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优选5篇)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1) 摘要: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的紧迫任务,本文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国内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出现的不适应问题,提出新形势下施工合同文本的基本编制理念;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于调整思路及效率优先的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思路。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和谐管理;施工合同;效率优先;工程价款 1、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国策,而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是现代管理所提倡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工程项
2、目来说,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项目协调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确实是实现项目协调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工作是目前我国在工作量清单计价实行后的重要任务。 2、从20xx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望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 作为建设项目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相应与之相适应,制定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国内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对于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针对性不强
3、,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亟需改进;由于fidic条款的计价模式与我国现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都是单价合同,具有一定相似形,非常有借鉴意义,但同时,fidic合同条件中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个受雇于业主,并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公正无偏地管理承包商的工作。1尽管fidic决定淡化工程师的地位,在新红皮书中虽然继续采用工程师来管理合同,但它不再是独立的一方,而是属于业主的人员,同时删除了原来要求工程师行为无偏一款。但我国在工程实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惯用作法与fidic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
4、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 因此,我国目前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的改进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形式,更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于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内容进行介绍。 3、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建议 3.1“公正、平等”的基本编制理念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雇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
5、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正、平等。 我国目前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应本着“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 (1)“公正、平等”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基本编制理念。施工合同当中,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简称cons)是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合同条件,此合同条件编制理念为“努力构建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公正、平等的权利、义务间的对价关系”,并在多年的实施、修改当中得到很好的效果并逐渐完善,因此,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是使得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2)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努力实现“公正、平等”是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
6、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3.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思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
7、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这样的招标人提供数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方式区别于国内以往实行的定额报价,因此,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思路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进行约定,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
8、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2)在我国现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
9、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2) 摘要: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的紧迫任务,本文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国内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出现的不适应问题,提出新形势下施工合同文本的基本编制理念;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于调整思路及效率优先的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思路。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和谐管理;施工合同;效率优先;工程价
10、款 1、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国策,而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是现代管理所提倡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项目协调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确实是实现项目协调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工作是目前我国在工作量清单计价实行后的重要任务。 2、从20xx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望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 作为建设项目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相应与之相适应,制定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国
11、内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对于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针对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亟需改进;由于fidic条款的计价模式与我国现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都是单价合同,具有一定相似形,非常有借鉴意义,但同时,fidic合同条件中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个受雇于业主,并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公正无偏地管理承包商的工作。1尽管fidic决定淡化工程师的地位,在新红皮书中虽然继续采用工程师来管理合同,但它不再是独立的一方,而是属于业主的人员,同时删除了原来要求工程师行为无偏一款。但我国在工程实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惯用作法与fidic实施的要
12、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 因此,我国目前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的改进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形式,更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于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内容进行介绍。 3、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建议 3.1“公正、平等”的基本编制理念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雇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
