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讲第三讲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本讲重点:仲裁协议的效力本讲重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基本介绍仲裁协议的基本介绍协议的生效原则协议的生效原则协议的生效要件协议的生效要件协议效力争议的救济协议效力争议的救济一、仲裁协议概述一、仲裁协议概述(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与性质(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与性质 “仲裁实质上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合同制度。仲裁实质上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合同制度。”“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保证将仲裁条款下的争议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保证将仲裁条款下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施米托夫(英)施米托夫(英)程序契约说、实体契约说、混合契约说、新型契约说程序契约说、实体契约说、混合契
2、约说、新型契约说(二)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二)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仲裁协议 仲裁条款仲裁条款 (三)仲裁协议的意义(三)仲裁协议的意义1.约束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方式;约束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方式;2.赋予仲裁庭对该争议的管辖权;赋予仲裁庭对该争议的管辖权;3.是仲裁程序得以启动的前提条件;是仲裁程序得以启动的前提条件;4.排斥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权。排斥法院对该争议的管辖权。二、仲裁协议的效力二、仲裁协议的效力(一)生效原则(一)生效原则 独立生效原则独立生效原则 “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款应视为独立于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款应视为独立于其他合同条款以外的一项协议。仲裁
3、庭作出其他合同条款以外的一项协议。仲裁庭作出关于合同无效的决定,不应在法律上导致仲关于合同无效的决定,不应在法律上导致仲裁条款无效。裁条款无效。”(示范法示范法)法国高赛特案法国高赛特案1963年,法国公司(Gosset,买方)与意大利公司(Carapelli,卖方)订立含有仲裁条款的粮食买卖合同。买方在进口粮食的过程中获得了进口许可证,但未能取得办理结关手续所必需的特别授权,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卖方在意大利提起仲裁,请求买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仲裁庭裁定卖方胜诉。卖方随后向法国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决,得到法国马赛民事法院的确认。买方当事人不服,上诉到法国最高法院,理由是执行该裁决不妥,因为主合同及
4、其所包含的仲裁条款由于不能履行而无效。法院最高法院认为,在国际仲裁中,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无论表现为单独的协议,还是主合同的一部分,无论表现为单独的协议,还是主合同的一部分,除特别情况外,都是完全独立的。除特别情况外,都是完全独立的。美国涂料公司(美国涂料公司(Primea Paint Co.)案:略)案:略结论:结论:即使主合同因为通过欺诈的方式订立而即使主合同因为通过欺诈的方式订立而无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仍然独立于主合同而无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仍然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并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存在,并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总结 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即便主合同通过欺诈的在国际商事交易中,
5、即便主合同通过欺诈的方式订立,或者一开始就因为违反了有关国方式订立,或者一开始就因为违反了有关国家的法律,根据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为无效家的法律,根据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为无效合同,但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仍然独立于该合同,但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仍然独立于该无效合同而存在,并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无效合同而存在,并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当事人之间由于该无效合同而引起然无效。当事人之间由于该无效合同而引起的争议,仍应按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通过仲的争议,仍应按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除非该仲裁条款依照其应适用裁方式解决,除非该仲裁条款依照其应适用的法律被确定为无效。的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我国的司
6、法实践我国的司法实践 1988年中技公司案:既然该案涉及的合同年中技公司案:既然该案涉及的合同通过欺诈方式获得,属于无效合同,进而该合同中的通过欺诈方式获得,属于无效合同,进而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无效。仲裁条款也随之无效。1990年中外合资争议案年中外合资争议案 惠州中院:合资合同尚未生效,故仲裁条款无惠州中院:合资合同尚未生效,故仲裁条款无效,争议应当由法院处理。效,争议应当由法院处理。广东高院:尽管合同尚未生效,但仲裁条款可广东高院:尽管合同尚未生效,但仲裁条款可独立于该合资合同。独立于该合资合同。1998年最高院统一确定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年最高院统一确定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我国现行立法
7、规定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主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时主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时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法仲裁法A19A19)“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协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有效。议对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有效。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的,仲裁协议对承继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的,仲裁协议对承继其仲裁事项中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有效。其仲裁事项中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有效。前两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时另有约前两款
8、规定情形,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时另有约定的除外。定的除外。”(仲裁法司法解释仲裁法司法解释A8A8)“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仲裁法司法解释仲裁法司法解释A9A9)“合同成立后未生效或者被撤销的,仲合同成立后未生效或者被撤销的,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适用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一裁协议效力的认定适用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解决争议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
9、合同时就解决争议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未成立不影响仲裁协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未成立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议的效力。”(仲裁法解释仲裁法解释A10A10)(二)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二)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 包括主体要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包括主体要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1.1.国际仲裁协议的效力要件国际仲裁协议的效力要件 纽约公约纽约公约、示范法示范法(1 1)主体:)主体:无行为能力当事人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无行为能力当事人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2 2)形式:)形式:书面书面(3 3)实质:)实质: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施米托夫:施米托夫:“即使是最拙劣的仲裁条款,也应包括两方即使
