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核评定范围我单位工勤岗位上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二、考核评定组织形式我单位工勤技能等级考核评定拟采取量化赋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工作年限与任职年限考核、技能与工作业绩综合考核两部分,两项考核评定项目各占50%,总分100分。工作年限与任职年限考核,考核采用量化赋分方式进行。通过审查本人档案和有关资料进行考核,工作年限每年2分。任职年限为申报等级的下一等级年限(以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间为准),每年1分(如,报考高级工的计算从事中级工的年限,报考中级工的计算从事初级工的年限)。工
2、作年限与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底,整年计算,不足1年不计算为有效年限。工作年限与任职年限得分之和为本项考核得分,满分100分,占考核评定总成绩的50%。技能与工作业绩综合考核,考核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民主评议人员由单位考核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民主评议内容分为职业道德(30分)、业务能力(30分)和履职情况(40分)三部分。民主评议分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满分为100分,民主评议平均分不足60分的,取消评定资格。民主评议最终平均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病事假超过半年、上年度未参加年度考核的或考核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参加考核
3、评定。三、考核岗位指标核定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岗位的考核评定按照全县“总量控制”原则,根据考核总成绩统一设定晋升比例。四、其他相关问题1.我单位暂不开展“一级/高级技师”的考核评定。2.2016年至2022年安置到乡镇(街道)的复退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须经县人社部门审查认定方为有效;首次参加考核评定的,原从事技能岗位工作年限累计达到中级工或高级工规定年限的,可直接参加中级工或高级工考核评定。其他技术工人的技术考核等级从初级工开始评定。3.鉴于省里文件出台时间为2020年12月,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已退休人员不在考核评定范围;2021年1月至今,已退休的人员可以参与此
4、次考核评定。4.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人员不在此次考核评定范围;普工由于没有技术等级证书,可参与初级工的考核评定;除安置地复退军人外,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应逐级考核评定,不得越级。五、考核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核评定人员,须满足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字202015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持有相应证书。报考工种名称统一为“行政事务处理人员”。1.五级初级工: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2.四级中级工: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3.三级高级工: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4.二级技师: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符合破格条件缩短年限的,须经县人社局按
5、规定条件进行审查认正。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一)组织实施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涉及工勤人员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内工勤人员现状认真摸排,确保无遗漏,并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成立考核评定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考核委员会负责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制定考核评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由工作人员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成绩单,成绩单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考核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本人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盖章,事业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后上报。(二)报送的相关材料1
6、.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报人社局备案,另一份单位留存)2.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定拟报人员汇总表3.个人申报承诺书4.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表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1月13日前,出台县*局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方案,成立考核评定委员会,汇总须报送的相关材料报送至人社局。第二阶段:1月29日至2月7目,完成本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定的过程化考核,并将成绩单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三阶段:2月10日前,上报公示情况、成绩单、个人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四)备案县人社局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备案,并将确定的工勤技能考核评定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五)聘任兑现待遇公示无异议的,按人社局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和工资兑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