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养)人员聘用协议适用非金属所退休(养)人员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一、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二、工作内容1.甲方聘乙方岗位及工作任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3.协议期内,经过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遇部门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四、报酬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支付。五、保护条件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
2、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六、医疗1.乙方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费用自行承担,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务报酬;2.乙方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伤害,甲、乙双方按相关法规解协商解决。七、协议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追究法律责任。(1)严重违返甲方规章制度;(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1.协议期满;2.乙方聘用期间非因工患病或非工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九、双方约定其他内容(可另附页)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及金属研究所人事处各备存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