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绪 论第二章 教育行政体制第三章 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第四章 学校教育制度第五章 课程行政第六章 教育人事行政第七章 教育财政 第九章 教育法规与教育行政执法第十章 教育规划第十一章 教育督导第十二章 教育评价第一章 绪 论(一)教育行政的含义(二)教育行政的功能(三)教育行政的内容和研究方法(四)我国教育行政的发展历史和沿革(一)教育行政的含义教育行政是政府的职能,是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教育行政是政府的职能,是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通过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成部分,由国家通过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事业进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育事业进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公民的教育权
2、利,促进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具体说来主要是两个目标: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通过对全国人民进行统一的教育);二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推动教育进而促进社会进步的功能)(二)教育行政的功能教育行政的功能:1.领导功能。教育行政人员要代表政府对教育事业实施领导,紧紧围绕国家意志和社会需.要来制订教育目标和规划,使教育子系统与整个教育系统的目标相一致,使教育系统的目标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相一致。2.服务功能。行政工作就是服务。教育行政就是为教育事业为教育工作服务,为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服务,为学校工作服务。3.监督功能。教育行政工作者还要及时进行检查指导,联系教育目标,对教师、学生和学校进行考核和监督(二)教
3、育行政的内容和研究方法内容:教育行政主要有三个层面:第一个是制度层面,包括教育行政的体制、机构、以及学校教育的制度;第二个是内容层面,它涉及课程行政、人事行政、财务行政和设施管理;第三是方法层面,教育行政工作者要通过立法与执法、规划、督导、评估等手段,来推动教育事业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与前进。研究方法:经验总结法 文献分析法 调查法 实验研究法 文化人类学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三)我国教育行政的发展历史和沿革1.我国古代的教育行政 2.近代的教育行政3.现代教育行政 4.我国当前教育行政的改革 1、我国古代的教育行政中国古代的氏族社会中,教育机构极为简单,以官师合一为特征。进入奴隶社会后,教育机构
4、才逐渐具有学校的特性。西周时期,实施了天子视学制度与养老制度,这是我国早期教育行政的核心制度。汉代,官学和私学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隋朝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中央集权教育行政体系。其中有两个方面对后世影响很大:一是设立了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权构和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国子寺;二是创立了科举制 唐朝承世袭了隋朝教育行政的两大制度,并予以进一步完善。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领导机构 为国子监 古代的教育行政(2)宋朝继承了唐朝的体制,又有两大改进:一是给学校提供比较固定的经费。二是对私学的支持。元朝在承袭龚宋朝的教育行政体制外,还开设了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后者是为培养精通波斯文字的人才开设的。明清时期,教育行政体制
5、更趋集中:其一,国子监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教学机构为一体,并从礼部中独立出来,直接受中央的控制和管理;其二,明清地方教育的管理权也收归朝廷。2、近代的教育行政 1840年鸦片战争前后,有三股力量推动着教育及教育行政的变革。1洋务派。洋务派主张“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主张通过创办新型学校、派谴留学生出国学习。引进了班级授课制,为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开辟了道路。2维新派。维新派在教育上主张“废科举、兴学堂”。为此,朝廷在北京设京师大学堂,负责管辖各省学堂。1901年特设“管学大臣”,既管理京师大学堂,又是全国教育行政机关的长官。1906年,设立学部学部,成为清政府的行政部门之一;设提学使司,作为省级教育
6、行政机构;设劝学所,作为地方教育行政机构。1909年,朝廷将全国划分为12个视学区视学区,每区派学官2人,按年按年份到各区视察份到各区视察。这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开端。3共和派。南京临时政府1912年8月设立中华民国教育部,蔡元培任教育总长,作为全国教育文化行政最高长官,并且指挥监督各省市教育行政首长。1913年起,省、区“民政长官行政公署”下设“教育司”,分三科或四科负责教育行政工作。3、现代教育行政1从五四到1949年,国共两党在各自统辖的范围内,形成了两种性质不同的教育行政体系。(1)国民党政府的教育行政 南京国民政府在教育行政上试行了一年大学院制和大学区制,即,将大学院作为全国最高的学
7、术领导机构和教育行政机构,以省为单位组织大学区,大学校长兼任大学区教育行政长官(学习法国)。此制度试行不到两年即被废止,并重新设立教育部,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各省设立教育厅管理地方学校,县设教育局。(2)共产党根据地的教育行政 1927年国共第一次合作破裂以后,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推行以工农大众为核心的新民主主义教育,初步探索了社会主义教育行政的基本经验。其学校系统包括干部教育和其学校系统包括干部教育和群众教育两部分。群众教育两部分。红军转移到陕干宁边区以后,继承了江西苏区教育行政的优良传统,这一时期的教育包括三个部分:干部教育、工农群众教育和儿童教育干部教育、工农群众教育和儿童教育。现代教育行
8、政(2)2建国以后,我国的教育事业,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从1949年至文革之前,经历了从向苏联学习到寻找自我的过程。(全面学习苏联也并不太适合我国的国情)。文革期间,教育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教育行政系统瘫痪。20世纪的最后22年,是中国历史上教育发展的黄金时期。政府强调了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时采取了很多重要措施,推动了教育的正规化、现代化和国际化 4、我国当前教育行政的改革 1999年6月,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做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阐明了我国教育行政改革的六个基本方向: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
