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1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1.0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科技创新,规范经营行为, 进一步促进无形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公司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域名权、技术秘密和商业 秘密,以及其它与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1.3本制度适用丁公司全体员工。1.4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4.1促进知识产权保值、增值的原则;1.4.2鼓励创新与规范使用相结合的原则;1.4.3保密原
2、则。1.5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战 略规划,对知识产权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日常事务,并 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1.6各中心/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人 力资源部有权经常了解、检查各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情况,指导督促各部门正 确履行职责。1.7为执行本公司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或取得的智力成果是 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一律归届公司所有。1.8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员工主张其本人享有知识 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声
3、明。报经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核准,认为确 届非职务成果的,由员工个人享有知识产权。如员工转让或许可使用该职务成果的, 本公司享有优先权。员工没有声明的,推定其为职务成果,公司可以使用或者向第三 方转让该项成果,即使日后证明为非职务成果,员工亦不得要求公司承担任何责任。1.9公司制定奖励制度,对有利丁公司发展的知识产权发明人、设计人、创作人进行奖励, 鼓励科技进步。完成智力成果的员工(以下称“智力成果完成人”)拥有在相关智力成 果文件上署名、取得荣誉证明和获得奖励的权利。日期日期日期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2制订部门人力资源
4、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1.10公司实行职务智力成果申报制度。职务智力成果完成人或其所届部门负责人在智力成果完成之初,应及时填报职务智力成果申报表(见FM-PD-018),向公司申报智力成果。公司将依据智力成果情况采取保护措施,并奖励智力成果完成人。1.11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非经本公司书面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实施,亦不 得利用先知情况,进行或帮助他人进行恶意抢注或实施其他侵害行为。1.12公司以各种形式参加的横向联营组织、受委托的加工承揽单位,如确有需要使用本公 司所有的知识产权,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使用 的,由法律顾问依法向国家有关机
5、关办理登记手续;依法无须办理登记手续的,在相 关的合同、授权委托书中列名批准使用的范围、方式和时限。1.13公司有权依法转让自有知识产权或受让他人知识产权。由总经理做出决定,人力资源 部具体执行。1.14公司在必要时对自有知识产权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评估的范围、时间、方式及结果的 使用由总经理决定。1.15本制度中列为保密范围的知识产权内容,全体员工必须严守保密义务。本公司坚决追 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2.0商标2.1 一般规定2.1.1 公司商标(包括未注册的和已注册商标),只限用丁本公司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 人均不得擅自使用。2.1.2 公司商标在以下情况使用:2.1.2.1 公司门牌、办公
6、场所、会议场所;2.1.2.2 公司内一切报表、刊物、教材、票证;2.1.2.3 公司专用信笺、信封、名片、办公文具、旗帜、徽章、服装;2.1.2.4 公司产品(包括赠品)包装物、容器、标签、封签、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2.1.2.5 宣传公司或公司产品(包括赠品)的报刊、影视、印刷品、灯箱、条幅、电子 视屏、互联网、产品专促巨陈列物、立体宣传品等各种广告;日期日期日期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3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2.1.2.6 公司网站、网站页面、程序图标及其他计算机程序界面;2.1
7、.2.7 其他需使用商标的物品及场合。2.1.2.8 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的商品,才允许使用“”、“注册商标”等注册标记。2.1.2.9 使用注册商标的部门或个人,须严格按照注册商标的标准图形来使用,可以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严禁变更字体或单向拉展、卷缩、扭转等使商标变形的行为。2.1.2.10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超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未经审批启用新商标或重新启用旧注册商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2.2商标注册申请2.2.1 总经理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决定创立新商标。2.2.2 根据总经理决定,策划部门具体负责新商
8、标创意设计。每次创意至少应提供5个方案,每个方案至少应有3个设计样稿。2.2.3 设计样稿初步形成时,由法律顾问进行注册前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商标自身及外 在的整体情况提出意见,上报总经理最终确定。2.2.4 决定申请注册的新冏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注册手续。2.2.5 商标注册至少需要18个月。新商标在正式获得注册之前,除因办理注册手续所需,任何部门、任何员工均不得对外使用新商标图样,更不得进行广告宣传。2.3注册商标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2.3.1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向总经理提出商标有效期满报告。 总经理对是否续展作出决定,由人力资源部遵照执行。2.3.2 总经理决
