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第2章矿产资源勘查法律制度章矿产资源勘查法律制度第第2章矿产资源勘查法律制度章矿产资源勘查法律制度2.1 2.1 概述概述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第三条规定:勘查矿产资源须依法提出:勘查矿产资源须依法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并办理登记。探矿人依法登记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并办理登记。探矿人依法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就可以在批准的勘查范围和期限内,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就可以在批准的勘查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勘查活动,并取得地质勘查资料。,进行勘查活动,并取得地质勘查资料。探矿权探矿权是指权力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一定范围、一是指权力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享有对某地区
2、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并获得收益的权定期限内享有对某地区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并获得收益的权力。力。探矿权是根据探矿权是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规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授予设定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授予设定的。的。探矿权属于探矿权属于用益权用益权,是在他人之物基础上,对物的,是在他人之物基础上,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力,是建立在国家所有的矿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力,是建立在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之上的一种权利,产资源之上的一种权利,是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并是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并获取其存在的状态、数量和质量等为目的的权力。获取其存在的状态、数量和质量等为目的的权力。探矿权的主体探矿
3、权的主体是依法申请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独立是依法申请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济核算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可以依法申请探矿权。目前,作为探矿主体和外资企业也可以依法申请探矿权。目前,作为探矿主体的地质勘查单位主要是的地质勘查单位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探矿权的客体探矿权的客体是权力人依探矿权进行地质勘查的矿产资源是权力人依探矿权进行地质勘查的矿产资源及与其有关的其他地质体。及与其有关的其他地质体。客体的范围、种类客体的范围、种类等都是由探矿权规定的。等都是由探矿权规定的。探矿权的内容包括探矿权主
4、体所享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两个方面。权力 1 1)权利人在勘查工作范围内,以地质勘查活动方式,来权利人在勘查工作范围内,以地质勘查活动方式,来占有、使用该区内的矿产资源,并以获取矿产资源储量及有占有、使用该区内的矿产资源,并以获取矿产资源储量及有关的其他地质资料为目的关的其他地质资料为目的。2 2)有权征用或占用为勘查矿产资源所必需的工地。有权征用或占用为勘查矿产资源所必需的工地。3 3)有权依法转让地质勘查成果。有权依法转让地质勘查成果。4 4)有权请求排除对其探矿权的非法侵害,并有权请求赔偿有权请求排除对其探矿权的非法侵害,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损失。义务 1 1)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探矿
5、权;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探矿权;2 2)必须在探矿权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勘查施工,且必须在探矿权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勘查施工,且完成勘查施工的最低工作量;完成勘查施工的最低工作量;3 3)按法律规定向有关机关报告勘查工作的情况;)按法律规定向有关机关报告勘查工作的情况;4 4)按照探矿权规定的工作范围、对象和阶段进行勘)按照探矿权规定的工作范围、对象和阶段进行勘查,若需变更,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查,若需变更,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义务 5 5)在探矿权规定的期限内勘查,若勘查需要延长时,)在探矿权规定的期限内勘查,若勘查需要延长时,须办理延期手续;须办理延期手续;6 6)在探矿权规定的范围内施工、勘查申
6、请项目不得越在探矿权规定的范围内施工、勘查申请项目不得越界勘查;界勘查;7 7)按照法律规定汇交地质勘查资料;按照法律规定汇交地质勘查资料;8 8)对有共生或伴生矿产资源的地区,应进行综合勘查对有共生或伴生矿产资源的地区,应进行综合勘查和评价。和评价。2.2 矿产资源勘查 2.2.1 矿产资源勘查的任务 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勘查,是指依靠地质科学理论,以大量,是指依靠地质科学理论,以大量野外地质观察和室内地质资料的整理、研究为基野外地质观察和室内地质资料的整理、研究为基础,利用地质测量、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础,利用地质测量、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工程、采样试验、加工试验等手段和方
7、矿、钻探工程、采样试验、加工试验等手段和方法,取得地质矿产资料,探明矿产储量及其采、法,取得地质矿产资料,探明矿产储量及其采、选、冶条件和进行矿床技术经济评价等的工作。选、冶条件和进行矿床技术经济评价等的工作。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普查、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查、勘探三个阶段。普查阶段之前,为区。普查阶段之前,为区域地质调查;勘探阶段之后,是矿山开发域地质调查;勘探阶段之后,是矿山开发地质工作。地质工作。矿产资源勘查的主要任务是:矿产资源勘查的主要任务是:在选定地在选定地区的范围内,在充分研究和运用已有资区的范围内,在充分研究和运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必
