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杜绝或减少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防火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在我县铺开“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校园安全教育工作,县教育局与 签订责任书如下: 1、校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和火灾隐患。2、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明确职责和
2、分工,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并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3、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在冬季、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整改有记录。4、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宣传,适时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5、配置必备的消防救火所需物资,定期维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设备逐步增加,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无损和有效使用,确保年度内不发生火灾事故。6、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范部位,明确工作人员职责,规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检查记录。实行严格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7、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日程,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好“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和“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宣传有材料,横幅、板报,资料等保存完整,逐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8、要认真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师生和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培训不少于2次。9、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考核内容。 学校(盖章) 县教育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