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机关文明办公与安全卫生制度 1、上班时间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仪表端庄。 2、遵守上下班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不得擅离职守,互相串岗,扎堆闲谈,大声喧哗;不得利用互联网看电影、玩游戏等。 3、认真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对待来机关办事的干部群众要礼貌热情,不得冷、硬、横、推。解释和答复问题要把握好政策,说话要注意语气,言辞要得体。 4、注意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共图书;不得损坏办公桌椅、工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取暖器、档案资料柜等办公设施、设备;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贴乱画。 5、自觉遵守机关大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大楼内的正常办公秩序
2、。 6、保持室内整洁。办公桌椅、桌上物品摆放要整齐,书柜内书刊、案卷摆放要有序,烟灰缸、茶杯无陈渣污垢,地面无灰尘、纸屑、烟头、果皮、污迹,厕所无污水、污迹,卫生工具摆放要有序,禁止在墙壁上乱涂乱贴乱画。 7、保持公共场所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向楼下倒茶水、扔物品。各室每天下班前要搞好室内和室外走廊卫生。东头走廊、厕所的公共区卫生轮流值日安排为:周一为廉政室、纠风室,周二为优办、效能室,周三为审理室,周四为执法室,周五为信访室。书记室和会议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坚持定期打扫。其他室需要使用会议室的,坚持为主负责打扫,办公室予以协助的原则。 8、注意防火防盗。各室桌、柜要及时落锁,
3、做到随手关门,人走灯熄。下班前,各种电器的插头要尽量拔离。 9、做好值班带班工作。每逢春节、国庆或其他特殊时期,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安排值班带班,被安排值班带班的领导和干部须按要求抓好落实。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制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所有干部职工及临聘人员。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县级机关作息时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请假 一、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写出书面请假条请假,请假条经领导签批后由本人交考评室备案。因
4、故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告知分管领导,待回单位后再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视为旷工。 二、干部一律向局长请假,并告知分管领导;其他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签批,假满后必须销假。 三、工作人员请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分管领导可视本人病情和单位工作情况,严格控制请假时间。 四、请假时间在10天以上的人员,除在考评室备案外,须同时告知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便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工作人员另外享受以下假期: 1、婚假:夫妻双方符合法*婚年龄者,享受7天婚假; 2、丧假:直系亲属死亡时,给
5、予7天丧假; 3、产假:女职工可享受90天产假。 第四条 考评通报 一、考评室有权随时对工作人员出勤、仪容仪表及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并根据工勤人员工作业绩考评细则内相关规定通报并处罚。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考评室工作,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考评不公正时,当事人可向考评室、分管领导或局长解释说明,不可当众诋毁、漫骂考评人员;若发生此类事件,考评室有权加倍处罚。 二、按照考评室考评情况及各班组工作量综合评定,每月通报工作人员出勤及在岗工作情况,通报表彰10名优秀工作人员,通报表彰前三名优秀班组,通报批评后三名班组。 第五条 补助标准 一、法定节假日补助: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6、等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工作人员每天享受20元值班补助。 二、双休日补助: 2、门卫班(夜班)、锅炉组、配电组、消防监控组(含车库组)当日值班人员享受每天5元的夜班补助; 3、楼内保洁组、楼外保洁组、室内保洁组当日值班人员享受每天5元的加班补助; 4、由分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岗位加班人员,享受每天5元的加班补助。 三、出勤补助:由考评室核算职工出勤天数,年底根据当年经费确定出勤补助标准。 四、干部带班补助:带班的干部享受每天10元带班补助。 五、班组长每月享受30元班组长责任津贴。 六、带班干部和门卫临聘人员有节假日、双休日值班补助,但不享受出勤补助。 第六条 奖励办法 一、年内全勤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
7、婚假、丧假、产假除外),给予年度”出勤优秀奖”,奖励400元。 二、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学习,在观念、服务、形象、节能等方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善于分析总结,并能结合班组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给予年度”学习创新奖”。 三、工作人员在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且全勤的情况下,每月由考评室推荐,局务会研究决定,当月给予30元的奖励。 第七条 处罚办法 一、工作人员出勤、着装规范及完成本职工作等情况,严格按工勤人员工作业绩考评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工作人员在一季度内被累计通报批评2次(含2次)以上者,或在年内被累计通报批评4次(含4次)以上者,除执行通报决定外,其本人和所在班组不得参
8、与年终评优。 三、干部实行上下班4签到制度,月底由考评室汇总签到情况,当月累计出现迟到、早退等违纪情况5次(含5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月出现以上情况者,由局领导对其本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无故不参与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者,按旷工处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五、日常工作或节假日值班期间不得关闭通讯工具,如因关闭通讯工具造成工作延误者,扣罚工资20元。 六、工作人员要按照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计生办公室工作,按时履行计生工作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延误,否则将在当月通报中予以通报批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完成本职工作,
9、且给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使单位形象受到影响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适当的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 八、工作人员无故旷工,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班组内成员出现旷工情况,将取消所在班组及当事人年度评优资格。 十、因病请假年内累计30天以内者(含30天),每天扣除10元工资;年内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者,扣除请假期间全部工资(由单位缴纳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费用除外),并将所扣回工资平摊给同班组的其他在岗人员。 十一、年内累计停薪30天者,由分管领导出面劝其主动辞职;如当事人不同意辞职,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处罚意见。 十二、停岗停薪期间
10、,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深刻反省,主动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争取早日上岗;在此期间如因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意外事故,我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八条 辞职 一、工作人员因故辞职,应向其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并提交辞职申请。 二、辞职程序: 1、工勤人员提出申请; 2、局务会研究; 3、辞职获准,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4、到财务室结算当月工资; 三、 辞职手续: 1、移交的工作物品:文件资料、电脑磁片,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证、钥匙及其他公用财物; 2、清算领借款手续。 四、辞职工作人员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九条 辞退 一、因下列原因我局可辞退相关工
11、作人员: 1、因在业务、技术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2、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3、违反国家法律和我局相关规章制度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者; 5、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 二、辞退人员办理辞退手续参照本制度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执行后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一、街道机关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墙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照上午8:30晚上6:00交接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
12、岗值班,因生病、临时外出、学习、开会、休(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由本人报请带班领导批准,由各科室自行负责调剂。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落实好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发生在辖区内涉及和影响辖区单位正常办公、生产以及居民群众安全等事件的处理。遇一般事件,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按带班领导的指示处理;遇紧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街道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令迅速处理;遇重大事件,情况紧急的,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处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关单位等部门。 五、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严禁在值班期间内打私人电话长聊,严禁擅自将值班室电话转接至其它通讯工具,以免影响对外办公的联络通讯。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自觉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秩序。 八、值班人员被上级机关督查发现问题一次,从年终奖中扣除1000元/次,被街道纪工委督查发现一次未履行职责,从年终奖中扣除500元/次,如因出现延误工作或发生丢失、盗窃现象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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