8、要的手段,进行全料的基础上,采用必要的手段,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以取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以取得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的资料,得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的资料,为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为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和进一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和进一步开展地质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步开展地质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具体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为国民经济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提供所需的多为国民经济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提供所需的多种种矿产地质、矿产资源及其它有关地质资料矿产地质、矿产资源及其它有关地质资料;为国民经济各部
9、门、各地区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所需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所需的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为河流及航道整治、土壤改造、机场和城市建设、为河流及航道整治、土壤改造、机场和城市建设、国防工程,以及其它国土开发项目和建设规划等国防工程,以及其它国土开发项目和建设规划等提提供地质资料供地质资料;矿产资源勘查具体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为防止和治理为防止和治理地质灾害地质灾害,进行有关地震、泥石流、,进行有关地震、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方面的滑坡、崩塌等方面的地质调查地质调查;为发展旅游事业,协助有关部门开发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事业,协助有关部门开发旅游
10、资源;为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及保护矿产资源,保护自然为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及保护矿产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等,进行必要的环境等,进行必要的地质论证地质论证。2.2.2 矿产资源勘查的特点 矿产资源勘查的特点矿产资源勘查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主要表现在:一、矿产资源勘查成果具有潜在价值一、矿产资源勘查成果具有潜在价值 ;二、矿产资源勘查是矿山建设的前期工作二、矿产资源勘查是矿山建设的前期工作 ;三、矿产资源勘查过程是一个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三、矿产资源勘查过程是一个不断深化认识的过程 ;四、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四、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五、矿产资源勘查是一项产业活动五、矿产资源勘查是一
11、项产业活动 ;六、矿产资源勘查必须严格按照勘查阶段进行工作六、矿产资源勘查必须严格按照勘查阶段进行工作 。2.2.3 矿床勘查的阶段 一、区域地质调查一、区域地质调查 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质调查是指在选定的区域范围内运用现代地质是指在选定的区域范围内运用现代地质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在充分研究和运用已有资料的基础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在充分研究和运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按规定的比例尺进行系统的上,按规定的比例尺进行系统的区域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区域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合研究合研究,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质等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
12、质等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为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区域地质调查主要通过区域地质调查主要通过地层和岩体划地层和岩体划分、对比,矿物和岩矿鉴定,地质构造分分、对比,矿物和岩矿鉴定,地质构造分析析等工作,发现和检查矿点、矿化点,为等工作,发现和检查矿点、矿化点,为进一步找矿和评价矿产提供基础资料。进一步找矿和评价矿产提供基础资料。在区域地质调查中,常常运用区域物化在区域地质调查中,常常运用区域物化探测量来发现物化探异常,然后进行地质探测量来发现物化
13、探异常,然后进行地质解释和异常检查验证,来指导找矿。解释和异常检查验证,来指导找矿。区域地质调查按比例尺不同可分为:区域地质调查按比例尺不同可分为:小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小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又称概略地质调查,是,又称概略地质调查,是指在大面积的地区内,采用指在大面积的地区内,采用 1 1:100 100 万或万或 1 1:50 50 万万比例尺进行的综合性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比例尺进行的综合性地质调查研究工作。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是指采用,是指采用 1 1:2020万或万或1 1:1010万比例尺进行的综合性地质调查研究工作,阐万比例尺进行的综合性地质调查研究工作,阐明调查
14、区内的基本地质特征,初步查明各种矿产明调查区内的基本地质特征,初步查明各种矿产的分布规律,指出找矿远景区。的分布规律,指出找矿远景区。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又称详细区域地,又称详细区域地质调查,一般是在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质调查,一般是在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布局,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布局,选择在成矿远景区带、国家重点项目区、重要在成矿远景区带、国家重点项目区、重要经济建设区和中心城市及其周围地区,采经济建设区和中心城市及其周围地区,采用用 1 1:5 5 万或万或 1 1:2.5 2.5 万万比例尺进行的综比例尺进行的综合性地质调查研究工
