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废管理制度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公司危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3、质量安全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5、收集、贮存、转移危
2、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6、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7、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识。8、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9、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10、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雨、防溢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11、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12、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