挂靠行为,为了不影响人才工作及企业资质需要注销注册,到时按实际用证时间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算,多出的时间退证退款。6、本协议金额为税后金额。7、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8、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在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负责人: 手 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