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行)会计实务第一章概论第一节 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体系概述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反映,正确核算成本,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新会计准则框架下,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会计基本政策、会计实务、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财务报告及编报说明和会计业务操作规范等制度和规范。这些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全省农村信用社新的会计制度体系,用以指导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做好会计要素
2、和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一、农村信用社制定新会计制度体系的背景新会计制度体系建立前,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基本规范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山东省农村信用社2006)以及根据各类业务分别制定的各单项业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等,并由此形成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相对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该体系适应当时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实际状况,基本能够满足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披露要求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随着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发布实施,全省农村信用社
3、原有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在很多方面已经显得陈旧,不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谨慎的会计核算和透明的信息披露的要求。特别是缺乏对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外币业务核算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等重要会计事项的具体会计规范,在反映和披露业务风险方面没有专门的规定,使得信用社的会计信息在可靠、准确地反映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充分揭示风险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不断创新的业务种类与相对落后的会计制度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制定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农村信用社新会计制度体系,是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工作必须面对的一项
4、重要课题。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简介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作为技术规范,有着严密的结构和层次,共由四部分内容构成(见图11):一是基本准则,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主要规范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等。基本准则的作用是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和为尚未有具体准则规范的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二是具体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发生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三是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相关条
5、款的细化,同时明确有关重点问题的操作性规定,应用指南还包括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等内容;四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主要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作出解释。这四项内容既相对独立,又互为关联,构成统一整体。三、199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体系的变迁第一阶段:1999年以前:执行行社分门办公时的会计制度,其主要内容依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制定。第二阶段:20002009年:主要执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第三阶段:2010年以后:执行省联社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新会计制度体系。四、农村信用社新会计制度体系的框架结构和主要特点新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
6、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体系包括会计基本政策、会计实务、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财务报告及编报说明和会计业务操作规范等内容。会计基本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以会计要素为主线,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政策,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基本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也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依据。会计实务以会计基本政策为依据,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大量翔实的会计核算实例,详细讲解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农村信用社各项具体交易或事项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或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以会计基本政策为依据,结合会计实务的相
7、关内容,对新会计准则框架下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使用权限进行了详细说明。财务报告及编报说明是农村信用社编制新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规范性文件。报告编制说明分别对信用社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的内容、格式、具体编制方法进行规范。会计业务操作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相关内控制度要求,对农村信用社有关会计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新会计制度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新会计制度体系在考虑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现状的基础上,侧重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审慎选择会计处理方法,坚持实用原则,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简化会计处理,降低核算
8、难度和由核算带来的涉税事项处理难度。(一)建立了新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标准新会计制度体系清晰界定了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与非金融负债的边界,同时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不再按照期限进行分类,而是将农村信用社拥有的金融资产按照持有意图和能力并结合风险管理要求划分为四类,分别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二)引入了新的计量属性,实现计量属性的多元化新会计制度体系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基础上,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引
9、入了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等新的计量属性,使得农村信用社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的计量属性,从而提供对决策有用的高质量会计信息。特别是公允价值的引入要求农村信用社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体现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三)强化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新会计制度体系在许多方面强化了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具体应用,如修订完善了利息收支的确认时点,强调以资产负债表日作为计算利息收支的截止日,对贴现、利随本清贷款等信贷资产不再一次性确认利息收入,而是采用不同方式分期确认收入,使得当期经营成果得到了更真实的反映,有助于提供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四)全面调整了金融工具的计
10、量新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摊余成本及各期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充分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五)建立了资产减值制度和预计负债制度,突出谨慎性原则新会计制度体系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均突出了谨慎性原则。对发生减值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全面覆盖农村信用社各项资产面临的价值减损风险,建立起涵盖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拨备体系,真实、全
11、面反映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新会计制度体系要求对农村信用社需要承担的现时义务作为负债计量,尤其是对担保责任、承诺责任、预计诉讼责任、辞退福利责任等要合理预计负债,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不高估资产和收入,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要求。(六)改变了所得税核算方法新会计制度体系将所得税核算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方式下,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与应付税款法相比,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同时能够更真实地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与所得税相关的所有纳税义务(负债)和可以减少纳税的资源(资产)
