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1定期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可以与月度生产计划会议合并进行,总结、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月度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签到表、要有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落实材料。1.2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1.2.1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要,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1.2.2 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
2、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2.3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单位,警示其他单位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1.2.4 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等。1.3 会议要求:1.3.1 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作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1.3.2 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和单位层次组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1.3.3 重要的会议纪要,需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
3、全”的原则,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2.2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落实到班组。2.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项目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的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2.4 考核按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3.1为加强河道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生产作业环境,保证作业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运输安全,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制度。3.2安全生产费用按照
4、“总量控制、专款专用、严格监管、保证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3.3项目经理负责批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3.4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3.5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3.6项目部安环部是本办法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3.7各部门的管理职责3.7.1工程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使用的策划,确认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数量。3.7.2商务合约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综合项目的预算,并负责对业主和劳务队的验工、计价、成本核算
5、,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建账、收款、拨付、核算。3.7.3安环部负责审核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3.7.4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按使用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物资、材料。3.7.5综合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审核各劳务队使用计划。3.7.6党群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3.8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3.8.1开工前,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依职责内容,编制提报总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3.8.2安全质量部对提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项目安全
6、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总监审查批准,按计划实施。3.8.3工程开工后,项目部计财部按合同规定,以安全总监批准签发的计划实施和相关凭证复印件为依据,在验工计价的同时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分阶段取得安全生产费用收入。3.8.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项目部在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总计划的额度内,依施工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需要有计划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综合项目如“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检查费用”等,应编制预算或费用清单,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单项购置费用(如检测探测仪器、照相机、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3.9 项目部计财部应按规定设立专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
7、用。3.10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3.11 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采购或租赁工作时,要索取有关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和发票。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必须单独开具,且应附具物品名细,不得与其它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产品同开一张发票。对于制作安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器材、综合施工项目、安全应急演练所产生的人工费、其它材料费,实施单位应编制预算,经安环部复核,安全总监审定,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拨款。3.12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并及时向采购人员索取采购物品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
8、合格证等证件资料,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3.13财务部门应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登记入账。3.14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满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3.15安全生产费用应实报实销,不得节余,不足应列入工程成本。3.16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3.17为有关人员的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3.18检查与考核3.18.1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总监、安环部、质量技术部、商务合约部、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情况
9、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计划和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随意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环部下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费用。4 、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制度4.1 项目部实行月检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4.2定期安全检查4.2.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即周检);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跟班检查。4.2.2 定期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进行检查。4.2.3 定期检查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作业现场、全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生活场所、办公场所、文明施工、环境
10、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4.2.4 定期检查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进行评分。4.2.5 定期检查要有记录,进行通报。4.3 不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分为:施工准备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以及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等4.3.1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4.3.2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的气候和特点,安全质量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的安全检查。4.3.3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前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松懈,易发生事故,应进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4.3.4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
11、能、管理使用情况,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4.3.5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专职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拖延。4.4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4.4.1 查思想。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强不强。对安全管理工作认识是否明确,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规程的自觉性等。4.4.2 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检查各部门在生产管理中,对安全工作是否做到了“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
12、况,是否建立和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4.4.3 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标准。防护用品是否穿戴齐备。4.4.4 查安全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施工中常用的机电设备有无信号、刹车、制动等安全装置,安全网的架设是否牢固可靠,锅炉、压力容器是否安装了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起重作业的机具、绳索、保险装置是否符合运行技术标准;对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人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下令停工,并报告有关领导,待隐患排除后才能复工。4.4.5 查事故处理。检查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13、、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责任追究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认真地处理,是否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和进行统计。检查中如发现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情况,除责成补报外,对单位负责人应给予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5、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5.1隐患及其分类5.1.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5.1.2隐患
14、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5.2隐患整改原则 5.2.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5.2.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2.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5.2.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5.3隐患建档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
15、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5.4隐患整改 5.4.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5.4.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16、,整改到位。 5.4.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5.5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5.5.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5.5.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5.6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
17、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5.7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6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1由办公室牵头,安环部配合,对项目部各
18、岗位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计划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6.2项目部结合本管段的实际情况及施工特点,对所有进场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及劳务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并建立培训台帐。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须亲自签到,学习培训后应进行相关岗位安全知识的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应调离重要岗位。以上所有资料均应归档保存,以备查验。6.3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4 安全教育的原则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各个阶段和方面,通过动态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
19、岗。6.5 教育培训的范围6.5.1 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6.6 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根据国家有关人员培训规定:6.6.1 项目负责人每年不少于30 学时。6.6.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6.6.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6.6.4 作业人员每年不少于15学时。6.6.5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6.6.6 新工人和换岗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7、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1 按照谁施工谁交底的原则,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2 所有施工项目均要以书面形式进行
20、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认手续,交底按不同类别,逐级进行书面交底,直至施工班组和具体操作者,并存档以备查用。7.3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写,安环部会签,安环部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7.4 安全技术交底分级进行7.4.1 项目总工以整个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4.2安全技术交底分三级:第一级: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并做好记录;第二级: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向各管段技术人员、劳务队伍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
21、织安全技术交底;第三级:管段技术人员负责人向工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等。7.4.3 安全管理人员对向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监督指导。7.4.4 每个班组每天班前15分钟,由班长或领工员认真组织全班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施工安全的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7.5 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格,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8、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2、,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制度。 8.1危险性专项方案是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主编的技术文件。8.2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根据公司技术部下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写大纲编制,上报公司技术部和项管部进行联合审核,部门审核后项目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专项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项目部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通知公司主管领导参加论证会,项目部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组织实施。8.3项目部应根据住
23、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专家论证要求,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专家选择应从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专家库中选取,如无专家库的地区应选择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8.4专项方案经专家组书面论证签署意见后,项目部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8.5需进行验收的专项方案,公司及项目部两级技术、安全、质量人员,应根据住建部(建质200987号)及施工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同业主、监理对专项方案进行验收。8.6项目安全负责人应组织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旁站式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8.7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内部验收签字。各子(分)公司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人员参与现场内部验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项目组织内部验收的基础上,各子(分)公司生产分管领导应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内部验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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