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进厂检验规程1.1 目的 确保产品在生产前的材料、设备等符合产品生产要求,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1.2 范围 本公司采购回来的所有生产用材料、设备等。1.3 职责 1.3.1 产品质量部检验责任人负责本规程的执行与修正。1.3.2 检验员负责执行进厂检验规程,填写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焊材验收入库通知单、外购/外协件验收入库通知单。1.4 检验规程 1.4.1 每种材料、设备进厂前,物资管理部应向原材料检验员提交材料检验委托单和进厂材料、设备的出厂文件。1.4.2 原材料检验员对进厂材料、设备进行进厂检验。1.4.3 管道元件和材料应具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
2、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1.4.4 受压元件用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8163、GB5310、GB6479、GB/T14976、GB/T9711.12的要求。当有特殊要求时(如特殊冶炼方法、低温冲击指标、无损检验、力学性能检验率等),应进行相关的检验与试验,并有合格报告。1.4.5 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钢管,应按材料标准的要求进行复验。1.4.6 受压元件用无缝管件应符合GB/T12459的要求,外观不应有裂纹、重皮。1.4.7 法兰应符合HG/T20592的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法兰密封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径向划痕、砂眼及气孔;对焊法兰
3、的尾部坡口处不应有碰伤;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好。1.4.8 钢管和管件按批或按包装进行抽查,用游标卡尺测量外径和壁厚.如发现有不合格,应扩大范围检验,必要时逐根检验。1.4.9 锻件当用于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管路时,应按相应标准进行复验。1.4.10 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阀门应有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质量证明书,带有侍服机械装置的阀门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1.4.11 阀门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阀体、阀盖、阀外表面无气孔、砂眼、裂纹等。2)垫片、填料应满足介质要求,安装应正确。3)丝杆、手轮、手柄无毛刺、划痕,且传动机构操作灵活、指示正确。4)铭牌完好无缺,标识清晰
4、完整。5)备品,备件应数量齐全、完好无损。1.4.12 用于高压管段(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螺柱应进行无损检测,不得存在裂纹。 1.4.13 进厂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标记、铭牌应清晰、牢固。1.4.14 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填写相应项目入库通知单,经材料责任人核准后通知库管员入库。1.4.15 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检验员做好标记并通知库管员,由库管员按不合格材料处理程序处置。2 工序检验规程2.1 目的 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工序完整、合理,产出产品符合产品生产要求,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2.2 范围 本公司产品生产的所有工序。2.3 职责 2.3.1 产品
5、质量部检验责任人负责本规程的执行与修正。2.3.2 检验员负责执行工序检验规程,批准工序流转,填写各工序的检验记录。 2.4 检验规程2.4.1 下料和机加工检验1) 下料前检验a) 目测检验管子切割下料前的材料标记移植,应正确、齐全、清晰。b) 目测检验钢管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凹坑等缺陷。c) 用钢卷尺检验其规格尺寸,应与设计图样及工艺要求一致。有材料代用的应有手续齐全的材料代用单。2) 下料检验a) 目测检验钢管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b) 用钢卷尺检验下料尺寸符合图样和工艺规定的公差范围。c) 用90角尺、塞尺检测断面与轴面垂直度不应大于钢管
6、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并满足设计图样及工艺要求。目测最大偏差部位,用90角尺的一边沿钢管轴向贴紧外表面,用塞尺测量角尺另一边与钢管端面的最大间隙值。3) 机加工检验a) 目测检验(钢管、管件、法兰、接头)机加工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且光洁度达到图纸要求。b) 用角度尺和卡尺测量机加工件加工后的坡口角度和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及工艺规定要求。2.4.2 管段组对检验1) 检查管道焊接坡口及其内外侧不小于10 mm范围内,无油、漆、锈、毛刺等污物。2) 管子对口时,在距焊口中心200 mm处测量平直度。当管子公称直径100 mm时,允许偏差为1 mm;当管子公称直径100 mm时
7、,允许偏差为2 mm。用300 mm钢板尺的一边沿管子的轴线贴紧两对接管口外壁,再用塞尺检测钢板尺的一边与两对接管口外壁的最大间隙。3) 不等厚管道组件对接,壁厚偏差不超过10%,且不大于1mm。4) 图纸无特殊要求时法兰螺栓应跨中布置,并用钢角尺和150mm钢板尺检测法兰密封面与管道轴线垂直度偏差,其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序号项目自由管段(mm)封闭管段(mm)1法兰面与管子中心垂直度DN3002.02.04法兰螺栓孔对称水平度1.61.62.4.3 管道焊接检验1) 检查焊工应具有施焊资格且在有效期内。2) 焊材及管道焊接符合焊接工艺规程及设计图样规定。3) 用焊口检测器检查焊接接头外观尺寸
8、,焊缝余高1+0.1b(b为焊缝宽度),且不大于3mm。 4) 目测角焊缝应表面平整,圆滑过渡至母材,图样无规定时,焊角高度取焊件较薄者壁厚,且无气孔、夹渣、咬边、未焊透等缺陷,不得保留有溶渣与飞溅物。5) 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6) 做好施焊记录,检查施焊记录和施焊标记齐全、正确、一致。7) 用单线图准确标明焊接接头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等有可追溯性记录。2.4.4 无损检测1) 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进行无损检测。2) 按图纸及企标Q/BTDS001-2012燃气调压装置通用条件及图纸的相关规定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图纸要求。3) 无损检测人员出具无损检
