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第二篇:食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 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市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三、遵循原则食品安全事故的应
2、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施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控、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四、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五、分级分类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3、执行。(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地),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3、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
4、食品安全事故: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市),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地)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受污染食品流入本市(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99人,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一、应急指挥体系(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挥机构,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决
5、定、部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即转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1、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市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修订应急预案;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等级评估核定结论;负责制定对外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应急指挥部
6、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4、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事故中食品安全事故技术检验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5、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6、市畜牧局负责食用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
7、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畜产品相关检测等技术鉴定工作。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协助现场处置及有关技术调查,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开展相关检查,分析检查数据;提出相关评估结论。8、市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畜产品除外)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的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的评估结论。9、市商务局负责生猪(畜、禽)屠宰环节及流通领域中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协助流通、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
8、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酒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10、市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粮食;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粮食进行依法查处。11、市教育局负责协助食药监管局等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等造成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组织应急处理。12、市工信局负责协助乳品、转基因食品、酒类和食盐等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协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装备及相关产品的保障供应;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有害网
9、站。13、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环境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14、市公安局负责对涉案地立案侦办,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等工作;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协调、组织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15、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指导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和网上舆论的引导。16、市监察局负责对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调
10、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17、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18、市交通运输局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19、市旅游局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业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20、市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及监督、管理。21、市域铁路部门协调落实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负责组织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铁路运输保障。22、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
11、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23、市属其他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同时,有责任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二、日常管理机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会办公室是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机构,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
12、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协助市、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
13、时报告给应急指挥部。(一)事故调查处理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主管局长为组长,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二)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主管局长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三)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主管局长任组长。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
14、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四)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管局长任组长。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接待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事宜。(五)综合宣传组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市委宣传部门参与,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六)善后处理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及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七)现
15、场检测与评估组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与报告一、监测系统全市应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业部门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
16、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并保证监测质量。各乡(镇)负责建立信息监测网络监控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本系统信息网络体系和监控点,发现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二、预警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要做好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17、、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重大)和红色(特别重大)来表示预警级别。一般预警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或解除,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告牡丹江市应急指挥部,重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报请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重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报告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或报请国务院确定。三、报告制度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发生(发现)单位人员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
18、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二)报告范围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下级向上级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报告。(四)责任报告单位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
19、的单位;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4、乡(镇)人民政府;5、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五)责任报告人1、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2、行使职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3、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六)报告时限要求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七)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
20、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八)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九)总结报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一、 分级响应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级应急响应由地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级
21、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对乡镇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
22、要的应急措施,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牡丹江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牡丹江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相关工作。(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1、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立即进行
23、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牡丹江市政府分管领导,并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毗邻乡镇或可能涉及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评估确认的结果和市政府应急办公室的建议,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小时内迅速到位;有关工作小组6小时内立即启动,迅速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
24、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指导、部署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系统,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无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7、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当地乡(镇)政府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8、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协调指挥。9、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
25、有关部门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二、响应终结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特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请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事故中食品安全事故技术检验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终止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
26、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第五部分后期处置一、总结报告级及以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级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二、奖励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3、有其他突出贡献的。三、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
27、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2、未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3、对事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4、违抗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5、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期间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6、贪污、挪用、盗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经费和物资的;7、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四、善后处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
28、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一、经费保障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经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二、物资保障市、乡(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29、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以保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演习演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第七部分附则一、名词术语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
30、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二、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报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
31、调办公室备案。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1第三篇:食品应急预案中坪幼儿园2022-2022学第二学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鲁廷秀副组长:徐璐 李元春组员:崔晓娅 王敏 谢继红 蔡光英 石话梅二、建立及时逐级报告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事件出现多例呕吐、腹泻、腹痛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
32、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立即向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三、事故处理方法及具体措施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理程序: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食品留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
33、无关人员进入食堂。3.组织由园长、安全主任、班主任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四、后期处理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样本,48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五、如实反映情况园长及与本次中毒事件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陪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
34、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大部分食品由食堂加工制作,尽量不购现成的食品:督促保管保护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检查保质期。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可从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6.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
35、好详细记录。7.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第四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嘉源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目的为确保我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务必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二、成立安全应急状况工作小组组长:任洪杰副组长:王振茹成员:孙一博、李莉、张福贵三、安全措施1、随时提高警觉,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
36、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2、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职责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职责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点摊位购买;保管要贴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4、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48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带给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5、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持续清洁。6、工作人员务必持身体健
37、康合格证上岗,每一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7、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奖惩制度等。四、具体处理办法1、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状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立刻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急救中心。2、即时与父母家属联系,主动配合父母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3、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状况,要查个水清落实。嘉源幼儿园2022年3月28日第五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总则 1
38、.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编制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本预案。1.3事故分级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1.4事故
39、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
40、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2.组织机构2.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部门经理/部门主管组员:经营场所负责人、经营场所当班组长、综合部负责人2.2 应急处理小组职责:(1) 研究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制定应急管理措施;(2) 现场指挥本单位及时、稳妥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3)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4)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供应; 3.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3.1 加强重点品种,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品种的日常监管;3.2 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对同类不合格批次食品采取暂停销售、召回、封存、退货、销毁等处理;3.3对顾客反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应
41、立即查验产品检验报告、联系供应商及厂家查明原因;对多位顾客反应的同一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查明原因;3.4一旦确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前兆信息时,食品安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总公司、工商、卫生等部门征询处理意见。4.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果断控制、切断事故危害链。4.1 立即停止可能产生危害食品的销售;4.2立即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3迅速报告总公司、当地卫生、工商部门;4.4确定食品包装开启,顾客的食用时间、保存方式、发病时间、症状等情况;4.5保留、封存顾客食用的食品及工用具,
42、留待卫生机构检验,查明原因;4.6查明引发事故的食品品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次、检验报告、销售者等基本信息;4.7 积极配合卫生、工商部门的调查,客观公正地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情况。 4.8应急处置纪律要求:(1) 各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行动迅速;(2)应在5分钟内向总公司品质技术、政府事务、媒体事务、保安、营运等部门作食品安全事故简要报告;(3)应在2小时间内向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波及范围、造成伤害及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面临的问题等。(4)尽大限度地提供物资保障,抢救病人。 5.后期工作5.1 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5.2 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涉案食品处理,落实整改措施;5.3 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第 34 页 共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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