13、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正、平等。 我国目前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应本着“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 (1)“公正、平等”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基本编制理念。施工合同当中,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简称cons)是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合同条件,此合同条件编制理念为“努力构建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公正、平等的权利、义务间的对价关系”,并在多年的实施、修改当中得到很好的效果并逐渐完善,因此,公正、平等
14、的编制理念是使得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2)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努力实现“公正、平等”是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3.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思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
15、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这样的招标人提供数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方式区别于国内以往实行的定额报价,因此,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思路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进行约定,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16、;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2)在我国现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
17、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3) 为解决由于公路或铁路路基工程横断面设计的模糊性,导致路基工程土石方比例以及数量的不合理使得所计算出来的造价出入较大的问题,尤其是施工招投标与实际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往往需追加大量投资。现对路基工程造价影响因素进行原因分析,同时提出对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招投标中的路基造价合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1、前言 目前
18、我国大多数的道路路基工程的勘测设计在路基横断面设计中存在着模糊性,尤其典型的是路基土石方比例分配不确定性对工程造价带来很大影响。路基土石方比例分配的模糊性就是在于在横断面勘测过程中对某一桩号土石方的比例的分配一般都是按照勘测人员自己的眼光与识别能力进行土石方比例分配的确定。路基土石方工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40%左右,尤其山区公路或铁路个别路段高达60%,如某省道工程二级山岭重丘公路计价土石方高达15万m3/km,最大挖深达61m,最高填方45m。路基土石方计算及调配的准确性与合理性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招、投标及施工过程的计量费用及工程进度。 2、影响路基土石方造价的因素 2.1路基横断
19、面土石方比例的不确定性 路线横断面土石方比例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山区高等级路线的路基工程更为突出,特别是路基断面的挖方土方与石方数比例的关系,由于路基横断面土石方数量比例的不确定性导致土石方比例确定的偏差,造成土石方工程量相差较大和工程造价出入较大。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计土石方的比例大于实际土石方的比例,石方的实际含量比设计的要少。某省道改建工程第2标段K51+300-62K+500,在图纸确定的土石方比例按挖土方为26094m3,挖坚石为1505m3,即土石方比为16.然而根据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实际记录情况来看该标段路基土石方的比例为35左右,即土方占了37.5%,石方占了62.5
20、%左右。同时发现62.5%左右的石方里却有半数以上是次坚石。这是由于在勘测设计中路基土石方比例的不确定性设计阶段所引起的。第二,设计阶段时的土石方比例小于实际施工时的土石方比例,即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某省道二期改建工程中第三标段典型的问题就是由设计阶段所引起的路基土石方比例的不确定性,造成的路基工程总造价出入较大。 2.2标段不合理划分 标段划分是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决定性环节,应根据工程建设各方面的条件和要求,综合考虑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经济诸因素,充分论证后做出的安排。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招标人合理划分标段,明确要求施工标段的确定应有利于施工单位的合理投入和
21、机械化施工。公路工程是长达几十甚至几百公里的带状结构,以公路工程为主,也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因此划分好标段对工程施工有非常大的意义。某些项目招标过程中,由于标段划分不合理,使原路基设计为全线统一调配土石方,而标段划分后,不考虑跨标段利用而增加借方数量及运距。 2.3路基土石方工程中的压实方与天然方的不同 路基工程设计的土石方数量是按工程的几何寸进行计算的,如挖方路段按天然密实方计算,填方路段按压实方计算。但是,由于土石方作业的土壤种类、存在形式和天然密实度各不相同,而且设计要求的填方压实度也不相同,所以压实方与天然密实方之间存在一个不等同的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一个换算系数,而且这个换算系数是
22、一个不定值,见表2所示。这样路基土石方就存在着每立方天然方不等于压实方那榭觥U庖馕蹲庞胧导释潦?绞?肯喙?0%-23%。因此,按不同土壤、岩石类别和设计公路等级,在路基土石方计算表中显示出来,以便于正确地计算土石方的造价1。 2.4路基施工方案的不同对土石方造价的影响 路基施工方案的不同会导致土石方数量的改变,从而导致造价的变化。路基施工方案有挖路槽和非挖路槽法两种。挖路槽法是路基按路基横断面设计要求,施工到路基设计标高,并逐层压实达到路基施工规范要求。采用非挖路槽施工方案进行路基施工时,在填方路段,路堤逐层填筑压实到路床底面标高,此法减少了路床底以上部分的土石方量,其填方工程量应相应扣除此部
23、分土石方工程量。在挖方路段,其施工方法与挖路槽法一样,路基施工到路基设计标高后,再挖去路床部分土石方,这部分土石方一般应列入路面工程中的挖路槽土石方计算中1-2。 3、造价控制对策 由于路基工程涉及的工程项目较多的特点,路基工程造价控制影响的因素较多,相应造价控制的对策也是多方面的,现根据路基工程项目从设计一直到竣工每个影响路基工程造价的环节出发,综合详细地探讨了控制路基工程造价的相应对策与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3.1设计阶段控制 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与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据国外一些专家研究指出:设计费虽然还不足占工程全
24、寿命费用的1%,但在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75%以上。因此,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另外,路基工程在设计造价中占45%左右。造成公路横断面土石方的比例与挡土墙埋置深度模糊性设计的根本原因是设计不到位,缺乏深度与广度。造成这原因的主要因素是业主为节省投资,建设单位没有给设计单位提供沿线的地质资料。故作为设计单位控制横断面的模糊性设计,首先要求业主增加沿线的地质资料。 3.2从招标、投标工作控制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是我国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公路建设工程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推行,使计划经济条件
25、下建设任务的发包从计划分配为主转变到以投标竞争为主,使我国承发包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推行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对降低工程造价,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总之,推广建筑市场良性顺利发展促进管理提高、对降低和稳定工程造价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3。 3.3施工单位要组织力量努力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在路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往往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但不论在技术方面或组织方面,通常都有多种可行的方案供以选择。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会得到不同的工程造价,所以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一般,方案优化的方法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2种。为了能更说明问题,一般采用定量分析法,用数据来说明问题,由此来选择最佳的施工