10、是最拙劣的仲裁条款,也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和由谁来充当仲裁员。面的内容: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和由谁来充当仲裁员。”2.2.我国的立法规定我国的立法规定主体: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形式:形式:书面书面实质实质:(:(1)请求仲裁的真实意思表示;请求仲裁的真实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具有可裁性;)仲裁事项具有可裁性;(3)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司法解释仲裁法司法解释对对“选定仲裁委选定仲裁委”的规定:的规定:(1 1)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为选
11、定了仲裁机构。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为选定了仲裁机构。(2 2)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3 3)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4 4)仲裁
12、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三)协议效力争议的救济(三)协议效力争议的救济 1.提出异议的时间提出异议的时间 纽约公约纽约公约:(:(1)仲裁程序开始之前;仲裁程序开始之前;(2)仲裁过程中;仲裁过程中;(3
13、)执行仲裁裁决阶段执行仲裁裁决阶段 我国我国仲裁法仲裁法: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1)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
14、议的效力提出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协议效力异议的管辖协议效力异议的管辖 (1)管辖权主体:)管辖权主体:仲裁机构仲裁机构 法院法院 国内仲裁: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国内仲裁: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
15、人民法院管辖。涉外仲裁: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涉外仲裁: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择一管辖择一管辖海事海商仲裁: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海事海商仲裁: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择一管辖;上述地择一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2)仲裁庭与法院管辖之间的关系)仲裁庭与法院管辖之间的关系 国际:大多以法院最终审查为原则国际:大多以法院最终审查为原则 示范法示范法第
16、第16条:条:“如果仲裁庭初步如果仲裁庭初步裁定它有管辖权,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在收裁定它有管辖权,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后到裁定通知后30天内请求对此依法行使管辖天内请求对此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对这一问题作出决定。而法院对仲权的法院对这一问题作出决定。而法院对仲裁庭的管辖权作出的决定是终局的,不容上裁庭的管辖权作出的决定是终局的,不容上诉。仲裁庭在等待法院作出上述决定时,可诉。仲裁庭在等待法院作出上述决定时,可以继续进行仲裁程序和作出裁决。以继续进行仲裁程序和作出裁决。”中国仲裁法:中国仲裁法:A.双方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一方向仲裁机双方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另
17、一方向法院申请时:构申请,另一方向法院申请时:a1.如果仲裁机构先于受理并已作出决定,法院不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受理并已作出决定,法院不予受理;受理;a2.如果仲裁机构受理后尚未作出决定,则由法院如果仲裁机构受理后尚未作出决定,则由法院受理,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受理,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B.一方就实体纠纷申请仲裁,另一方向法院申一方就实体纠纷申请仲裁,另一方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并就实体纠纷起诉的,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并就实体纠纷起诉的,法院受法院受理后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理后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3.国际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国际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本国仲裁适用本国法认定,故重点讨论
18、国际仲裁本国仲裁适用本国法认定,故重点讨论国际仲裁仲裁庭自裁管辖时,依下列顺序适用法律仲裁庭自裁管辖时,依下列顺序适用法律(1 1)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约定的法律;(2 2)如无约定,则适用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如无约定,则适用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3 3)仲裁地法;)仲裁地法;(4 4)其他(如主合同准据法、瑞士的)其他(如主合同准据法、瑞士的“有利于仲裁有有利于仲裁有效效”原则等)原则等)法院认定时法院认定时 (1)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如无(如无(1),则裁决地国),则裁决地国/仲裁地国法律仲裁地国法律 如无(如无(2),法院地国家法律),法院地国家法律旭普林
19、公司案(Zueblin Case)2000年12月22日 德国旭普林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无锡沃可通用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新厂房(一期)工程承包协议“Arbitration:15.3 ICC Rules,shanghai shall apply.”注:“ICC”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国际商会案情摘要:案情摘要: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就结算工程款问题发生了争议。2002年10月10日,沃可公司向无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沃可公司将违约之诉变更为侵权之诉。旭普林公司认为:双方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因双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而产生的争端,包括
20、与合同有关的侵权争议,均应通过国际商会仲裁仲裁裁决,法院不具有司法管辖权。开发区法院认定对此案有管辖权。2003年4月23日,旭普林公司向ICC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同时再次向开发区法院提出确认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请求。ICC仲裁庭根据ICC仲裁规则确认其对此案有管辖权,并于2004年3月30日在上海作出裁决,裁定沃可公司向旭普林公司支付合同项下的工程欠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并承担该案仲裁费。由于沃可公司未能履行该裁决,旭普林公司请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认与执行ICC裁决。问:无锡市法院应否承认与执行该裁决?问:无锡市法院应否承认与执行该裁决?案情:案情:19981998年年4 4月月2929日,银
21、河公司与大地公司签订施工日,银河公司与大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该合同第三十条约定:合同。该合同第三十条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愿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解决方式,向决:第一种解决方式,向武汉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二种解决方式,向_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_种解决方式解决。种解决方式解决。”20002000年初,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年初
22、,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大地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争议,大地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问:上述仲裁条款效力如何?武汉仲裁委能问:上述仲裁条款效力如何?武汉仲裁委能否受理本案?为什么?否受理本案?为什么?仲裁法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司法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20022002年年6 6月月2222日,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王日,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并在合同中约定:定:“本合同在履行
