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南小学2014年下学期期末音乐评价制度及标准一、目标体系音乐学科学生学习水平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体现新大纲及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评价,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音乐学科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有利于教师总结 ,提高教学水平,发挥评价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审美在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中的功能愈来愈被人们所认识及重视,我校校本音乐古诗吟唱作为艺术范畴提到了教育的正常议事日程。通过艺术教育,力求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了解掌握音乐的基础乐理、乐理知识、歌唱知识、音乐常识,
2、在此基础上掌握和提高听的能力、听记能力、唱的能力、动的能力,并通过实施音乐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对音乐、舞蹈,特别是对祖国的民族音乐、文化的浓厚兴趣和爱好,让学生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受到完美人格的培养,得到美的熏陶。二、评价内容(1)一、二年级考试内容唱歌: 老师抽选必唱歌曲一首,占60%,60分。 自选歌曲一首,占40%,40分。共100分。(2)三-六年级考试内容1、 理论:占20%,20分。2、 唱歌:老师抽选必唱歌曲一首,占50%,50分。 自选歌曲一首,占30%,30分。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三、 评价方法考核方法: 1抽查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占20%) 2让学生自行选择,愿意唱歌的学生进行自选曲(占80%) 附:考核标准:根据学生的歌唱熟悉度,旋律节奏是否准确,歌唱自然大方方面进行评分,能在歌唱的时候做即兴律动或动作可加分。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