12、。(七)前瞻性地确定了部分新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创新的速度明显加快,新业务和新产品不断涌现,会计核算需要及时跟进提供配套的核算服务。新会计制度体系考虑到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和金融创新的新情况,前瞻性地在新业务开办之前 ,确定了黄金买卖、发行理财产品、发行贷记卡等新业务的处理方式,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村信用社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会计核算需要,为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办提供了会计核算支持。本章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农村信用社会计政策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本章的相关要求是农村信用社制定具体会计政策的基础,对各具体政策的制定起着统驭作用,确保各具体政策的内在一致性。由于经济交易事项
13、的不断发展、创新,具体会计政策的制定有时会出现滞后的情况,对会计实务中出现的新的未在具体会计政策中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严格遵循本章的要求,尤其是要以本章中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等方面的规定为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第二节 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一、财务报告目标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成果,是所运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集中体现,财务报告的目标确立了会计工作的方向。信用社的财务报告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信用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信用社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
14、、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二、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本假设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一)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会计主体的确定,划定了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区分开来。信用社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信用社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经营活动。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
15、,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例如,县级联社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系统,独立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某农村商业银行控股村镇银行,虽然该农村商业银行与所控股的村镇银行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是该农村商业银行对所控股村镇银行拥有控制权,会计期末需将两者合并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二)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各项交易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信用社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不能持续经营时就应当停止使用这个假设。是否
16、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信用社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明确这个基本假设,就意味着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如果判断信用社会持续经营,就可以假定信用社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固定资产就可以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或相关成本中。如果判断不会持续经营,固定资产就不应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并按期计提折旧。(三)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
17、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根据持续经营假设,一个企业将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但是,无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还是投资者、债权人等的决策都需要及时的信息,需要将企业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分期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差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在会计
18、分期假设下,信用社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通常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四)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之所以选择货币为基础进行计量,是由货币的本身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其他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容积、台、件等,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不便于会计计量和经营管理。只有
19、选择货币这一共同尺度进行计量,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所以,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信用社应当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交易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在有些情况下,统一采用货币计量也有缺陷,某些影响信用社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但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来讲也很重要,为此,信用社可以在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有关非财务信息来弥补上述缺陷。四、会计基础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
20、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在实务中,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时间与相关货币收支时间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用社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信用社对于贴现扣收的利息要按照贴现期间分期确认利息收入,而不是在扣收利息时全额确认收入。对存贷款业务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要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进行确认,而不是仅在结息日确认。五、会计记
21、账方法信用社表内科目核算根据复式记账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科目为记账主体,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为平衡原理,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用于记录和反映资金增减变化过程及其结果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凡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支出的发生,记入借方;凡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收入的发生,记入贷方。各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合计和借、贷方余额合计应各自平衡。信用社的表外科目核算采用单式记账法,以“收”、“付”为记账符号。领入、增加时记收方,付出、减少时记付方,余额在收方。余额应与有关实物、单证、资金账簿相一致。第三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
22、求是对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一、可靠性可靠性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可靠性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为了贯彻可靠性要求,信用社应当做到:(一)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将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如实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不得根据
23、虚构的、没有发生的或者尚未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二)在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其中包括应当编报的报表及其附注内容等应当保持完整,不能随意遗漏或者减少应予披露的信息,与使用者决策相关的有用信息都应当充分披露。(三)在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应当是客观中立的、无偏的。如果在财务报告中为了达到事先设定的结果或效果,通过选择或列示有关会计信息以影响决策和判断的,这样的财务报告信息就不是中立的。二、相关性相关性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信用社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会计
24、信息是否有用,是否具有价值,关键是看其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是否相关,是否有助于决策或者提高决策水平。相关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有助于使用者评价信用社过去的决策,证实或者修正过去的有关预测,因而具有反馈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还应当具有预测价值,有助于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预测信用社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以可靠性为基础的,两者之间是统一的,并不矛盾,不应将两者对立起来。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在可靠性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相关性,以满足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需要。三、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编制
25、财务报告、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而要使使用者有效使用会计信息,应当能让其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这就要求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满足向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会计信息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信息产品,在强调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要求的同时,还应假定使用者具有一定的有关企业经营活动和会计方面的知识,并且愿意付出努力去研究这些信息。对于某些复杂的信息,如交易本身较为复杂或者会计处理较为复杂,但其与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的,信用社就应当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四、可比性可比性要求提供的会