9、基础,定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发展的需要)2调整现有教育体制结构,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规模,拓宽人才成长的道路。(教育为适应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的改革)我国当前教育行政的改革(2)3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发展和管理地区教育的权力以及统筹力度,促进教育与当地社会发展紧密结合。4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生的状况。5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6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第二章 教育行政体制 一、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 二、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 三、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历程
10、 四、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 五、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 六、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七、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一、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 教育行政体制教育行政体制 又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或教育管理体又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或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组织体系和相关制度的总制,是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组织体系和相关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称。主要包括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及有关教育行政的组织形式,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及有关教育行政制度制度。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教育行政
11、体制的核心是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它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教育行政权力分配关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教育行政权力配置,教育行政机关与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管理权力的划分,以及教育行政机关内部的各种权力分配关系。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2)第二,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是国家教育行政体制的组织形态。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隐含于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之中。第三,教育行政制度是维系教育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发挥职能的基本保证。它对教育行政机构的行政活动和行政职能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第四,教育行政体制的形成是国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传统和教育体制等综合作用的结果。第五,教育行政体制作为一种社会事业管理
12、体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背景条件的变化或教育体制本身的发展,教育行政体制必须做出与之相适应的变革。二、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 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教育行政权力。根据国家教育行政权力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分配状况和结构特征,教育行政体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方式:1按中央和地方的教育行政权力分配关系,可以分为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和中央与地方合作制。2按教育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权力结构关系,可分为从属制和独立制。三、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解放初期,实行军事接管体制。第二阶段,19521957年,实行集中统一的教育行政
13、体制。中央集中管理第三阶段,19581962年,实行以地方分权为主的教育行政体制。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设置与发展,无论公办或民办,都由地方自行决定;高等教育行政权力也开始实行下放。第四阶段,1963年至“文革”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教育行政权力相对集中于中央的教育行政体制。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历程(2)第五阶段,“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校一度由工宣队、贫宣队管理,后来由“革命委员会”领导。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全部交由所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领导。第六阶段,“文革”结束至1984年。基本上恢复了1963年至文革前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体制,强调中央教育行政的权威。第七阶段
14、,1985年至今。进行了又一轮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四、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 第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社会、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第二,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应当有助于教育行政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即必须是促进其发展的)第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对国外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经验的借鉴必须结合我国国情,而不能生搬硬套。(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能想当然)五、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 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建设有中国
