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供个人参考象 山 创 意 置 业 有 限 公 司规章制度2014 年 11 月 17 日颁布领用人签名: 象山创意置业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等;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第五条 员工
2、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斗殴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
3、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
4、假借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1 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2 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日事今日毕;3 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4 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5 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1 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2 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3 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5、。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3、其它必备的证件。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
6、,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日)。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1 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
7、熟练、谨慎及胜任度;2 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3 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4 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5 荣誉感是否具有团队精神及意识;6 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1 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2 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
8、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第一条 作息时间:1、星期一至六:8:3017:00;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 3、本公司为单休制。第二条 国家法定假天视情况休息。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第四条 迟到(早退):1 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2 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3 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4 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5 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6 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7 于一个月
9、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8 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9以上情况均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款项归公司作为公司活动津贴。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第五章 请假制度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
10、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第二条 事假:1 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2 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3 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4 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第三条 病假: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第四条 产假:1 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2 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3 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4 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放。第五
11、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第六条 公假:1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2 请假期间薪资照发。第七条 工伤假:1 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2 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
12、算。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1 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2 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3 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4 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5 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1 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2 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3 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4 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
13、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第六章 离职制度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
14、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5、未经许可,兼任其
15、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第七章 移交制度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1 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2 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3 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4 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5 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第八章 奖惩制度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1
16、 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2 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1 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2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3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1 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2 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3 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1 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2 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
17、提报批准者;3 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1 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2 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3 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4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1 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2 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3 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1 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2 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3 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第八条 员工有
18、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1 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2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3 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4 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1 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2 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3 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4 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5 怠工、罢工者;6 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
19、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1 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2 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3 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4 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第九章 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具体参照第八
20、章的员工奖励制度。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标准如下:1 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2 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第九条 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第十章 岗位管理制度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
21、工作,使公司业务高效运作,快速发展;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4、根
22、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23、,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第三条 工程部门岗位职责:1、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总经理的要求起草标书,做好招投标工作,制定并参与合同的签订工作;2、负责项目施工前的手续办理和施工准备工作,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施工方案拟定,施工图纸会审,负责组织工程的报建工作及办理开工证;3、完成施工工程预算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工程项目预算,对材料、设备的采购预算提出建议;4、指导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加强对技术
24、人员培训,解决好施工现场技术变更和技术难题;5、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加强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落实有效的安全政策;6、协助好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外部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益;7、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过程中的应对措施,验收后的补救完善方案等;8、做好工程施工资料和图纸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第四条 采购部门岗位职责1、负责汇总、编制物资材料采购计划,制订和完善物料定额控制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2、熟悉主要建筑材料的产品特点和质量要求,掌握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业务流程;
25、3、选择和评估供应厂商,包括新产品、新材料供应商的寻找,资料收集及开发;4、负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拟订、审批与签署工作及工程有关材料、设备的价格审查,组织采购合约或协议的拟写、生意洽谈和相关事项的跟进、管理;5、负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货款支付审查工作,按照计划组织采购,保证物料采购的适时、适地、适量、适质和适价;6、根据工程施工生产计划进度安排,做好物料采购计划和安排;负责办公用家具、设备器材的请购、租赁和具体的采购工作;7、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工作流程程序在物资采购部的有效实施;8、及时跟踪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行情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物料供应资料库,
26、以提升产品品质及降低采购成本;9、做好各种物料、采购报表的编制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物料、采购业务报表;10、做好各种物料价格、供应商资料、合同、报表及单据的存档保管,同时切实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与采购业务相关的工作任务;第十一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
27、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第十一章 培训制度第一条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工进行
28、发放。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r den persnlichen f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des fins commerciales. , ,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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