26、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同一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可比。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信用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其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全面、客观地评价过去、预测未来,做出决策。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会计信息可比性要求,并非表明不得变更会计政策,如果按照规定或者在会计政策变更后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可以变更会计政策。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二)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评价不同企
27、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五、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大部分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是有些情况下也会出现不一致。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不一致时,应按照经济实质进行处理。例如,债券的买断式回购,虽然从法律形式上看债券已经过户给买方,但从经济实质上看,卖方需要
28、在回购日以固定的价格购回债券,没有转移债券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所以不能终止确认该项债券,而应根据其经济实质将所融入资金作为一项负债核算。六、重要性重要性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信用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省略或者错报会影响投资者等使用者据此做出决策的,该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信用社应当根据其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例如,信用社发生的某些支出,金额较小的,从支出受益期来看,可能需要若干会计期间进行分摊,但根据重要性要求,可以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七、谨慎性谨慎性要求对交
29、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需要信用社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例如,对于信用社发生的或有事项,通常不能确认或有资产,只有当相关经济利益基本确定能够流入时,才能作为资产予以确认;相反,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而且构成现时义务时,应当及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再如,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只有在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才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对于发生的相
30、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则应当及时足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也是会计信息谨慎性要求的具体体现。谨慎性的应用不允许设置秘密准备,如果故意低估资产或者收入,或者故意高估负债或者费用,将不符合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要求,损害会计信息质量,扭曲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八、及时性及时性要求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所有者或者其他方面做出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即使是可靠的、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就失去了时效性,对于使用者的效用就大大降低,甚至不再具有实际意义。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贯彻及时性,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
31、即在经济交易或者事项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或者凭证;二是要求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经济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或者计量,并编制财务报告;三是要求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时限,及时地将编制的财务报告传递给财务报告使用者,便于其及时使用和决策。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是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要求,是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应具备的基本质量特征;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是会计信息的次级质量要求,是对首要质量要求的补充和完善,尤其是在对某些特殊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时,需要根据这些质量要求来把握其会计处理原则。第四节 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会计要
32、素是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的会计对象所进行的基本分类。会计要素按照其性质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要素侧重于反映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要素侧重于反映经营成果。会计要素的界定和分类可以使财务会计系统更加科学严密,为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一、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一)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资产的定义,资产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应为信用社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资产作为一项资源,应当由信用社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
33、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信用社所控制。享有资产的所有权,通常表明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一般而言,在判断资产是否存在时,所有权是考虑的首要因素。有些情况下,资产虽然不为信用社所拥有,即信用社并不享有其所有权,但信用社控制了这些资产,同样表明信用社能够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符合会计上对资产的定义。例如,信用社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自助设备,尽管信用社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如果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表明信用社控制了该资产的使用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应当将其作为信用社资产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2资产预期会给信用社带来经济利益资产预期会给信用社带来经济利益,
34、是指资产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信用社的潜力。这种潜力可以来自信用社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非日常活动;带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形式,也可以是能转化为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或者可以是减少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形式。资产预期能否为信用社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项目预期不能给信用社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将其确认为信用社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果不能再为信用社带来经济利益,也不能再确认为信用社的资产。例如,某信用社在年末盘点固定资产时,发现某项固定资产严重毁损,预期不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不应再在资产负债表中确
35、认为一项资产。3资产是由信用社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资产应当由信用社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投资、办理中间业务等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例如,某信用社有购买某设备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将该设备确认为该信用社资产。(二)资产的确认条件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信用社从资产的定义来看,能否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个本质特征,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或者能够流
36、入多少实际上带有不确定性。因此,资产的确认还应与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根据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取得的证据,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信用社,那么就应当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反之,不能确认为资产。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财务会计系统是一个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系统,其中可计量性是所有会计要素确认的重要前提,资产的确认也是如此。只有当有关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资产才能予以确认。在实务中,许多资产的取得都是发生了实际成本的,只要实际发生的购买成本或者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视为符合了资产确认的可计量条件。在某些情况下,资产的取得没有发生实际成本或者发生的
