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1 目的 为了防止发生职业中毒和机械伤害的发生, 确保工的身体健康, 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单位内所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 职责 3.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核工作。 3.2 各部门(车间)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部门,负责现场监护工作。 4 内容 4.1 申请范围 4.1.1 凡储存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品等有限空间需要人进入清洗、维修作业,均应由所使用班组填写作业申请表, 经部门(车间) 领导批准同意后交生产 部审核。 4.1.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申请会同部门(车间) 领导和作业现场监护人,赴现场检查,待检查合格批准后,
2、方可进行清洗、维修。 4.2 防护措施 4.2.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穿戴好规定的劳防用品。 4.2.2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置: 下罐梯子, 防毒面具, 安全带等, 并检查是安全可靠,确保安全作业。 4.2.3 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切断电源, 拨掉保险丝, 挂上警告牌并关闭进料管线。 4.2.4 对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做到不合格不进,入孔采取通风措施, 对通风不良, 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间隙轮换作业, 现场监护人要严密监护。 4.2.5 一般罐内作业由检修部门派人监护, 重要危险性作业除检修部门派监护人外,生产部、车间都要派人到现场检查和监护。 4.2.6 检修时需动火要办理申请,动火现场要由消防人员监护, 动火人离开时,电焊器具不许留于罐、塔内。 4.2.7 作业完成时认真清理和检查现场,在确认无疑后交所属部门(车间) 班组验收。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