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印章领用协议第一篇:项目部印章领用协议项目部印章保管使用责任书印章名称:(印模加盖处)印章发放单位:印章领用单位:项目经理: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管理和使用,明确印章保管使用责任,公司与印章领用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如下:一、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印章的管理、使用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二、项目部经理可以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印章保管人对项目部经理负责,并负责建立项目部印章使用记录。用印前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做好用印登记后方可用印。三、项目部印章用于与建设、监理、设计等工程项目相关方的往来函件、管理资料、技术资料、质检资料、安全资料等。四、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各种借贷、欠款证明、合约签订、工程结算
2、、财务结算、收料证明等。必要时,由公司统一办理。五、因违反本责任书用印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六、对印章的管理与使用,项目部应随时接受印章发放单位的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否则,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七、工程项目结束或项目部解散,责任人必须及时将印章交回总裁办公室。否则,不予财务结算或不予解除抵押担保合同。发放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二篇:项目部印章领用管理承诺书印章领用、管理承诺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技术质量专用章,是代表本公司某一个项目部,为本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之专用,不得另作他
3、用。为切实加强对本印章使用和管理,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整体利益,现对该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本人郑重地向公司和总经理作出以下承诺:一、保证在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内,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好本印章。二、建立本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并由本人专人负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三、在本印章的使用上超越公司授权范围,本人愿受公司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出现因本印章管理不慎、使用不当,从而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五、本人在岗位调整时,保证配合公司主动做好本印章的移交工作。印章领用、承诺人签字:二0年四月日印章印模:第三篇:项目部印章使用说明键入文字金鑫联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部印章使用与管
4、理规定司属各项目部:为了切实加强对项目部印章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印章使用与管理责任,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现对本公司项目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特作如下规定:一、工程项目部印章的责任范围公司制发的工程项目部印章系非经济类用章,仅供项目部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施工技术、资料之用。严禁签订任何经济契约,严禁出具任何性质欠条,严禁开具工程量结算凭证。如因项目施工租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采购水泥、砖瓦、砂石等建设材料确需签订经济契约或因项目施工确需出具欠条、开具工程量结算凭证的,一律使用实施公司行政印章,并由负责该项目的公司行政负责人承担所签订经济契约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二、工程项目部
5、印章的使用与保管1、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公司办公室领用,领用人必须在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式样附后)上签字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2、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在出具启用工程项目部印章函件时,必须在函件中明确告诉对方该工程项目部印章使用的责任范围,并拓具所启用印章的印模。3、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保管,使用必须有登记。项目结束时,项目印章及印章使用登记一起上交公司办公室封存。特此通知,希严格遵照执行。金鑫联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键入文字金鑫联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本人 因具体实施集团公司承接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领用质地 规格 的 印章壹枚(
6、印模见下)。为落实责任,承诺如下:1、本人知晓金鑫联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部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精神,知晓工程项目部行政印章是非经济类印章的规定,保证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本枚印章保管与使用的责任范围,规范地保管与使用好本枚印章;2、不用本枚印章签订工程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和机械设备、周材租赁及材料采购类经济契约;3、不用本枚印章开具任何内容的欠据;4、不用本枚印章出具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5、不用本枚印章为他人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6、不擅自刻制冠有“金鑫联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工程竣工交付后三十日内,由本人负责将本枚印章送交集团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封存或切角作废;7、如因
7、本人保管和使用本枚印章造成集团公司信誉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附:印模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第四篇: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刊刻、保管、使用、收回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印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条 项目部印章刊刻由项目部承包人提出申请,工程部签署意见,人力行政部承办。第二条 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印章专管员到办公室领用,领用人必须在项目部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第三条 人力行政部必须明确告诉印章专管员印章的使用范围,具体如下:1、仅限于工作联
8、系单(与业主/监理/设计院/周边地区管理部门/分包单位)、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请款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级往来文件资料等的印章盖用;2、仅限于技术核定单、工程验收单、材料/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质量评定表、质量/安全整改单等形成技术资料中涉及技术、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印章盖用,不得在此范围外的任何文件资料中加盖此专用章。第四条 项目部在日常使用印章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章程,确保印章在范围内使用。每次使用做好公章使用台账,待该项目结束时,需将项目印章及台账一同回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封存。第五条 项目部印章必须在项目完工一个月内交还办公室,逾期不交,公司将登报声明作废,并