15、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行政体制。其具体内涵包括:第一,在政治领导方面,坚持党对教育事业和教育行政的政治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政治领导机制。第二,在中央、地方、学校和社会的关系上,建立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管理的运行机制。第三,在教育行政权力的配置上,坚持适当分散的原则,健全教育行政的咨询、决策、执行、监督组织体系。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2)第四,在教育行政职能上,逐步简政放权,使教育行政由重直接管理转变为重间接调控,由重微观管理转变为重宏观协调。第五,在教育行政手段上,由主要采用教育行政指令、行政监督的方式,转变为主要通过教育立法、教育督导、教育评估、教育规划、教育
16、拨款等手段行使教育行政职能。第六,在教育行政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根据精简和高效的原则,科学地设计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部门,合理设置行政职位。以上六个方面的内容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不可割裂,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行政体制的目标模式。六、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一)我国现行基础教育行政体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等原则指导下,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行政体制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各有不同。在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一般实行市、区两级办学、两级管理;个别城市在区以下设学区管理本学区基础教育。而在农村,大致
17、有:两级办学、两级管理;三级办学、三级管理;四级办学、四级管理三种形式(具体见教材 )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中的几个问题:第一,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第二,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学校办学缺少生机和活力;第三,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封闭关系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2)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内容 (四个方面)(一)继续推行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指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管理,地方各级政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有关教育法规,因地制宜制定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督导和评估,有效地履行基础教
18、育管理职能。主要是为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地方优势,对于中央来说就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3)(二)明确划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这是实行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由地方负责的基础教育行政体制的根本要求。省、市(地)、县(市)、乡(镇)四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所承担的基础教育行政职责和权力各不相同。省级政府是地方基础教育行政的最高机关,全面担负着地方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责任。市(地)是分级管理基础教育的中间环节,担负着统筹规划和指导所属县(市)的基础教育事业的责任。县(市)是分级管理基础教育的关键环节,担负着统筹管理辖区内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统筹规划经济
19、、科技、教育发展的责任。乡(镇)是农村基础教育分级管理的基层单位。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4)(三)实行政校分开,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实行政校分开,要理顺教育行政与学校办学之间的关系,澄清管理者和办学者的权利和责任界限,使学校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四)加强社会的参与管理,增强基层教育行政的活力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基层教育行政必须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教育事业的规划和监督,逐步建立起社会参与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七、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尝试。一是,进行了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二是,进
20、行了联合办学的改革。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高等教育行政的几种主要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权力结构。(一)政事分开,明确高等教育行政职权范围和高等学校的自主权范围政事分开就是要明确划分政务与校务,理顺政府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关系,建立政府主管政务,学校自理校务,政府宏观控制,学校自主办学的新型政校关系。(二)适度分权,中央与地方合理分掌高等教育行政权力适度分权,就是要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权力。(三)适度制衡与监督,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行政的咨询、决策、执行、评估和督导组织体系。第三章 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近五十年我国教育行政组织
21、机构的发展过程 中央教育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省、地、县、乡教育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意义和原则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内容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意义和原则1、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意义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其根本目的是要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2、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原则有三个基本原则:精简、统一和效能。(一)精简 (1)精简机构的数量和规模;(2)精简行政机构领导者的职数和工作人员的数量;(3)精简行政程序和办事环节。根据明确的教育工作目标设置组织机构 (考虑两要求:第一,必要性、第二,不可替代性)要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的层次