26、方案。在实际的工程中如果采用的施工方案不同,造价就会有明显的差别。在土石方工程中,大型土石方的调配过程中,运输车辆的不同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造价,由此选择出最优化的施工方案。如某路基工程确定施工方案时,选择不同运输车辆而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都是不同的。 3.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应有造价工程师来完成。FIDIC条款中赋予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计量与支付的权利。因此造价工程师必须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书,抓住工程量清单和计量支付这个关键环节,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每一笔支付申请,使资金能得到合理控制和正常的流动。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对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
27、行控制外,还需要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规定,收集各种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动态,分析整理各种造价资料等,显然,一般的工程师是难以完成上述工作的。因此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同时,加强施工企业管理水平,采取动态的施工管理办法,提高施工工效,同时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自身素质教育,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地控制工程造价3。 3.5实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 基于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现状的分析,工程造价管理还比较混乱,具体表现为缺乏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规及各类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和体系。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不明确;工程造价估算人员的选取及专业知识条件要求没有
28、较好的明确;计算工程造价所依据的工程定额仍处于静态管理状态等。为此想控制工程造价的非正常不合理的上升首先要规范公路造价管理,使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纳入标准化、规范化4-5。 招投标中路基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只要从控制路基工程造价的各个环节入手,制定出合理的造价,才能更加有效地控制造价,造价的确定过程也就是造价控制过程。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力求使用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尤其认识到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阶段,在设计阶段应做好详细的地质勘探工作,确定合理的土石方比例。另外,做好详细的施工技术组织方案,让施工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同时,施工单
29、位和业主要做好动态管理,这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有效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4)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摘要: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的紧迫任务,本文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国内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出现的不适应问题,提出新形势下施工合同文本的基本编制理念;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于调整思路及效率优先的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思路。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和谐管理;施工合同;效率优先;工程价款 1、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国
30、策,而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是现代管理所提倡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项目协调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确实是实现项目协调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工作是目前我国在工作量清单计价实行后的重要任务。 2、从2003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望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 作为建设项目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相应与之相适应,制定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国内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
31、f-1999-0201)对于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针对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亟需改进;由于fidic条款的计价模式与我国现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都是单价合同,具有一定相似形,非常有借鉴意义,但同时,fidic合同条件中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个受雇于业主,并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公正无偏地管理承包商的工作。1尽管fidic决定淡化工程师的地位,在新红皮书中虽然继续采用工程师来管理合同,但它不再是独立的一方,而是属于业主的人员,同时删除了原来要求工程师行为无偏一款。但我国在工程实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惯用作法与fidic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
32、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 因此,我国目前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的改进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形式,更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于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内容进行介绍。 3、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建议 3.1“公正、平等”的基本编制理念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雇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
33、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正、平等。 我国目前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应本着“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 (1)“公正、平等”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基本编制理念。施工合同当中,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简称cons)是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合同条件,此合同条件编制理念为“努力构建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公正、平等的权利、义务间的对价关系”,并在多年的.实施、修改当中得到很好的效果并逐渐完善,因此,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是使得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2
34、)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努力实现“公正、平等”是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3.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思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
35、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这样的招标人提供数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方式区别于国内以往实行的定额报价,因此,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思路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进行约定,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
36、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2)在我国现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
