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培训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对公司员工,特别是与生产有关的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培训的人员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培训。2、相关术语上岗培训:新员工上岗或员工转岗前对其基本安全技能的培训。岗位培训: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定的岗位层次和职务系列在定员、定额的基础上对每个上岗人员按岗位必备的安全技术要求不断地进行以提高岗位安全工作能力为主的定向培训。上岗证: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达到了岗位安全标准要求、取得安全上岗资格的一种凭证。 应知培训:对从事工作必备的安全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的培训。应会培训:对实际安全操作技能进行的培训,通常采用现场操作考试的方式。3、职责3.1安保科
2、为员工安全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持适当的培训记录。3.2安保科负责制订公司中长期安全教育规划,并根据公司中长期教育规划和各部门提出的要求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3.3安保科负责上岗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3.4 安保科负责新入厂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3.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转岗、上岗、岗位安全培训。4、管理时间、方法和考核办法4.1 培训时间4.1.1培训时间按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每年每人的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4.2培训方法 4.2.1员工的上岗、转岗安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培训后将培训结果报安保科备案,并建立记录。4.2.2岗位安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和考核记录。4.3考核办法4.3.1应知考核采用笔试。4.3.2应会考核采用现场安全操作考核与日常操作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3.3对应知应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为试岗,六个月内补考合格后按考核成绩评定岗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