22、和跨度 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意义和原则2(二)统一 1、统一指挥,即每一个教育行政组织机构都有一个明确的上级,并服从这个上级的指挥,整个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系统,都要服从最高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指挥。上下级之间的指挥联系不能中断,并做到令行禁止 2、建立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3责与权相统一(三)效能 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任何改革都要立足于当前,着眼于长远,不能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或为迎合某些舆论的要求,而盲目追求效率 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内容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政府职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行政规制四个方面。1从改革政府职能的角度,主要是转
23、变职能,政事分开。科学划定政府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职能范围,把属于学校或政府以外的其它社会服务或中介机构的职能坚决下放或分离出去,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宏观调控上。(接下页)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内容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政府职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行政规制四个方面。1从改革政府职能的角度,主要是转变职能,政事分开。科学划定政府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职能范围,把属于学校或政府以外的其它社会服务或中介机构的职能坚决下放或分离出去,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宏观调控上。(接下页)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内容(2)2从组织结构的角度,要强化宏观调控部门,特别是要强化有关教育执
24、法和督导部门,减少有关专业教育管理部门。避免职责交叉,实现职能、机构和人员的合理精简。3从运行机制的角度,主要是改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实现行政程序和办事环节的精简,提高工作效率。4从行政规制的角度,主要是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要求,健全教育行政法制,实现教育行政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第四章 学校教育制度 一、学校教育制度的含义及类型二、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 三、我国近代学制的诞生 四、新中国学制的确立 五、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一、学校教育制度的含义及类型学校教育制度也叫学校系统,简称学制,是反映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部的结构及其相互关系,规定各级各类
25、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相互间的衔接、转换的制度。学制有单轨型、双轨型和中间型三种类型:(一)单轨型指从小学、中学到大学,自下而上构成连接阶梯的统一的直线型学制,反映了民众间的教育机会均等。(二)双轨型指一个国家同时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学校系统,以完成不同的教育任务的学制,反映了社会下层人民与上层子弟享受不平等的教育权利。一轨是为社会上层子弟设置的;主要为培养统治阶级的继承人服务。另一轨是为劳动人民子弟设置的,以保证充足的具有一定文化的劳动后备力量。(三)中间型 中间型是介于单轨型和双轨型之间的一种学制,即在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单轨制,高中教育实行双轨分流。二、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
26、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国家政治制度的影响 学校教育制度是一个学校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方面要求的反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方面要求的反映。如我国的高等教育和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在数量上、规模上的差别、部分国家和地区实施的九年免费教育等都是有经济条件决定的;意大利等西方国家的宗教大学等是有文化和政治因素决定的等等。(二)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影响(二)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影响 一方面,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以一定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发展学校教育是不可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充实了教学内容,提供了有效的教学手段,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另
27、一方面,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要求学校教育制度能与之相适应。要求有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大批社会所需要的相应的人才。这些都会影响学制的制定。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2)(三)文化历史传统的影响任何国家的学校教育制度,都是根治于本国的历史文化土壤之中的,即使引进国外学制,也会根据国情加以改造。如,清政府于1902年颁布的壬寅学制,虽然基本照抄日本学制,但是也有所改造,一是该学制中没有女子教育的地位,保存了数千年来歧视女性的封建遗风;二是该学制将各学堂卒业者分别赐予附生、贡生、举人、进士等出身,带上了科举制度的印痕。(四)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制定学校教育制度要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28、教育的内容体系,学科的知识容量,受教育的年限等,都必须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三、我国近代学制的诞生1902年,清朝政府颁布了年,清朝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钦定学堂章程,亦称,亦称“壬寅学制壬寅学制”,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系统完备的现,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系统完备的现代学制代学制。但壬寅学制未实施,次年又颁布了一个新学制-奏定学堂章程,也叫“癸卯学制癸卯学制”。“癸卯学制”以日本学制为蓝本,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经正式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的学制正式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的学制。该学制分为三段七级。该学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修业年限特别长,从进蒙养院到读完通儒院,需要整整30
