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变更监理工作制度一、工程变更的范围1、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的任何部分作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的变动,包括对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变更严格进行控制。二、工程变更的程序1、项目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或者设计人提出并经项目业主同意的变更,均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指令。2、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提出工程变更时,须在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变更指令。3、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变更进行审查,若变更要求合理,报项目业主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指令。4、对上面所述的变更,若变更涉及到图纸
2、变动,均应经过设计人认可,并在取得变更图纸及设计说明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下达变更指令。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变更所涉及到的费用及工期进行估算,并与项目业主及承包人进行协调。三、工程变更指令1、工程变更指令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程变更的项目、部位。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工程变更后,施工安排的相关事宜。2、承包人接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后,应遵照变更指令进行施工并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展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和承包人协商一致,报项目业主批准。3、若监理工程师无法就变更费用及工期展延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并按本规程中合同争议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