15、作,系统地查明工作合性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系统地查明工作地区的地质特征,寻找矿产,研究成矿规地区的地质特征,寻找矿产,研究成矿规律,圈定进一步详细普查的地段或提供矿律,圈定进一步详细普查的地段或提供矿床勘探基地。床勘探基地。二、矿产资源普查 矿产资源普查,亦称普查找矿矿产资源普查,亦称普查找矿,是指在一定,是指在一定的地区内,为寻找和评价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地区内,为寻找和评价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矿产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要的矿产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矿产资源普查矿产资源普查是整个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一是整个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一个中间阶段,即寻找、发现矿产并作出初步个中间阶段,即寻找、发现矿
16、产并作出初步评价的工作阶段,它是在区域地质调查的基评价的工作阶段,它是在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的,又是转入矿床(区)勘探的基础上开展的,又是转入矿床(区)勘探的基础和依据。础和依据。矿产资源普查矿产资源普查是在区域地质调查或成矿远是在区域地质调查或成矿远景区划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景区划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地质科学理论地质科学理论,使用必要的使用必要的技术方法技术方法,对已知的或初步认,对已知的或初步认定的具有工业远景的矿点或矿床进行地表定的具有工业远景的矿点或矿床进行地表地质调查研究及深部工程控制,大致了解地质调查研究及深部工程控制,大致了解矿床的矿床的地质构造、矿床类型、矿床规模、地质构造、矿
17、床类型、矿床规模、矿石有益及有害物质组分,矿石加工技术矿石有益及有害物质组分,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矿区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性能,矿区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等情况,等情况,进行概略的技术经济评价,提交矿产资源进行概略的技术经济评价,提交矿产资源普查评价报告。普查评价报告。矿山普查分为两个阶段:矿山普查分为两个阶段:普查阶段普查阶段,指根据国家的要求,对已发现的,指根据国家的要求,对已发现的矿点和地质、物化探异常进行普查工作,查明是矿点和地质、物化探异常进行普查工作,查明是否有否有进一步工作的价值进一步工作的价值,提交普查报告,为是否,提交普查报告,为是否进行详查阶段工作提供依据。进行详查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18、。详查阶段详查阶段,是指根据国家需要对经过普查阶段工,是指根据国家需要对经过普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床,作出是否具作证实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床,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提交详查报告。有工业价值的评价,提交详查报告。共生矿和伴生矿共生矿和伴生矿 共生矿共生矿是指同一矿区(床)内,由于成矿地质条件相近,是指同一矿区(床)内,由于成矿地质条件相近,或由多次成矿作用的叠加,在不同部位或不同层位,可以或由多次成矿作用的叠加,在不同部位或不同层位,可以分别分别单独圈定出单独圈定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床或矿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床或矿体。伴生矿伴生矿是指同一矿区(床)内,有些矿产与主要矿产
19、由共是指同一矿区(床)内,有些矿产与主要矿产由共同的同的物质来源物质来源和相同的和相同的地球化学性质地球化学性质,但在当前的选冶开,但在当前的选冶开采技术和技术经济条件下,在经济上尚不具单独开采的价采技术和技术经济条件下,在经济上尚不具单独开采的价值,但能与其伴生的主要矿产同时被开采提取出来,供工值,但能与其伴生的主要矿产同时被开采提取出来,供工业综合利用的矿物或元素。业综合利用的矿物或元素。在矿产资源普查时,在对矿床中主要矿床在矿产资源普查时,在对矿床中主要矿床进行研究和评价的同时,应查明进行研究和评价的同时,应查明邻近部位邻近部位的共生矿或矿体中的伴生矿产的共生矿或矿体中的伴生矿产,进行综
20、合,进行综合评价,提高矿床的工业综合利用价值,提评价,提高矿床的工业综合利用价值,提高矿产资源普查的效益,为充分合理地开高矿产资源普查的效益,为充分合理地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提供地质依据。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提供地质依据。三、矿床勘探 矿床勘探矿床勘探是对经过详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工业价值,并是对经过详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工业价值,并拟近期开采利用的矿床进行的调查研究和其它必需的工作,拟近期开采利用的矿床进行的调查研究和其它必需的工作,并按全国储量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范探求各级储量,提交并按全国储量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范探求各级储量,提交勘探报告等项工作。勘探报告等项工作。矿床勘探一般要求矿床勘探一般要求详
21、细探明详细探明勘探区内的地质构造情况;勘探区内的地质构造情况;作出作出是否具有可供工业建设设计价值的评价;是否具有可供工业建设设计价值的评价;详细详细探明探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对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对矿床进行详细的床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评价技术经济评价;作为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作为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依据依据。固体矿床的勘探一般分为:初步勘探、详细勘探和开发勘探三个阶段。初步勘探初步勘探是对确定具有工业意义的矿床,是对确定具有工业意义的矿床,为了进一步的详细勘探提供地质、技术、为了进一步的详细勘探提供地质、技术、经济依据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经