29、年。辛亥革命后,癸卯学制被废止。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了“壬子学制”。该学制依然以日本学制为蓝本,主体结构分为三类三段七级。三类指普通教育、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三种类型。其特点是:缩短了初中等教育年限;确立了女子受教育的权利;相对提高了职业教育和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和师范教育的地位。我国近代学制的诞生(2)1922年,北京政府颁布“壬戌学制”。该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依旧按三类三段七级设学。其特点是:(1)初等教育年限缩短一年,中等教育则延长两年;(2)中学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更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3)小学修业6年,初中3年,高中3年,故称“六三三制”。“壬戌学制”后来几经修改,但基本
30、框架未动,一直沿用到新中国成立。我国近代学制有三个明显的特点:第一,注重向发达国家学习,主要是日本、美国。第二,学校直系和旁系比较完备,各等各级之间相互衔接,构成升迁系列。第三,修业年限逐渐缩短,分段分级更符合普及教育的需要,也更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教育的平民化打下了基础。四、新中国学制的确立1951年10月1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指出原有学制的缺点:(1)成人教育在学校系统没有应有的地位;(2)初等学校修业六年,广大的劳动人民子女难于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3)技术学校没有一定的制度,不能适应培养国家建设人才的要求。于是在保留原学制中的有用部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确立了1951学
31、制。分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此外还有各级政治学校、补习学校、函授学校、盲聋哑特殊学校和各种训练班。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保证工农大众有享受各级教育的机会;第二,确立了各类专业学校技术学校和业余学校在整个学制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设置各种学校、训练班和补习班,为人们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第四,没有提出义务教育,但是取消初等学校高低分级,以保证劳动人民子女能接受完全的初等教育。第五,统一性与灵活性结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办学。新中国学制的确立(2)1951年学制确立以后,经历了两次大的变革,但是这两次变革留下的是深刻的教训。一次是1958年,要求改革学制,并提出了三个结合、六个并举的改
32、革原则:即统一性与多样性结合、普及与提高结合、全面规划与与地方分权结合;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也与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并举,免费教育与收费教育并举。根据中央精神,各地对学制进行了改革,包括提早入学年龄,缩短修业年限,多种形式办学等等。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改革普遍存在急躁冒进和违背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另一次是文化大革命,我国学制出现灾难性的破坏。一是任意缩短学制,二是大砍各种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盲目发展普通中学,造成中等教育结构完全失调;三是高等教育结构混乱,专业设置不成体系,培养的专业人
33、才比例极不正常。1978年以后,学制才逐步得以重建。五、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一)学校教育制度现状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基本为四等七级,直系旁系齐全。四等是指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七级是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支系旁系齐全、相互沟通衔接是指我国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系统完善,不仅构成纵向升迁系列,而且三种教育亦可横向沟通。(二)我国当前学制的改革我国当前的学制改革主要有如下内容:1加强基础教育,落实义务教育 2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3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 (重在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4、重
34、视成人教育,发展终身教育 第五章 课程行政 一、课程与课程行政的含义 二、课程行政的体制三、课程行政的内容四、课程实施的概念五、课程实施的指导一、课程与课程行政的含义和意义广义的课程指学校给学生传授的知识和技能,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的总和,它包括学校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各种活动(教学计划),以及对内容的安排,进程和时限(教学大纲和教材)。狭义的课程指一门学科。从类型上,课程又可以分为学科课程、综合课程、活动课程和潜在课程。我们把课程行政的含义理解为教育行政对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审定与管理。课程行政的意义:课程的优劣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目标
35、的实现。而课程的决策者(由谁决定)和决策方式(以什么样的方式决定)决定了课程的优劣。有关课程的决策者和决策方式就是课程行政的内容。二、课程行政的体制根据国家对课程干预的程度,可将课程行政体制划分为中央集权型和分权型。(一)中央集权型课程行政体制中央集权型的课程行政体制的主要特征是:(1)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2)国家行使对中小学教材的审定权;(3)执行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统一的中小学升学考试或毕业考试。典型的有法国、瑞典、日本、韩国等(二)分权型课程行政体制 分权型课程行政体制的主要特点是:(1)通常没有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2)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行使课程管理权;
