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承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规范、有序推进江西工业园区信用承诺制工作,依据*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第三条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进一步简化企业主体在申请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四条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江西工业园区管委会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是指在向园区管委会提出行政
2、事项申请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各类组织和自然人。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内设部门1. 负责园区企业市场监管、安全生产、规划审批、环保、物价、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的内设部门;2. 负责政策扶持、资金补贴、认证、资质认定的内设部门;3. 负责劳动纠纷调解仲裁等职能的内设部门;4. 其他根据业务需求需要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的内设部门。第三章承诺内容第六条承诺内容(一)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承诺本单位(个人)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
3、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个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七)根据部门、行业管理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第四章保障机制第七条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信用承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专人,精心组织,确保信用承诺工作有序推进。第八条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不良信用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第九条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承诺制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结合日常综合管理、服务企业等活动,让企业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与要求,引导作出信用承诺,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