22、济依据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详细勘探详细勘探是对列入国家近期建设规划的矿床是对列入国家近期建设规划的矿床或矿体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工作或矿体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工作 主要任务主要任务是查明矿山建设范围内矿体总的分是查明矿山建设范围内矿体总的分布情况、矿体形态及内部结构,研究矿石的布情况、矿体形态及内部结构,研究矿石的物质成分和加工技术性能,研究和评价可供物质成分和加工技术性能,研究和评价可供开采、综合利用的共生矿产或伴生有用组分,开采、综合利用的共生矿产或伴生有用组分,研究矿床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研究矿床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进行矿床的技术、经济论证和评价,从而为进行
23、矿床的技术、经济论证和评价,从而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各种地质、技术、经济资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各种地质、技术、经济资料。料。开发勘探开发勘探按其任务可以分为按其任务可以分为矿山基建勘探和生产勘探矿山基建勘探和生产勘探。其其主要任务主要任务是要为矿山建设和采矿生产提供更加准确、可是要为矿山建设和采矿生产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地质资料及矿产储量。靠的地质资料及矿产储量。矿床资源勘查工作一般应按规定的矿床资源勘查工作一般应按规定的研究程度和工作阶段研究程度和工作阶段循序渐进,不允许超越地质研究程度和阶段工作的要求进循序渐进,不允许超越地质研究程度和阶段工作的要求进行工作。行工作。四、特殊矿床的勘查 特殊矿产
24、特殊矿产是指哪些易损坏的特种非金属矿产、是指哪些易损坏的特种非金属矿产、流体矿产、易燃易溶矿产、含有放射性元素流体矿产、易燃易溶矿产、含有放射性元素的矿产等。的矿产等。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普查、普查、勘探易损坏的特种非金属矿产、流体矿产、勘探易损坏的特种非金属矿产、流体矿产、易燃易爆易溶矿产和含有放射性的矿产,必易燃易爆易溶矿产和含有放射性的矿产,必须采用须采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普查的普查、勘探方法,并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勘探方法,并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矿床勘探是与矿山建设直接衔接的工作,其矿
25、床勘探是与矿山建设直接衔接的工作,其最终成果是编制最终成果是编制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是矿,是矿山总体规划的依据。山总体规划的依据。“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地质勘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是地质勘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准则。综合评价包括:综合评价包括:地质评价及在其基础上的详地质评价及在其基础上的详细技术经济评价。细技术经济评价。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根据矿床的地质水文条件、技术条件和经济条是根据矿床的地质水文条件、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对探明的和预测的储量,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进行工业开件对探明的和预测的储量,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进行工业开发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预估。发的经济效益、资
26、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预估。详细技术评价详细技术评价是在详细收集、分析该矿产资源形势、产品是在详细收集、分析该矿产资源形势、产品方向与前景,并根据矿山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未来矿山设方向与前景,并根据矿山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未来矿山设计、建设与生产经营等基础上,并根据计、建设与生产经营等基础上,并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正式批准的工业指标,结合矿床具体技术、经济条件,采用符批准的工业指标,结合矿床具体技术、经济条件,采用符合矿区实际情况的计算合矿区实际情况的计算参数和标准参数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计算矿床未来工业开发的企业的经济效益。计算矿床未来工业开发的企业的经济效益。2
27、.3 勘查登记制度 2.3.1 实行勘查登记制度目的和意义 我国矿产资源的的一个我国矿产资源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共生、伴生矿重要特点是共生、伴生矿多。多。我国必须实行我国必须实行矿产资源统一的登记制度矿产资源统一的登记制度,以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调整好勘查工作和勘查单位之间的关系。调整好勘查工作和勘查单位之间的关系。2.3.2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必要性 实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制度是国家行使矿产资源国是国家行使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具体体现。家所有权的具体体现。实行勘查登记许可证制度实行勘查登记许可证制度是运用法律手段对矿产资源和是运用法律手段对矿产资源和矿产资源勘查进
28、行宏观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有利于矿产资源勘查进行宏观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有利于对矿产资源勘查进行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勘查进行监督管理。2.3.3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机关 一、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管理机关一、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管理机关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由其授权的各省、自治区、直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由其授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是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的管理机关。的管理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负责国家地勘计划的一、二类勘国家地勘计划的一、二类勘查项目和我国领海及管辖区勘查项目的登记
