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目录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安全生产目标和承诺3.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4.安全工作责任制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7.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安全检查制度11.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2.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目标和承诺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
2、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2、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3、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卫生局。4、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6、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
3、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7、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8、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单位领导(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根据本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需要,经领导研究决定,任命XXX为XXXX医院的安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负责医院的所有安全事务,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设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本任命书的期限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签字(盖章):安全工
4、作责任制一、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确保我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我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根据区政府以及区卫生局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现公布如下:1. 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一) 中心主任XXX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二)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启动应
5、急抢险救护处置预案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治救援工作。(三) 中心常务副主任XXX,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二责任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协调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当卫生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当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四) 中心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
6、,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做好本单位及本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五) 当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当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二、领导成员具体责任范围1、中心主任XXX:全面监督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单位整体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中心副主任XXX:对分管的医政、医疗质量及安全、党政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中心副主任XXX:对分管的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
7、卫生宣传、护理、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4、中心副主任XXXX志:对分管的住院部、护理部等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各科室负责人职责各职能部门、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本科室、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组织领导本科室、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督促整治,制定本科室、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四、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几点要求1.领导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
8、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安排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和检查。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将其列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3.各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职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对负领导责任的领导
9、成员,给予通报批评;对科室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一、目的 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2、提高本院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科室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人员。 四、院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并按规定每年参加再培训。 2、院长、主任及科室主任、护理部、后勤部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安全教育档案,具体由医院负责实施。 五、新
10、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院办、科室、护理部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院内安全教育培训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医院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院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新入职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3、护理部安全教育培训,由护士长或护理部安全员负责,护理部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院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新入职人员安全生产权例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后勤部
11、安全教育培训,由后勤主任负责,后勤部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新入职人员在本院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析接受科室和护理部的安全培训。培训分别由调入的科室、护理部负责实施,接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账。 6、院内实施技术或者使用设备、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具体由各科室主任及医师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账。 7、对老职工(在本院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每年进行
12、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由医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台账。 六、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医院、科室、护理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利用黑板报、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具体由医院负责实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 为保证医院职工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管
13、理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4 内容与要求 (1)在工作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 免费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3) 员工在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3)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产技术部与安全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
14、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6)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学校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5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1)员工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2)各部门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3)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
15、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6.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产技术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对于不报、漏报、迟报和伪报、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5)事故抢救的简要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事故报告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2 安全事故分级界定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16、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2)特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伤3 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 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 3 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各部门要做到及时报告事故,院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市卫生局。最迟时限为: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
17、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0小时; (2)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8小时; (3)特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4)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 4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落实安全
18、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3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属各部门。3职责:(1)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医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2) 员工:应对各自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发现任何事故隐患,均应及时向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3) 安全管理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
19、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4) 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监控、治理。4术语和定义(1)事故隐患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事故分类事故类别:安全生产隐患类别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性质,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事故类别的划分,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
20、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5管理要求隐患的排查与报告(1)隐患的排查工作方案1)原则: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按照“谁职责,谁负责”的原则,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核实和整改。2)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查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领实施。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排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各部门经理参加。3)各部门如遇工作环境改变、新添置仪器设备等情况,或在节假日前,应增加隐患排查次数。4)员工应对自己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经常性检查。5) 医院在组织安全生产
21、检查时,应同时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6)每半年应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经营管理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并做好会议记录。7)排查的范围:按照隐患汇总台账进行排查。(2)隐患的报告1)所有的隐患排查检查均应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交由安全管理部存档。2)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报告,安全管理部要做好各类隐患的登记,并急时安排处理。3)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但事后应补交书面报告。在书面报
22、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经营管理部,一份部门留底备查。4)各部门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完毕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销号。5)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隐患。隐患治理、整改和验收(1)部门负责人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自己解决的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2)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按照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标准,全面负责本部
23、门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和责任落实的“五落实”原则,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工作。(3)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当详细登记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中,登记造册。(4)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期限,按照其危害程度,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5)一般隐患由各部门指定隐患整改负责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6)重大隐患要成立由主管任组长的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包括治理期限和目标、治理措施、机构和人员、经费和物资保障,
24、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并组织实施。(7)对排查出的直接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先停止生产,将人员撤到安全区域,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 医院在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时,要对之前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对当月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 医院安全小组负责领导全园各级、各部门安全检查工作。2. 安全小组每月对医院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3. 安全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保安人员应熟知本院及周边环境、设施、仓库、食堂、财务重地及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加强防范意识
25、。5. 保安人员要巡视全院情况,夜间值班人员要在静院后巡视楼内外环境,发现问题做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汇报。6. 院领导要对夜班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遇有重大活动时,领导干部带班,随时处理发生各类问题。7. 各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作好记录。8. 各岗位负责人每天下班前要进行安全自检,关闭门窗,断水、断电。安全工作小组医院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管理本医院的安全工作组 长:院长副组长:后勤主任、保教主任安全员:保健医组 员:各科室负责人、保安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整体的安全生产运行,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奖优罚劣,提高安全管理
26、水平,特制定本奖惩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各员工。3职责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各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对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评定。4管理要求奖励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守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3) 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 抢险救灾有功者;5)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和个人;6)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7)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个
27、人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评选,报院长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医院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处罚1) 事故责任者;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10) 处罚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报院长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
28、罚和违法犯罪三种:11)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12) 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为全面及时掌握我院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 (1)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
29、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2)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3)要针对我院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4)必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
30、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3、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家属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4、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5、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1、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6、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安全科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8、安全科必须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
32、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
33、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五、条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七、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
34、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八、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九、危化品的使用科室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十、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十一、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十二、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医院将视情节给予50
35、-500元处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目的 为落实本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院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院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
36、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7、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院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院特种作业人
38、员(参考附表),并对全院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院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
39、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
40、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
41、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院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
42、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院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院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
43、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 5.12.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卫生推进课。
44、5.12.5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院人事部门和部门各级担当管理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纳入到院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5.12.6参加外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培训机构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参加培训。参加院内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由人事总务部教育课发给相关资格证后方可独立作业。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5.12.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
45、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 5.12.8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院内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院内调动不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由调出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5.12.9特种作业人员从集团其他分公司调入本公司的,应在调入的当月纳入到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 5.12.10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院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院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总务部安全课或教育课负责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
46、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院的安全部门存档。 5.12.11外来人员在我院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院各级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院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院范围内使用。 5.12.12外来人员在我院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院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总务部安全课及各工程所在的部门应将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 5.12.13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本院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医院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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