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样本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编号: 合同编号:_ 供给商:_ 零售商: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方便店与供给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该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给商选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根据所选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给商举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给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
2、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给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根据本合同商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给商订购商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给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该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扬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所有费用及供给商赋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举行核对的行为。
3、8.对账日:是指供给商根据本合同及订单商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给商有逻辑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该商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按照对账后确定的从供给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给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商议确定的有逻辑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 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所有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给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刻布置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
4、长久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根据商定月龄期间从供给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举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给商与零售商共同商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头从供给商处购入商品的时光满足合同商定的月龄后,至开头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根据一定期限内从供给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举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头从供给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
5、合同文件应该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给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给商):_
6、 乙方(零售商):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规矩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商议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 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自立法人资历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细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该提供营业执照、税务记下证等自身主体资历的证实,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
7、证实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该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殊指定原料或样式等特地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矩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纳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实、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平安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该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
8、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该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该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商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该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根据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该提前_小时发出订单
9、,双方商定的订单形式为:_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该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光、交货地点等详细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该在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全都;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该在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该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该加盖
10、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该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根据商定的时光、运送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全部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担当。 3.乙方应该妥当布置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准时根据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举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否决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该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诉验收完毕的详细时光。 4.乙方对于已阅历收的商品发觉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该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
11、量符合商定。甲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商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光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该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该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按照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方案,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按照自身产品情况,有挑选地参与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赋予商品价格优待。 3.双方应该就详细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方法等详细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
12、定商品价格时,应该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挑选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挑选“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 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该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该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该于收到后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举行核实
13、并书面确认,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根据_(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担当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光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日至次月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详细定义为: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
14、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详细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纳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该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根据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日。乙方应该在该日的工作时光内布置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举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该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按照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
15、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 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该尽力建立顺当、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商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 八、学问产权的庇护 甲方应该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学问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给商侵害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隐秘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该担当所有责任并担当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驳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该坚持诚实信用、公正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导,对任何
16、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值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该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商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担当赔偿责任。 2.甲方未根据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该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该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次拖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根据合同商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该按日支付应该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为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
17、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该乐观参加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情节严峻给乙方商誉造成严峻伤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因为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该乐观参加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情节严峻给甲方商誉造成严峻伤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商议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该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情况严峻恶化; (
18、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以躲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实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商定中止履行的,应该准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该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日内未恢复履行实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浮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诉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商定的严峻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历的状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
19、合同的权利或义务所有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普通纳税人资历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实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醒后,再次浮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该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商定的方式举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囫囵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该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该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
20、日止,共_年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根据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该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商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 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根据双方商定的解释挨次举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办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住宅地:_ 住宅地:_ 签约代表:_ 签约代表:_ 电话/传真:_ 电话/传真:_ 电子邮件:_ 电子邮件:_ 开户银行/账号:_ 开户银行/账号:_ 税号:_ 税号:_ 盖章:_ 盖章:_ 签字日期:_年_月_日 签字日期:_年_月_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 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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