29、工作,并签发查项目和我国领海及管辖区勘查项目的登记工作,并签发勘查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负责本行政区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勘查项目的登记工作,并本行政区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勘查项目的登记工作,并签发勘查许可证。签发勘查许可证。二、特定矿种勘查登记的管理机关 根据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特定矿种的矿产资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勘查登记办法勘查登记办法规定由规定由“国务院石油工业、核工业
30、主管国务院石油工业、核工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的勘查登记、发部门分别负责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的勘查登记、发证工作证工作,并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我国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的部门有十几个,从事我国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的部门有十几个,从事地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有质勘查工作的单位有 900900多个多个,每年实施的勘查,每年实施的勘查项目达数千个,加上矿山企业和地方地质队的数项目达数千个,加上矿山企业和地方地质队的数量和勘查项目就更多。量和勘查项目就更多。各级地方政府负有保护探矿权的责任,同时
31、也必各级地方政府负有保护探矿权的责任,同时也必须有效地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正常进行。须有效地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正常进行。2.3.4 勘查登记工作的范围和办法 一、勘查登记工作的范围一、勘查登记工作的范围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的各项勘查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的各项勘查工作必须申请探矿权,经登记,取得勘查工作必须申请探矿权,经登记,取得勘查许可证。许可证。我国探矿权申请实行我国探矿权申请实行先计划后登记先计划后登记的原则。的原则。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一些矿产资源勘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一些矿产资源勘查可划分成查可划分成普查、详查和勘探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
32、段;三个阶段;石油、天然气勘查按石油、天然气勘查按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理暂行办法分分盆地评价勘查和区带工业勘探盆地评价勘查和区带工业勘探两个阶段两个阶段进行登记。进行登记。国家还可以另外规定其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登记范围。国家还可以另外规定其他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登记范围。例如,申请例如,申请国际海底资源勘探国际海底资源勘探。在国家担保下我国的自。在国家担保下我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可申请国际海底探矿权。然人和法人也可申请国际海底探矿权。二、不进行勘查登记的范围 我国有关矿产资源法规不仅规定了必须设定探矿权的范围,我国有关矿产资源法规不仅规定了必须设定探
33、矿权的范围,而且明确规定了不需设定探矿权的范围。不进行而且明确规定了不需设定探矿权的范围。不进行勘查登记的勘查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一类是“在已取得采矿权的开采范围内,采矿权人为在已取得采矿权的开采范围内,采矿权人为矿山矿山生产的需要进行的勘探工作生产的需要进行的勘探工作。”经经核准登记取得采矿权区域核准登记取得采矿权区域的采矿权人具有在该区域的探矿权的采矿权人具有在该区域的探矿权。另一类是另一类是“在未设立探矿权的地区,从事不实施勘探工程在未设立探矿权的地区,从事不实施勘探工程的地表地质观察和矿点踏勘,不进行重型勘查工程或系统轻的地表地质观察和矿点踏勘,不进行重型勘查
34、工程或系统轻型工程。型工程。三、勘查登记办法 按照按照勘查登记办法勘查登记办法规定,在我国进行规定,在我国进行勘查登记工作实行的是勘查登记工作实行的是先计划后登记先计划后登记的原的原则。则。申请勘查登记由申请勘查登记由独立经济核算的勘查单位独立经济核算的勘查单位,凭批准的凭批准的地质勘查计划或者承包合同地质勘查计划或者承包合同的有的有关文件,分勘查项目填写勘查申请登记表,关文件,分勘查项目填写勘查申请登记表,由该勘查单位或者由其主管部门,到登记由该勘查单位或者由其主管部门,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按照勘查登记管理权限,分别由按照勘查登记
35、管理权限,分别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理申请登记手续。对于对于跨省级行政区的勘查项目跨省级行政区的勘查项目,申请单位在向登记机关申,申请单位在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手续之前,应当向相关的省征求意见,只有取得相请登记手续之前,应当向相关的省征求意见,只有取得相关省签署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关省签署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与外方合资与外方合资、合作勘查项目及外资企业在我国领域及管辖、合作勘查项目及外资企业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的勘查项目的申请办理登记手