36、(3)没有全国统一的中小学升学考试或毕业考试。典型的有英国、德国、美国、加拿大等 课程行政的体制(2)我国的课程行政体制 我国的课程行政体制主要是中央集权型的,国家对课程行政所拥有的绝对权威 近年来,为了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参与课程管理的积极性,我国课程行政体制开始实行有指导的逐步放权,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地方有一定自主权,但主要权力仍然在国家。三、课程行政的内容(一)教学计划(又称课程计划)是学校课程的总体规划,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关重要的教育文件和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学校的培养目标制定的关于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或指令性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所
37、设学科、各学科教学时间安排和课程说明等。1999年6月13日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为此,教育部对现行课程计划中的课程结构进行新的调整和改革,具体改革方向是:(1)使新的课程体系的结构体现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通盘设置九年义务教育课程。(2)构建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相结合的课程结构。(3)扩大选修课程。(4)加强劳动技术课程 课程行政的内容(2)(二)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又称课程标准,是单科课程的总体设计,它以纲要的形式,从整体上规定某一学科的性质、目的、任务、内
38、容、结构、授课时数、教学进度和教学法建议等,是编写教材和评估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在中央集权型课程行政体制的国家,教学大纲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在分权型课程行政体制的国家,教学大纲的约束力有限。我国国家课程的教学大纲具有绝对的权威 (三)教科书 教科书,又称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编写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 。关于教科书的选用制度,目前实行的是:小学各科教材一般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用,初中各科教材由省或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选用,对有条件的小学和初中可赋予选用教材的权力。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过国家和省内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列入全国和本省内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四、课程实施的概念(一)课程实
39、施的概念课程实施是指通过教学活动把课程付诸实践的过程。课程实施是实现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关键阶段,受很多因素的制约:课程的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课程实施的组织,教师实施课程的态度和能力,课程实施前和课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形式的交流,家庭、社会对课程实施的态度,课程实施的物质条件。(二)课程实施的指导课程实施指导的主体可以分为教育行政机构对课程实施的指导和教育科研机构对课程实施的指导。(接下页)五、课程实施的指导课程实施的指导:教育行政机构对课程实施的指导一般是通过发布行政命令、教育督导和组织教师培训等形式进行。教育科研机构对课程实施的指导一般是通过组织专题合作研究,编制教师培训资料,组织教师培
40、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此外,很多中小学也设立了单独的教科室,负责规划和组织提高教师课程实施能力的培训。在课程实施的指导中,对教师实施终身培训,是普遍提高教师课程实施能力的一个重要条件。第六章教育人事行政一、教育人事行政的含义二、教育人事行政的业务范围三、教育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四、教育行政机关内的公务员管理五、校长的管理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七、教师任用制度 八、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九、教师的考核一、教育人事行政的含义教育人事行政是指国家依据一定的法规制度,对教育人员进行管理的活动。就教育行政管理的资源或对象而言,包括人、财、物等诸多方面,其中人是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其他因素只有依靠人才能发挥作用。所
41、以,教育人事管理的质量和效益,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益。二教育人事行政的业务范围教育人事行政的业务范围,是由教育行政机构所担负的职能决定的。集权型国家教育人事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分权型国家教育人事行政权力则主要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具体来讲:(我国的情况)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主要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制定相应的教育人事政策,统筹规划全国教育人事行政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督促地方教育行政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教育人事管理制度和法规。教育行政机构教育人事行政的业务范围(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层次不同,人事行政业务范围也会有所不同。但基本包括如下方面:1按照职权范围,审批所属教育机关的
42、编制,配备相应的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2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进行人事管理。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行政机构对学校内部的人事管理权将逐步下放给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从事教师队伍的宏观管理。3负责分配到教育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工作。这一职能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有所改变。4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5负责本地区教育人事统计,向上级部门提供有关人事统计信息,管理教育人事档案,处理教育人事方面的信访问题。三、教育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 教育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四条:1按责定岗,因事择人按责定岗,因事择人一要