9、定将公司自有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许可合同 的报审备案,监督商标使用的规范性;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2.3.3 总经理决定将公司自有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或受让他人所有商标的,由人力资源部同受让方或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报送国家商标局核准。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4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2.4商标的使用2.4.1 需要使用公司商标的,分别由以下部门负责统一订制或安排,各部门不得自行其事:2.4.1.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2.1.2.1
10、、2.1.2.2、2.1.2.3所列物品、场所;2.4.1.2 综合技术部负责2.1.2.4所列物品、场所;2.4.1.3 市场部负责2.1.2.5所列物品、场所;2.4.1.4 人力资源部负责2.1.2.6所列物品、场所;2.4.1.5 其他情况由拟使用部门负责报批、订制或安排。2.4.2 以下情况相关部门应通过文案审查或填报商标使用申请单(见FM-PD-019,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商标:2.4.2.1 新产品立项;2.4.2.2 启用从未使用过的新商标;2.4.2.3 重新启用旧商标;2.4.2.4 第2.1.2.7所述情形。2.4.3 印制带有商标的印刷品广告、包装物、容器、标签、封签
11、、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 商标标识,由人力资源部按照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安排统一定点印制。2.4.4 公司负责印制商标的部门(以下简称承办部门)必须严格审查承印单位的资格,承印单位必须具有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其营业执照中必须载明“印制商标”经 营项目。2.4.5 承办部门必须以公司名义与承印单位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除应就保密义务、印 制标识建档、废次商标标识销毁等重要事项进行严格约定外,还应该具有允许我公 司对承印单位进行必要监督的条款。2.4.6 承办部门在印制商标时,必须严格核实商标样本与原设计或注册式样是否准确无误, 如发现与原样稍有不符,一律不印、不收、不用。质检部门有责任对产品使用的
12、商 标进行检查。商标印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2.4.7 生产部门、销售部门领用带商标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必须做到“三不”、“三检”。即不遗失、不乱画乱贴、不毁损污渍;注意检查商标是否与原样一样,检查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5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商标是否完整,检查商标是否美观、活洁。2.4.8 保管部门,尤其是各生产厂必须制订严格的商标物品管理制度,对带有商标的物品 的出入库、保管、领用、销毁等进行详细的规定。2.4.9带商标物品入库后,因各种原因致使新
13、产品包装的注册商标标识改变(如褪色、变色、 脱落、污损或其他不正常现象),保管部门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2.4.10对丁拟报废或变卖的带商标物品,保管部门应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经审批后,或者进 行粉碎、焚烧销毁,或者丁撕毁商标标识后变卖、丢弃。严禁未经任何处理丢弃或变 卖带商标的物品。2.4.11对丁拟报废或变卖的带商标物品,保管部门应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经审批后,或者进 行粉碎、焚烧销毁,或者丁撕毁商标标识后变卖、丢弃。严禁未经任何处理丢弃或变 卖带商标的物品。2.5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2.5.1 保护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司商标信誉,是每一位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对 有损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
14、为,人人有权制止和揭发。2.5.2 人力资源部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2.5.2.1 检查、规范公司内部商标使用行为;2.5.2.2 审查公司与商标有关的合同;2.5.2.3 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政府部门打击制假售假行为;2.5.2.4 建立完整的公司商标档案,收集与公司商标有关的资料和信息,防止公司商标 受到非法侵害。2.5.3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内外商标争议迹象的,均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 查活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报告总经理。2.5.4 公司商标争议事务,由人力资源部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处理。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 商标争议案件,由法律顾问会
15、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布 者实施。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6制订部门 人力资源部 制订日期 2008年01月01日 版本03.0专利3.1 一般规定3.1.1 本制度所称专利包括:3.1.1.1 产品配方发明专利;3.1.1.2 产品制备方法发明专利;3.1.1.3 机械制造发明专利;3.1.1.4 机械制造实用新型;3.1.1.5 产品包装容器实用新型;3.1.1.6 产品展示模具实用新型;3.1.1.7 产品外观设计专利;3.1.1.8 依法符合条件的其他专利3.2专利
16、的申报3.2.1 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部门,应在专利研发完成初期,敦促发明人申报职 务智力成果申报表,并同时制作技术交底书,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专利申请 提案,简单报告专利基本情况。3.2.2 以下情况,市场部门应要求人力资源部进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查新,综合技 术部也可以自行进行专利查新:3.2.2.1专门立项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在新产品立项决定前;3.2.2.2非专门立项的其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在提出专利申请提案后3日内。3.2.3 查新后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由法律事务部会同专利申请部门、发明人提出 初审意见,报总经理审批。3.2.4 经总经理批准的发明专利申
17、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3.2.5 为了保证在先申请的权利,专利查新、作出初审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关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尽快完成,至迟不得超过申请提案提出之日起60日。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7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3.2.6 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被正式授予前,专利申请状况、专利申请文件 以及相关技术材料、实物均届公司秘密,研发人员(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本人) 、生 产人员、法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