36、续,首先海域的勘查项目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首先应报国家计委应报国家计委立项立项,经批准后按,经批准后按勘查登记办法勘查登记办法第第29 29 条规定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的勘查项目,按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的勘查项目,按规定进行复核进行复核。登记机关一般应在办理登记登记机关一般应在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手续之日起 40 天内天内,根据复核,根据复核情况作出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对符合规定准予登记的勘查项目,发给对符合规定准予登记的勘查项目,发给勘查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对不予;对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向有关部门或单位
37、提出调整或撤消调整或撤消该项目的建议该项目的建议。四、勘查许可证的管理 勘查许可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代表国家统一印制。勘查许可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代表国家统一印制。勘查单位在获得勘查单位在获得勘查许可证后勘查许可证后 6个月(高寒地区个月(高寒地区8个月)个月)内应内应当进行施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施工,应向登记管理机当进行施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施工,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报理由。关申报理由。勘查单位施工后,应及时将勘查单位施工后,应及时将开工情况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开工情况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以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以勘查项目工作期勘查项目工作期为准,但为准,但
38、最长不最长不超过超过 5年年;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个月内办理延续手续。理延续手续。4.4 探矿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保护探矿权不受侵犯,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保护探矿权不受侵犯,保障勘查工作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保障勘查工作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干扰和破坏。干扰和破坏。探矿权人应当享有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勘查探矿权人应当享有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勘查权利权利,同时承担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同时承担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勘查义义务务。一、探矿权人的权利 1 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
39、对象进行勘查;作对象进行勘查;2 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3 在勘查作业区和相邻地区通行;在勘查作业区和相邻地区通行;4 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5 5 优先优先取得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探矿权;6 6 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采矿权;7 7 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
40、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获得应有的收益;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获得应有的收益;8 8 自行销售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厂设计施工回收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厂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回收的的矿产品,但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回收的矿产品除外;矿产品除外;二、探矿权人的义务 1 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并在勘查许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并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应当投入的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应当投入的勘查资金勘查资金,其投入的数量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得少于法规其投入的数量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得少于法规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2 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向勘查
41、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报告勘查进展情况、资勘查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逐年交纳探矿权使用费;金使用情况、逐年交纳探矿权使用费;3 按照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擅自进行按照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采矿活动活动;4 4 在查明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在查明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勘查、综合评价;5 5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档案资料;6 6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的规定;7 7 勘查作业完毕,