9、从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的费用;或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印章,专管员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刊登遗失公告。第六条 项目部印章原则上由公司派驻的资料员保管,特殊情况下经工程部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专人保管。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收回项目部印章,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1、项目部印章用于非项目工程资料使用的;2、利用项目部印章从事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的;3、未经批准擅自刊刻项目部印章启用的;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专管员是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因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由印章专管员及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项目部印
10、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因具体实施公司承接的工程,于年月日领 用上标注字样为印章壹枚(印模见左下角)。为落实责任,承诺如下:1、本人知晓本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保证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本枚印章保管与使用的责任范围,规范地保管与使用好本枚印章;2、不用本枚印章签订工程合同、材料采购等经济契约;3、不用本枚印章开具任何内容的欠条或收据;4、不用本枚印章为他人、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5、不擅自刻制冠有我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项目结束后,由本人负责将本枚印章 送交公司人力行政部;6、如因本人保管和使用本枚印章造成公司信誉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的经济 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
11、公司按照规定给予的处罚。特此承诺。附:印模承诺人(签字、手印):*年*月*日第五篇: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管理,规避因印章使用、管理不当而形成的各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部印章包括:行政印章和财务专用章。第三条 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项目部(盖合同协议无效)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和废止等有关工作。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第四条 凡设立项目部均应刻制行政印章(财务专用章根据实际需要刻制)。由成本控制部根据成立批文明确的具体名称到公安机关确定的专业刻字社刻制。第五条 印章由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12、向公司成本控制部申请。申请时分包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部印章刊刻申请表、项目部印章刊刻使用承诺书。第六条 项目部成立批文上预留印章印模,一式二份,成本控制部和分包单位各一份。第七条 凡未经公司成本控制部刻制的印章,均视为伪造印章,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第三章 印章管理及使用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保管人接受总公司成本控制部监管。印章保管人的基本任职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作风正派,原则性强;(2)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办事认真细致负责;(3)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第九条 使用项目部印章,必须报公司成本控制部备案。严禁用项目部印章办理借贷、担保和
13、抵押手续;严禁用项目部印章从事任何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一切活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纸张、空白单据、委托书、承诺书、担保书等纸质文件上加盖公司、项目部印章。第十条 项目部印章只限用于招投标、与业主联系工作、建立工程资料档案、工程款转帐(必须持有效施工合同)。否则如用章不当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项目分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印章的,印章保管人应拒绝用印。第十二条 公司下派业务代表只有公章及财务章的保管与监督权,无使用权,使用后必须有登记备查。第十三条 项目部严禁私刻印章,如若发现私刻印章,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并依据印章管理办法进行相
14、应处罚。第十四条分包项目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好印章。印章遗失、被盗,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申报,尽快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上予以公告。印章保管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第十五条在任分包项目印章保管人因故不能继续管理印章,须按程序将印章移交公司成本控制部。第四章 印章的更换、回收及废止第十六条责任单位因故需更换、重新刻制印章,按本办法程序重新办理印章刻制、领用手续。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印章保管人向成本控制部交回项目部印章及用印章登记本第十八条 印章收回后,由公司成本控制部处统一保管,待该项目所有事项办理完毕后,再按有关规定废止。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十九条 使用项目部
15、印章所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第二十条责任人盗用印章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用印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承担。同时视情节轻重,由责任人向公司支付管理违约金5000-100000元,并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 印章保管人因保管不善,致使项目部印章遗失或被盗,印章保管人须向公司支付管理违约金2000元。第二十二条 责任人或其授意的他人伪造、私刻印章的,须向公司支付管理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 印章保管人不按规定及时交回项目部印章,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风险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成本控制部将不定期对项目部印章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项目部印章管理及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的,应立即制止,并提出处罚建议。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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