43、因事设职;二,要熟悉“事”,对“事”的性质、特点、难易程度心中有数;第三,要确立明确的任职资格条件;四,全面了解职位候选人的专长和潜能,择优录用。2选贤任能,德才兼重选贤任能,德才兼重一,在人才选任过程中,必须将德才的标准具体化、公开化。二,广开才路,不拘一格。三,强调德才兼备,不应苛求完人。教育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2)3注重实绩,论功行赏注重实绩,论功行赏一,要注意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确立客观的考核标准,采用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搞好考评工作,把教育人员的劳动报酬、职务升降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二,注意公平、公正、公开。三,在考评中要避免只看结果不问过程的偏激做法,因为一是教育活动的周期比较长,
44、结果在短时间内不易显现;二是教育活动重在过程,只重结果不管过程,容易导致急功近利,不择手段。所以对教师的评价要以实绩为主,适当参考教育过程中的实际表现。4动态平衡,合理流动动态平衡,合理流动所谓动态平衡、合理流动,是指教育人事队伍既要注意保持适当的稳定,又要注意吐故纳新。一,人事管理者要确立正确的人才流动观。二,自然流动与有计划的调配相结合。三,注意发挥人事政策的导向作用,保证人才的合理流向。四、教育行政机关内的公务员管理 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包括求才制度、用才制度、养才制度、代谢制度、约束制度和保障制度六大方面六大方面,全部适用于教育行政机关内的公务员。(一)求才制度求才制
45、度主要指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教育行政机关内的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以德才兼备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二)用才制度用才制度是指激发人才活力,利用人才的智能优势来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系列规定。它包括考核、奖罚、职务升降等制度。(三)养才制度 养才制度是培养教育公务员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包括培训制度、交流制度、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制度教育行政机关内的公务员管理(2)(四)代谢制度代谢制度包括公务员队伍的入口和出口两方面的把关制度,入口方面主要是考试录用制度,出口制度主要有辞退、辞职和退休制度。(五)约束制度约束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务员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遵守职责,奉公守法,保证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46、而作出的一系列规定。包括公务员的义务、纪律和回避制度等。(六)保障制度保障制度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权利、申诉控告制度等。五、校长的管理 校长是学校主管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决策者,处于学校行政中心的地位。校长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校长的选拔(二)校长的任用(三)校长的职责与权力(四)校长的考核与培训(一)校长的选拔1校长的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校长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是:(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在中国境内定居(3)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中小学校长的任职
47、条件任职条件是:(有以下三条)(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2)乡镇完全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应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校长的选拔(2)(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高等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国家没
48、有做出明确规定,但一般来说,在文化程度方面和教师职务方面应远高于中小学校长的要求。2校长的岗位要求校长的岗位要求即校长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的素质要求,主要包括基本政治素养、岗位知识要求和岗位能力要求三方面。(1)基本政治素养(2)岗位知识要求(3)岗位能力要求(二)校长的任用1校长的任用制度主要有四种任用制度,即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选举制。(1)委任制。即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法定的任免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直接任命校长的制度。(2)考任制。即通过考试择优录用校长的制度。(3)聘任制。即按照统一的标准,公开向社会招聘校长的制度。(4)选举制。即由教授或教职工直接投票选举校长的制度。校长的任
49、用(2)2校长的任期制度中外的校长任期制度,主要有任期制和常任制,这两种制度也各有利弊。(1)任期制。任期制即规定校长任职年限的制度,一般任职年限为三到五年,各国情况略有不同。(2)常任制,指校长一旦接受任命,除严重不胜任职务和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外,可以无限期担任现职。(三)校长的职责1校长的职责校长的责任依学校的性质、类型、领导体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基本要求是一致的。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所有学校校长的共同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具体而言,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3)
50、全面主持学校工作;(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四)校长的权力校长的权力是教育主管部门授予校长完成所承担的管理任务的法定力量。(1)校长权力的特点受托性 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把学校自主管理权委托给校长行使。谁担负校长一职,谁就受托行使学校管理权,一旦离开校长岗位,学校管理权则依然归学校所有。对称性校长所接受的权力必须与所承担的责任相对应 可授性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授权后,可以进行合理的分工授权,建立权力层次关系(2)校长权力的内容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经费使用权教育教学管理权校产管理权(五)校长的考核与培训 1校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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