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告状的特点及原因(一)告状的特点1、幼儿告状的内容从直接与个人有关的内容逐步发展到同伴与同伴间的内容;告状的动机从受了欺负需要教师保护,逐步发展到关心同伴需要教师帮助解决;其要求解决的强度也是由个人 同伴 同伴与同伴之间。 2、告状与幼儿的认知发展、道德判断力、道德评价能力的发展密切相关。能掌握一定的行为规则,善于观察,关心周围事物的幼儿,易向老师告状。由于幼儿的道德判断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具有客观的性质,是一种他律水平的道德,对于什么是是非、好坏和善恶还不能独立地进行判断,带有明显的直观、具体和肤浅的特点,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识也是比较贫乏的。所以,对父母和教师就有很大的依赖性。为此,
2、年龄越小,告状的频率就越高。3、幼儿的告状与其年龄特点有关。小班幼儿处在自我中心阶段,告状的内容多属于自身利益有关的,要求解决的强度高。中班幼儿开始转向注意同伴的行为规范。大班幼儿则更多地关心同伴与同伴之间的相互关系。 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理有了什么思想、情感马上就会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外露;不像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饰自己的思想。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具体的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4、幼儿告状与幼儿的个性有关。 个性活泼开朗、外向,善于交往的幼儿告状的次数多,且属“检举型”,个性内向、胆怯的幼儿则很少告状,且属“保护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