23、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一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一律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若对仲裁委的裁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若对仲裁委的裁决不服,双方均可申请法院对争议进行最后的决不服,双方均可申请法院对争议进行最后的判决。判决。”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及相关法律原理分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及相关法律原理分析该仲裁协议的效力。析该仲裁协议的效力。中化国际石油(巴哈马)有限公司(简中化国际石油(巴哈马)有限公司(简称中化公司)与海南昌盛石油开发有限公司称中化公司)与海南昌盛石油开发有限公司(昌盛公司)订立了销售合同,该合同第(昌盛公司)订立了销售合同,该合同第15条规定:条规定:“买卖双方在产生与该合
24、同有关的买卖双方在产生与该合同有关的分歧、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分歧、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如果协调无效,应提交中国相关协商解决。如果协调无效,应提交中国相关的国际贸易仲裁机构,根据相应的规则和程的国际贸易仲裁机构,根据相应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序进行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及其相关规定,上述仲裁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及其相关规定,上述仲裁协议的效力如何?的效力如何?案例分析1998年年3月月25日,日,A建设公司与建设公司与B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第三十条约定:,其中第三十条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
25、仲裁。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000年年2月月23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二),其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二),其中第六条对工程款项结算问题约定如下:如在一个月中第六条对工程款项结算问题约定如下:如在一个月内结算不能顺利完成,对对方有异议部分任何一方都内结算不能顺利完成,对对方有异议部分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后双方因工程延期发生结算纠纷,后双方因工程延期发生结算纠纷,A建设公司起诉建设公司起诉至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至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B工程公司支付延期违约金工程公司支付延期违约金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一审判决后,一审判决后,A
26、建设公司与建设公司与B工程公司均不服,分工程公司均不服,分别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别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同时,同时,B工程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工程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受理了此案,并书,北京仲裁委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受理了此案,并向向A建设公司发出答辩通知。建设公司发出答辩通知。请根据仲裁法的有关知识对上述案件的管辖权归请根据仲裁法的有关知识对上述案件的管辖权归属问题进行分析。属问题进行分析。仲裁法仲裁法A26:“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
27、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案情:案情:A A房地产公司与房地产公司与B B装饰公司于装饰公司于20032003年年4 4月月3030日签订了灯具供货合同,合同第日签订了灯具供货合同,合同第1010条约定:条约定:“在合同时在合同时间内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友好的间内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友好的前提下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处理。前提下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处理。”20042004年年3 3月月8 8日,日,B B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
28、会申请仲裁,而A A公司则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仲裁委提出管辖权异议。公司则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仲裁委提出管辖权异议。20042004年年4 4月月2222日,北京仲裁委认定双方仲裁协议有效,驳日,北京仲裁委认定双方仲裁协议有效,驳回回A A公司的管辖权异议。公司的管辖权异议。20042004年年5 5月月8 8日,日,A A公司向法院申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灯具供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请确认灯具供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请围绕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有关问题,对本案请围绕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有关问题,对本案A公司公司申请救济的行为进行分析。申请救济的行为进行分析。(2006.2006.卷三卷三.100.
29、100)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 1套,价款为套,价款为3 3万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仲裁过程中海塘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双请仲裁,请求退货。仲裁过程中海塘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双方在交付家具时签订的方在交付家具时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将纠纷处理方,该协议约定将纠纷处理方式变更为诉讼,这种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式变更为诉讼,
30、这种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A A仲裁委员会有权对是否继续仲裁审理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有权对是否继续仲裁审理作出裁决B B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决驳回仲裁申请,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决驳回仲裁申请,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C C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以没有有效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以没有有效 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D D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没有有效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没有有效 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007.卷三.48
31、)A市水天公司与B市龙江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并约定如发生争议提交A市的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水天公司未按约支付运费,龙江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第一次开庭时,水天公司未出庭参加仲裁审理,而是在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C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本案?A应当裁定中止仲裁程序 B应当裁定终结仲裁程序 C应当裁定驳回仲裁申请 D应当继续审理(2007.卷三卷三.89)A市甲公司与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
32、提交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因丙公司已明确声明不接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以仲裁条因丙公司已明确声明不接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无效款对其无效 B因丙公司受让合同中的债权债务,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有效因丙公司受让合同中的债权债务,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有效 C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甲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甲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效 D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乙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丙公司声明只有取得乙公司同意,该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才无效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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