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生命是一切教育的核心理念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来源:中国生命教育网 作者:孙云晓/赵霞 点击: 3401次 【本文摘要】生命教育是贯穿生命发展全程的终身教育,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领域。儿童正处于基础教育阶段,这一阶段的教育应当为生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儿童生命教育应致力于唤醒儿童的生命意识,激发儿童生命潜能的力量,引导儿童理解和探寻生命的意义,奠定生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005年3月,联合国启动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十年计划,该计划指出,可持续发展教育基本上是关于价值观的教育,这种价值观的核心就是尊重。我们认为,教育要促进生命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将尊重生命作为核心的价值理念。
2、在当今社会,推行生命教育,将尊重生命作为一切教育的核心理念,对于儿童的成长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长远价值。 一个个鲜活的、具体的、完整的、丰富的生命是教育最基本的出发点。教育的产生源自人的生命发展的需要,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生命的发展、提高生命的质量,教育的进行也必须通过人的生命来实现。生命与教育是如此密切地融合在一起。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生命教育逐渐成为教育研究的重要领域,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生命教育是贯穿生命发展全程的终身教育,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领域。儿童正处于基础教育阶段,这一阶段的教育应当为生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儿童生命教育应致力于唤醒儿童的生命意识,激
3、发儿童生命潜能的力量,引导儿童理解和探寻生命的意义,奠定生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005年3月,联合国启动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十年计划,该计划指出,可持续发展教育基本上是关于价值观的教育,这种价值观的核心就是尊重。我们认为,教育要促进生命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将尊重生命作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在当今社会,推行生命教育,将尊重生命作为一切教育的核心理念,对于儿童的成长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长远价值。 尊重生命,是对儿童生命权利的维护人的生命是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统一。每一个孩子的生命首先都是一个生物性的存在,是有血有肉的自然生命体。儿童的自然生命是他们的精神生命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了生命肉体的存在,就谈不上
4、生命意义的理解和探寻。因此,尊重生命,首先就要维护儿童生命存在的权利,保护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凌辱、忽视、虐待或剥削。然而,在社会上,漠视儿童生命、践踏生命权利的现象比比皆是。2005年11月18日,教育部长周济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通报了近期一些学校安全事故。一是交通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亡: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二中组织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公路上跑操,在学生返校途中,一辆东风带挂货车由于司机疲劳驾驶,直接撞向跑操学生队伍,酿成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共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名学生受伤。二是学校楼梯踩踏事故:10月25日
5、,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晚自习课下课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17名学生受伤。三是伤害学生的刑事案件令人发指:9月5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将湖南衡阳市南岳区小学学生文某以其母亲生病为由从学校骗出,随后向其家人勒索赎金。9月7日民警将歹徒抓获时,发现这位小学生已经死亡。四是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6月16日,安徽省泗县大庄镇部分中小学校违规给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后发生群体性心应性反应。11月14日,陕西宝鸡市陇县新集川乡中心小学发生21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现已初步认定为“毒鼠强”中毒事件。血的惨状让人战栗,相关统计数据更令人触目惊心。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我国有
6、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222000年少年儿童“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消失”一个教学班。与高发的儿童意外伤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人对生命摧残的冷漠。近期发生在北京公交车上的一幕惨剧,又一次为我们敲醒了社会冷漠和生命意识淡薄的警钟。据南方周末报道,2005年10月4日下午,在北京市726路公交车上,满车乘客亲眼目睹一名14岁女孩被中年售票员掐死,却没有一人站出来劝架,或是敦促司机将受害女孩送往医院。这说明人们生命意识的淡薄发展到了非常可怕的程度。在一个漠视生命的社会中成长,儿童自身的生命意识
7、也非常淡薄。安全事故是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这与儿童在一些引起安全事故的行为上发生比例较高有关。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处理与防范”课题组的调查发现,少年儿童骑车带人、骑车逆行、在马路上玩耍、翻越隔离栏杆等行为的发生率分别为46.6%、24.6%、21.9%、19.8%。在遇到紧急事情时,少年儿童闯红灯过马路的现象就更加严重,发生率高达43.2%。另外,儿童自杀现象的增多也反映出儿童生命意识的日益淡漠。2004年10月10日的青年报公布了上海市儿科医院与上海教科院普教所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在上海市8个区2500多名中小学生中,竟有5.85%的孩子曾有过自杀计划,其中自杀未遂者达到1.71%,有24.39%的中小学生曾有“活着不如死了好”的想法,其中曾认真考虑过该想法的人数也达到15.23%。面对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和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不能不从生命意识缺失的角度来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症结所在。生命是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存在本身就是最珍贵的价值。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的生存权视为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之首,每一个儿童都有生存的权利,都应该受到保护。尊重生命,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儿童珍惜生命,学会保护生命,是维护儿童生命权利的积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