18、守保密制度。委托他人 研发、设计、加工、检测、试验、试制、试产、评估、代理专利申请的,应就保密 事宜签订专门条款。3.2.7 专利权取得后,专利申请文件、专利证书统一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3.3专利权的管理和保护3.3.1 除有特别规定或特殊约定外,公司自行实施的专利产品或者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产 品或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专利权人名称、专利标记和专利号。3.3.2 市场部负责专利权的日常管理:3.3.2.1 定期交纳年费;3.3.2.2 专利申请的申报;3.3.2.3 规范专利实施活动;3.3.2.4 打击侵犯公司专利权的行为;3.3.2.5 处理专利纠纷。3.3.3 公司员工因与公司终止劳
19、动关系或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公司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 在公司内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仍届公司职务发明创造。 如申请专利权,本公司为当然专利申请权人,取得专利权。发明人、设计人负有本 制度规定的保密责任,本人实施专利时亦不得超越法律授予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 权利,侵害公司利益。4.0著作权(版权)4.1本制度所称的作品,是指由公司或公司所届部门主持,公司员工自行创作或委托他人 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丁以下形式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8制订部门人
20、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4.1.1 文字作品,如特定广告宣传语;4.1.2 口述作品,如公开演讲;4.1.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如厂歌;4.1.4 美术、建筑作品;4.1.5 摄影作品;4.1.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4.1.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如展示图、展示模型;4.1.8 计算机软件;4.1.9 数据库等数据汇编作品;4.1.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4.2本制度不适用以下几种情形:4.2.1 非公司意志的员工个人作品;4.2.2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行政决定;4.2.3 法律、法
21、规规定没有著作权的其他作品。4.3第4.1所列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公开使用,本公司均享有著作权。实际撰写人、演讲 人、创作人、表演人、绘制人、编写人具有作者身份权,在不损害本公司权益的基础上, 与本公司共同享有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4.4公司市场部门需在广告等商业途径中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事先征询公司法律顾问的意 见,就作品的用途、使用方式、版权费的支付等问题与著作权人进行明确约定。4.5重大的或经公司决定用以商业用途的计算机软件作品,由电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 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依法向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办理版权登记手续。5.0域名5.1本制度所称域名,是
22、指互联网络上各种访问技术所支持的IP地址标识,包括但不限丁:域名、通用网址、网络实名等。5.2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域名及相关网站内容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5.1.1 利用网络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5.1.2 保障信息安全;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9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5.1.3 其他与域名有关的业务。5.3市场部配合资讯管理部门,负责以下事务:5.2.1 向总经理提出注册、变更、撤销域名的建议;5.2.2 据公司指示,进行域名注册、变更、注销;5.2.3 按时交纳域名使用年费;5.2.4
23、协调和解决因域名发生的争议。6.0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6.1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内容6.1.1 本制度所称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或掌 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且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6.1.2 本制度所称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丁技术方案、制作工艺、工艺流程、设计图纸(含 草图)、研究开发结果和记录、试验结果和记录、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产品配方、 样品、数据以及相关专利、技术文档和函件等。6.1.3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丁管理决窍、行销计划、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定 价政策、财务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6.2
24、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分工6.2.1 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是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6.2.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密文件管理:6.2.2.1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界定保密文件、文档、物品的秘级,规定查阅调用权限;6.2.2.2 制作保密会议记录;6.2.2.3 进行保密文件、物品的收发、转递、传真、复印、归档、存放以及销毁;6.2.2.4 监督公司各部门保密文件、物品的管理工作。6.2.3 各部门届丁保密的文档(不包括计算机数据库),一般不得经互联网传递;必须 传递的,须按照保密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审批,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资讯管理部门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