9、测报告。2.4.5 压力试验1) 压力试验应在各管段无损检测合格后,组装前单独进行。2) 压力试验一般应以洁净水为试验介质。当管段的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或不具备水压试验条件时,也可以用空气或氮、氩等惰性气体为试验介质,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3) 水压试验 a) 压力试验应使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过校验的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精度不得低于1.6级,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4倍。 b) 试验水温不低于5,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加热措施。c) 试验压力应为管段设计压力的1.5倍。d) 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试验压力时,保压10分钟,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对焊
10、缝和连接部位进行检验,以压力不降、无渗漏、无明显变形为合格。e) 按试验工艺逐级检验,应无渗漏、无变形、无异常。f) 水压试验合格后,及时将水排净、吹干。检验管道内无水、干燥为合格。g) 检验员填写耐压试验报告,并由检验责任人签字确认。4) 气压试验a) 对于碳素钢或低合金钢管件,气压试验时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b) 气压试验的试验压力为管段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低于0.4MPa。c) 气压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对焊缝及其他部位进行检查,若未发现异常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分钟,直至试验压力。保压10分钟,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
11、压时间以查漏工作需要确定,对焊缝和其他部位用起泡剂进行检查,以无泄漏和明显变形为合格。d) 检验员填写耐压试验报告,并由检验责任人签字确认。2.4.6 产品管段零件涂漆1) 产品组装前各管段应涂漆,所有单件喷漆的零部件,均应采取悬挂的方式喷涂。待漆膜充分干燥后方可进行组装。2) 检查管段除锈质量,各管段外表面应无铁锈、焊渣、毛刺、油、水等污物,表面干燥清洁应并应露出金属光泽。3) 喷漆环境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0%.4) 检验油漆的颜色及涂层和标记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5) 喷漆表面应均匀,颜色一致。漆面完整,无流挂、皱纹、气泡、气孔等缺陷。6) 检验员填写设备/管道保温、保冷、涂漆
12、记录。2.4.7 组装检验 1) 组装前检验a) 检验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毛刺、机械损伤、电焊损伤、飞溅等缺陷。b) 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压力,到当地具有资质的校验机构对安全阀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并出具校验报告后安全阀方可使用。c) 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安装前到计量监督检测院进行检定。d) 各段管道与球阀、紧急切断阀、调压器、换热器、安全阀等型号、规格、数量、压力等级,并按气体流向正确安装,管道安装尺寸及管口方位均应与设计图样一致。e) 与法兰连接使用的同一规格的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贴紧,不得有楔缝,需要加垫时,每个螺栓不得超过一个;紧固后的螺栓应与
13、螺母齐平,螺纹外露一致(通常螺纹外露不大于2牙)。f) 管道各配对组装法兰之间应保持平行。用游标卡尺检测,沿法兰圆周方向间隔90 检测法兰之间的间隙其偏差0.3 mm;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平行偏差0.5 mm。2) 管路组装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3) 支架安装应牢固可靠、平整,与管道连接紧密。4) 填写组装项目质量检查表。2.4.8 气密性试验1) 产品组装完成后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介质应为干燥洁净的压缩空气或氮、氩等惰性气体。2) 试验用压力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精度不得低于1.6级,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4倍。3) 试验环境温度不低于5。4) 试验压力为系统各段的设计压力。
14、5) 系统各段调至试验压力, 保压24h,用发泡剂检验焊缝、法兰密封面以及螺纹和其他连接口,无泄漏、无异常为合格。6) 填写气密性试验记录。3 调试及出厂前检验规程3.1 目的 确保产品在出厂前符合产品出厂要求,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3.2 范围 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3.3 职责 3.3.1 产品质量部检验责任人负责本规程的执行与修正。3.3.2 检验员负责执行调试及出厂前检验规程,填写产品调试记录,整理产品出厂检验资料。 3.3.3 检验责任人负责收集、检查检验资料,编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3.4 检验规程3.4.1 调试1) 整体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根据图纸工艺要求进行系统调试。
15、2) 设定各级调压后压力。3) 设定各级紧急切断阀的切断压力。4) 检查各级安全阀的开启压力。3.4.2 外观检验1) 整体涂漆完成,无漏涂、错涂,涂漆质量合格。2) 检查铭牌内容齐全、正确,符合工艺文件要求,装钉牢固。3) 辅助设施已完成,该加固的已加固,该防护的已防护。3.4.3 检验资料检查1) 检查各工序软、硬件应同步。2) 检查各种工艺卡及检验记录卡,内容填写应真实、齐全、正确、规范,操作人、检验员及审核签字和签署日期齐全。3) 检查竣工图、工艺文件、检验记录、附件合格证齐全,与实物一致。4) 检查中如有不一致情况,应及时要求检验员整改。软硬件合格后,检验责任人编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连同检验资料和竣工图一并交产品质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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