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消防安全制度一、全校上下要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实行“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方针,切实搞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二、各部门要真正负起消防监督的职责,积极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三、政教处牵头,经常性地对全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消除消防隐患。值日行政、综治办人员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应对重点部位经常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教学区、办公楼、实验室、家属宿舍区等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两次
2、检查各处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四、定期召开全校性消防安全会议,及时采纳科学的建议,及时向学校法人代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的每层楼都要备有灭火器或消防栓,综治办主任要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教学楼、办公楼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师生共同配合,不在楼道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的畅通。五、对保卫人员及教职工定期举行消防培训,了解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处理消防意外的基本方法。处在失火现场的教职员工,必须立即参与和组织力量抢救,指派人及时报警和引导学生疏散。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情况。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确保消防工作万无一失。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有专门存放室,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保卫人员要作为重点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实验的教师,必须在实验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七、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监督教育家属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八、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化学实验室和图书馆要严禁烟火,不能在易燃易爆物的存放室吸烟及使用明火。在以上部门工作的人员下班后要关窗锁门,确保安全。九、装好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爱护,不准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十、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灭火疏散预案实施演练,使师生面对突发情况,具备基本的避险方法。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确保安全。十一、教室和寝室不准私自接用电源,不准烧火、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点蜡烛等,不听劝阻的一律收缴,并给予纪律处分。十二、我校的临时工作人员要把防火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首位,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抽烟,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人员在场内或周围5米内不准使用明火。同时在工场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设施,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的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