42、及时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填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取其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5 探矿权的终止 探矿权的终止探矿权的终止是指依法确定的国家与探矿权人之间的权是指依法确定的国家与探矿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引起探矿权终利义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引起探矿权终止的法律事实包括止的法律事实包括实现、放弃和撤消探矿权实现、放弃和撤消探矿权等等。等等。不论以什么样的法律事实终止探矿权,探矿权人都必须履不论以什么样的法律事实终止探矿权,探矿权人都必须履行探矿权终止时的义务。行探矿权终止时的义务。义务的履行对
43、于保护义务的履行对于保护矿产资源、保护人类环境、保护人民矿产资源、保护人类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与卫生群众安全与卫生具有重要作用。具有重要作用。一、探矿权终止的种类 探矿权终止的探矿权终止的种类主要包括探矿权人实现种类主要包括探矿权人实现探矿权、探矿权人放弃探矿权和国家撤消探矿权、探矿权人放弃探矿权和国家撤消探矿探矿权。权。勘查许可证的收缴方式因探矿权终止的种勘查许可证的收缴方式因探矿权终止的种类而异,类而异,实现和放弃探矿权的办理勘查许实现和放弃探矿权的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手续;撤消探矿权的,吊销勘查可证注销手续;撤消探矿权的,吊销勘查许可证。许可证。国家撤消探矿权的主要原因国家撤消探矿权的主
44、要原因有:有:1已经登记的勘查项目,探矿权人已经登记的勘查项目,探矿权人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满六个月未开始满六个月未开始施工或施工后无故中断施工超过规定期限;施工或施工后无故中断施工超过规定期限;2探矿权人探矿权人不按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按探矿工程设计施工,擅自扩大探矿工程断面,擅自扩大探矿工程断面,以赢利为目的进行边探边采;以赢利为目的进行边探边采;3探矿权人探矿权人不按规定向勘查登记不按规定向勘查登记机关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延机关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延期手续和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擅自印制或涂改勘查许可证等期手续和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擅自印制或涂改勘查许可证等等。等。4、因边探边采或滚动勘探开发而
45、终止的探矿权因边探边采或滚动勘探开发而终止的探矿权。自然界。自然界有很复杂的矿床,只适用于边探边采在勘探中回收矿产品,有很复杂的矿床,只适用于边探边采在勘探中回收矿产品,如水晶矿、宝石、一些砂金矿床。如水晶矿、宝石、一些砂金矿床。有国家规定一些允许边探边采的矿床类型。当探矿权人有有国家规定一些允许边探边采的矿床类型。当探矿权人有了一定的勘探工作基础后,可以边探边采。了一定的勘探工作基础后,可以边探边采。在我国石油开发中在我国石油开发中,滚动勘探开发区范围视同矿区范围,滚动勘探开发区范围视同矿区范围。探矿权人的勘查工作区被批准为滚动开发区域,并进行采探矿权人的勘查工作区被批准为滚动开发区域,并进
46、行采矿登记,原探矿权终止。矿登记,原探矿权终止。二、探矿权终止时探矿权人的义务 探矿权终止时探矿权人的探矿权终止时探矿权人的主要义务主要义务:探矿权人应当提交项目完成或项目终止探矿权人应当提交项目完成或项目终止报告报告书书。探矿权人应当保护为以后阶段勘查、开采矿探矿权人应当保护为以后阶段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可利用的建、产资源可利用的建、构筑设施和各种勘查标志构筑设施和各种勘查标志。探矿权人应及时向地质矿产档案机关移交探矿权人应及时向地质矿产档案机关移交勘勘查档案查档案。三、探矿权终止程序 一般按一般按引起终止的原因分简单和复杂两种。引起终止的原因分简单和复杂两种。因因实现实现探矿权利而终止的探矿
47、权,一般由探矿权人向勘探矿权利而终止的探矿权,一般由探矿权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项目完成报告书和勘查工作区所在地查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项目完成报告书和勘查工作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矿管部门出具的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的证县级人民政府矿管部门出具的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的证明,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探矿权终止。明,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探矿权终止。其他原因终止探矿权的,终止程序往往比较复杂其他原因终止探矿权的,终止程序往往比较复杂。主要。主要包括探矿权终止的提出,终止探矿权的决定,探矿权人履包括探矿权终止的提出,终止探矿权的决定,探矿权人履行终止时的义务,注销登记等程序。行终止时的义务,注销
48、登记等程序。终止探矿权的决定终止探矿权的决定 终止探矿权的决定由设定探矿权的机终止探矿权的决定由设定探矿权的机关作出。在我国应由关作出。在我国应由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勘查登记管理机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勘查登记管理机关关作出。作出。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由探矿权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由探矿权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项目终止报告书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项目终止报告书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探矿权终止。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探矿权终止。勘查登记机关应将注销勘查许可证,终止探矿权的情况勘查登记机关应将注销勘查许可证,终止探矿权的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告知其开户银行。习题习题 1 1 矿产资源勘查的阶段及特点?矿产资源勘查的阶段及特点?2 2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3 3 什么是矿产资源普查与矿床勘探?什么是矿产资源普查与矿床勘探?4 4 特殊矿床包括哪些矿床?特殊矿床包括哪些矿床?5 5 勘查登记工作及不进行勘查登记工作的范围?勘查登记工作及不进行勘查登记工作的范围?6 6 探矿权人的权力和义务?探矿权人的权力和义务?7 7 探矿权终止的种类?探矿权终止的种类?8 8 探矿权终止时探矿权人的义务?探矿权终止时探矿权人的义务?9 9 名词:勘探权。名词:勘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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