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统计走访指导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企业/项目/住户)的走访指导,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制定统计走访指导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职责每年3月,局各专业整理企业、项目、住户等全部单位清单及重点单位清单,局综合科汇总下发走访任务。每年12月25日前,各镇(乡)、街道统计工作站、望春工业园区完成走访指导任务,其中,协同各片区完成重点单位走访指导;各片区完成重点单位走访指导及抽查任务。(一)统计工作站、望春工业园区1、走访指导。针对企业,要求“六必访”;针对项目,要求新增项目当年全覆盖,在库项目当年覆盖30%;针对住户,要求抽中户2年内全覆
2、盖。其中,针对所有专业重点单位,要求协同各片区完成走访指导,2年内全覆盖。“六必访”指四上存量单位当年覆盖30%、数据异常企业当年必访、统计人员变动单位当年必访、新项目新单位当年必访、有指导需求单位当年必访、上年度统计稽查检查有问题单位当年必访。重点单位一般涵盖各专业规模前10%单位。走访指导应严格按照区统计走访指导工作手册要求进行,覆盖对应单位涉及的所有专业,提倡“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重点检查报表质量、讲解指标解释、修正数据差错等,对于指导到位、验收合格单位应减少重复走访。2、普法宣传。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分发法律告知书,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提升基层依法统计理念。3、继续教育。指
3、导企业人员在继续教育网站进行注册、学习,督促其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学习。4、档案维护。根据走访情况及时做好归档记录,档案应包括区统计走访指导记录表或住户调查访户表、法律告知书回执、开展数据指导的相关报表等。资料存入“一企一档”,并及时在浙政钉上传登记。5、交流反馈。走访人员需及时将走访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片区及区局各专业科室。(二)各片区1、联络监督。责任到人,做好各统计工作站和园区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和督促各统计工作站和园区走访进度,跟踪各统计工作站和园区的走访记录、反馈情况。2、重点走访。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协同统计工作站及园区,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进行走访指导。重点单位一般涵盖各
4、专业规模前10%单位,要求2年内全覆盖,即当年重点走访辖区内5%的单位。走访指导应严格按照统计走访指导工作手册要求进行,覆盖对应单位涉及的所有专业,提倡“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重点检查报表质量、讲解指标解释、修正数据差错等,对于指导到位、验收合格单位应减少重复走访。3、审核检查。配合各专业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定期抽查各统计工作站及园区已走访单位“一企一档”等登记归档情况、数据质量情况。要求各片区在重点走访以外,每年至少抽查统计工作站及园区已走访单位的10%。4、汇报反馈。及时汇报各统计工作站走访进度和情况,及时向局各专业科室反馈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和单位变动情况。二、走访工作纪律走访工作
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吃拿卡要,不在接近饭点上门,提早告知企业不拉横幅、不放水果及香烟、不出门迎接、不接受宴请、礼物,做到不给企业增负担、不为企业添麻烦。三、走访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做好走访工作,充分发挥服务职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各统计工作站、望春工业园区由基础分、加分项和扣分项三类组成,综合权重系数后计入统计工作站考核。1、基础分100分每年年底,根据必访清单计算各地走访率。其中企业“六必访”单位中30%的四上存量单位、全部新增单位和上年度稽查有问题单位,投资(房地产)30%的在库项目和全部新增项目,50%的抽中住户,三大类单位均要求100%到访,构成当年
6、必访清单。剩余的企业“六必访”单位中,统计人员变更单位,有指导需求单位,数据异常单位,均要求在次月月底前完成走访指导。走访每超过当年必访清单数量的5%加2分,上限加4分。计分以浙政钉登记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登记,或经检查发现未建立“一企一档”等资料的,视同未走访。2、加分扣分项:加分项:(1)在走访过程中及时发现单位重大经营变化或异常信息的,如单位搬迁注销、业务变更合并分流等,经各专业核实确认,每项加2分。扣分项:(1)未完成走访的,每少5%的量扣2分。(2)未及时发现及纠正数据质量问题的,经各级检查发现,每笔扣2分。(3)在走访过程中,因服务态度被投诉,经查实的每发现1起扣2分。以上
7、得分按照权重系数折算到镇(乡)街道目标管理考核中的统计工作得分、统计工作站星级评定中,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及走访工作纪律被举报,经查实的即取消统计工作站星级评定资格。(二)各片区由基础分、加分项和扣分项三类组成,综合权重系数后分别计入片区考核。1、基础分100分片区得分与镇(乡)、街道统计工作站及园区走访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挂钩,同时,片区每年至少重点走访辖区内5%的单位,至少抽查统计工作站已走访单位的10%。2、加分项扣分项:(1)所辖片区的镇(乡)、街道统计工作站及园区未完成走访的,每少5%的量扣2分。(2)片区每年要求的重点走访单位和抽查单位,每少走访或少抽查各自总量的5%扣2分。(3)走访、抽查发现有单位存在数据质量问题,而统计工作站未及时发现或纠正的,每家加2分;上级检查或后期数据查询中发现存在数据差错,而片区未及时发现的,每笔扣2分。(4)在走访指导过程中,因服务态度被投诉,经查实的每发现1起扣2分。得分最高的片区评为年度优秀片区,每个片区可推荐1名优秀片区人员,被评为年度优秀片区可以额外推荐1名同志作为优秀片区人员,优秀片区人员视同局先进工作者,给予同等的表彰和鼓励。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及走访工作纪律被举报,经查实的即取消片区及其个人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