37、实际成本很小,例如持有的某些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对于这些资产,尽管它们没有实际成本或者发生的实际成本很小,但是如果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话,也被认为符合了资产可计量性的确认条件。(三)资产的构成信用社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放款项、拆出资金、贷款及垫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对外投资、抵债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二、负债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一)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根据负债的定义,负债具有以下特征:1负债是信用社承担的现时义务负债必须是信用社承担的现时义务,这是负债的一个基本特征。其中,现时义务是指信用社在
38、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这里所指的义务可以是法定义务,也可以是推定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通常必须依法执行。推定义务是指根据多年来的习惯做法、公开的承诺或者公开宣布的政策而导致信用社将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也使有关各方形成了企业将履行义务解脱责任的合理预期。2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信用社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也是负债的一个本质特征,只有信用社在履行义务时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才符合负债的定义,如果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在履行现时义务清偿负债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形式多
39、种多样,例如用现金偿还或以实物资产形式偿还;以提供劳务形式偿还;以部分转移资产、部分提供劳务形式偿还;将负债转为资本等。3负债是由信用社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负债应当由信用社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换句话说,只有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才形成负债,信用社将在未来发生的承诺、签订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负债。(二)负债的确认条件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需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信用社从负债的定义来看,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但是履行义务所需流出的经济利益带有不确定性,尤其是与推定义务相关的经济利益通常需要依赖于大量的估计。因此,负债
40、的确认应当与经济利益流出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与现时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信用社,就应当将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反之,如果信用社承担了现时义务,但是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若已不复存在,就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不应将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负债的确认在考虑经济利益流出的同时,对于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应当能够可靠计量。对于与法定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通常可以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金额予以确定,考虑到经济利益流出的金额通常在未来期间,有时未来期间较长,有关金额的计量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对于与推定义务有关的经
41、济利益流出金额,应当根据履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估计,并综合考虑有关货币时间价值、风险等因素的影响。(三)负债的构成信用社的负债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客户存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等。三、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一)所有者权益的定义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它是企业资产中扣除债权人权益后应由所有者享有的部分,既可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又体现了保护债权人权益的理念。(二)所有者权益的来源构成所有者
42、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构成。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利得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43、益的利得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损失是指由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损失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失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有效套期部分)等。留存收益是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主要包括累计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三)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所有者权益体现的是所有者在企业中的剩余权益,因此,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计量,主要取决于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其他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所有者权益即为企业的净资产,是资产总额
44、中扣除债权人权益后的净额,反映所有者财富的净增加额。通常收入增加时,会导致资产的增加,相应地会增加所有者权益;发生费用时,会导致负债的增加,相应地会减少所有者权益。因此,信用社日常经营的好坏和资产负债的质量直接决定着信用社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和资本的保值增值。四、收入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一)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收入的定义,收入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信用社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日常活动是指信用社为完成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例如,对外贷款、吸收存款、提供结算服务等均属于信用社的日常活动。明
45、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日常活动是确认收入的重要判断标准,凡是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确认为收入,反之,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比如,处置固定资产属于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净利益就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利得。再如,无形资产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应当确认为收入,但是处置无形资产属于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净利益,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利得。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信用社
46、吸收的客户存款,尽管也导致了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是增加一项付款义务,因此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确认一项负债。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例如,信用社提供应收取手续费的结算服务时,会收到现金或者在未来有权收到现金,这时的经济利益流入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致,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二)收入的确认条件收入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不同收入来源的特征有所不同,其收入确认条件也往往存在一些差别。一般而言,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
47、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信用社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即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信用社;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信用社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三)收入的构成信用社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五、费用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一)费用的定义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根据费用的定义,费用具有以下特征:1费用是信用社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费用必须是信用社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这些日常活动
48、的界定与收入定义中涉及的日常活动的界定相一致。将费用界定为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目的是为了将其与损失相区分,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不能确认为费用,而应当计入损失。2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不符合费用的定义,不应确认为费用。例如,客户支取存款,尽管也导致了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该流出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而是支付存款义务的终止,因此不应将其确认为费用,而应终止确认负债。3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的发生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从而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最终也会导致资产的减少)。其表现形式包括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流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流出或者消耗等。向所有者分配利润也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而该经济利益的流出属于投资者投资回报的分配,是所有者权益的直接抵减项目,不应确认为费用,应当将其排除在费用的定义之外。(二)费用的确认条件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也应当满足严格的条件,即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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