37、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5)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探析论文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开发过剩的积累导致建筑行业面临严重挑战,施工技术亟需改进、管理精细化程度更要提高。本文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模式,阐述施工合同管理现状,系统分析了施工合同管理在投标、签订、旅行、索赔阶段存在的问题和相关解决对策。研究表明: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施工企业的利益,提升企业的
38、管理水平。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当前,随着房地产开发过剩的累积,建筑行业正面临着严峻的转型考验,施工技术亟需改进,管理精细化程度要求也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着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如何进一步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成为了行业的热门话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它具有反映市场规律、合理分担风险、利于企业自主报价等优点,是建筑行业走出国门和国际接轨的重要基石,但由于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起步较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匹配,导致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不高,不仅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还可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我
39、们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施工合同管理进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 1.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不完善。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备,由于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更新不及时,明显存在部分法律、法规跟不上市场变化的现象,甚至还存在一些大的疏漏,最终造成了法律和建筑市场不匹配的局面。 2.市场行为不规范。在建筑市场中,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使得各承包商之间竞争激励,发包人利用市场的优势地位,就拟定一些苛刻的合同条款,承包人为了取得项目只能被迫接受。而且发包人在合同的履约阶段随意性很强,经常出现违反合同约定、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现象
40、。 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水平较差。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单位为了在投标里面获得中标资格,通常情况下都会偏向于重视建筑工程的投标以及合同签订的事项,然而协约内容履行的时期,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更改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人员相对缺乏,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情况没有进行严格的监控,出现可以索赔的事件也不懂得及时索赔,合同管理水平较差。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施工投标阶段。施工合同在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有两点:一是施工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由于施工企业没有企业内部定额,就会造成在投标时盲目报价,不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如果报价过
41、低还会增加施工的难度。二是有些承包商在投标时互相勾结,存在严重的串标现象,串通投标这一类违法行为不但让其他投标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同时给建筑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作用。 2.施工合同签订阶段。正是由于所有工程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施工方和业主方如何合理分担施工风险,也成为合同签订阶段的主要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合同签订阶段,合理分担了双方在工程量改变上的责任,但也出现了其他问题,如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合同无效等。 3.施工合同履行阶段。我们国家目前在合同履行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对合同履约担保能力的鉴别、缺乏对合同的主动管理意识、缺
42、乏对合同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等。还有一些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发放工程款,造成施工单位没有充足的工程款,不但影响了施工的进度,还有可能面临建设单位对工期要求的一系列索赔,这些都是由于对施工合同管理缺乏认识造成的,如果合同管理人员具备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避免的。 4.施工合同索赔阶段。索赔是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施工合同是索赔事项中至关重要的依据,它和索赔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下,索赔能力是衡量项目能否盈利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施工单位对索赔缺乏深入的认识,不了解索赔的程序,在施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可发生索赔的各种事项,从而当索赔事件出现时,
43、没有足够的合同依据,导致索赔机会的丧失,甚至巨大经济损失。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1.施工投标阶段。一是作为施工企业应建立企业定额,减小投资报价的盲目性,提高企业竞争力;二是建立企业的诚信档案,对有串标以及暗箱操作的施工单位公示其不诚信记录,用舆论和法律手段进行惩罚;三是整顿建筑市场,加强对投标过程中承包商串标的打击力度,让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不敢违规,从而放弃侥幸心理,规范运作。 2.施工合同签订阶段。我们国家的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合同规范文本,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合理分担施工方和发包方的风险,确保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的主体地位,对合同内容逐条进行仔细
44、检查,杜绝表述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并且在法律法规的合理范围内订立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在现阶段,为了不断增加施工单位的运作效率和管理的成效,使建筑项目能够保质保量的完工,一定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履约管理。从国家角度来讲,要完善立法,健全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监督合同的履行。从企业角度来讲,一是提高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必须从合同制定开始做起,要全面、谨慎的建立施工承包合同;二是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随时掌握价格动态,增强对合同的主动管理意识,认真监督合同的履行;四是为了让工程管理不受到太多的阻碍,使其能够在既定的时期内完工,就
45、必须以相关的管理制度为切入点,发现和解决建筑项目建设整体过程里面潜藏的问题,以此让业主和承包商的切身利益得到良好的保障。 4.施工合同索赔阶段。企业管理者要建立高素质的合同管理团队,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全过程出现索赔事件的可能,在合同订立时,严格规范的制定合同,做到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据可循。索赔是建筑项目里面符合相关法律的一项要求,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里面有效控制协约风险的一类十分关键的方式,工程合同的管理者,不但要发掘出每一个可以进行索赔的契机,同时要学会如何搜集和整理相关的资料和证据,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利润。 四、小结 施工合同管理在针对当代工程项目管理而言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演变为和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等并列的一个重要管理职能,在我们国家,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起步较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低下仍然是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然而伴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普及,施工合同的管理方面也必然出现了新的难题,我们必须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施工合同准备到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对施工合同管理展开系统的探究分析,完善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增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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