25、D-013贞次120f 10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统一传递。6.2.4 计算机上的数据信息、数据库、各类文档,由资讯管理部门根据总经理办公室界定的秘级、查阅权限进行管理,对信息的安全性承担责任。6.2.5 人力资源部负责除文件管理外的下列保密措施的实施:6.2.5.1 制定相关保密制度;6.2.5.2 采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权登记等多种方法保护知识产权;6.2.5.3 直接接受公司领导委派,具体执行和办理有关保密事务;6.2.5.4 配合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保密工作的开展;6.2.5.5 查处泄密案件。6.3保密区域的管理6.3.1 本制度所称保密区域指董事长办
26、公室、公司档案室、未予公开的新品展示柜(区) 研发室、试验室、关键工艺流程区、数据程控交换机室、中央数据服务器,以及其 他应列为保密范围的区域。6.3.2 各保密区域均由所届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履行以下管理职责:6.3.2.1掌管钥匙、数据密码等出入凭证;6.3.2.2对日常出入人员进行登记;6.3.2.3定期活点保密物件、材料;6.3.2.4保障区域内机械、数据正常运行;6.3.2.5其他日常管理。6.3.3 保密区域管理员须由聘期满一年以上、品格优秀的相关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兼任。6.3.4 除经总经理办公室特别批准外,保密区域只准本公司指定岗位正式员工进入。6.3.5 保密区域内未经批准严禁
27、拍照、录像。6.3.6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保密区域内抄录、复制数据或文件或设置接口外传数据 6.4员工保密义务6.4.1 凡有可能接触公司秘密的公司员工,均应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签订保密合同。6.4.2 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本制度及其他相关的保密制度、规章,履行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公司的保密制度、规章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员工应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 11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本着维护企业权益的负责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丁任职期间知悉或者 持有的任何届丁公司或者虽届他
28、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6.4.3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员工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届丁公 司或者虽届丁他人但公司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人(包括按照公司保密制度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员工),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公 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6.4.4 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员工不得在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提 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内兼职。6.4.5 员工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本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 有,无论这些秘
29、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6.4.6 员工离职时,或丁其所届部门提出请求时,应当返还载有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不得将这些载体擅自保留或交给他人。若上述记录有公司秘密信息的载体是员工自 备的,在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公司应给予员工相当丁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6.4.7 保密材料的交接由员工所届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接交人和监交人,如因交接 不彻底造成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泄密人、监交人与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4.8 员工在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两年内仍应当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届 丁公司或者虽届丁他人但公司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与在 职期间同
30、样的保密责任。6.4.9 特殊岗位的员工在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不得在公司指定的生产同类产 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 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6.4.10特殊岗位的员工在与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含 6.4.9规定义务)的 每满一年,公司按员工离职前年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发给离职员工保密补偿费。6.4.11员工在聘用期间违反保密制度的,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员工离开公司 后违反保密义务的,公司停发并有权要求员工三倍退回已取得的保密补偿费;员工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鹏煜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作业指导文件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D-013贞次120f12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2008年01月01日版本0泄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还有权依法追究泄密人民事直至刑事责任7.0附则7.1本制度由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批准审核编制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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