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甲方位于 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分包施工合同;(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6)供货一览表;(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8)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9)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
2、的,以特殊约定为准。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地块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第二条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并按乙方提供且经甲方审定之工程预算书内所列的项目、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停车场铺装 、亭子、汀步、景观小品、饰面、喷泉、草坪灯、景观硬景基础、水电管线及安装、路灯管线预埋施工、回填土等工程的完成及其缺陷修复、,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养护、保修等内容。2、具体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景观设计图及工程量附表为准(附件一),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以甲方变更文件或指令为准。第三条承包方式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将完成本工程园林绿化及景观
3、工程的设计及深化设计。2、乙方按照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深化设计,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养护成活(苗木)、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3、在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可就设计图、深化设计图中存在的缺陷、不足要求乙方予以补充、完善、增加,因此增加的工程费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但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深化设计图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工程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算。第四条合同工期1、本工程的合同工期为 个日历天,是乙方完成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除保养、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施工工期。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
4、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2、本工程的开工日以本工程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日为准,竣工日根据实际开工日以及合同工期推算。3、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逾期不予审核
5、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确认。第五条工程质量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合格:1、通过 市绿化委员会验收;2、符合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绿化专业验收标准;3、符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及甲方认可的效果图及其他图文、音像资料。符合上述验收条件的,甲方工程师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第六条合同价款1、合同的计价方式:本合同采取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计算的方式进行结算。2、综合单价固定(或称固定综合单价)是指:本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及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变更等风险、苗木费、种植费、供货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临建费、施工设备费、工具费、施工水电费、报
6、建、报监、税费、人工、运杂费用、安装费、各项检验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验收费、风险费、保养费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漏项的视为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子目中,也不会因其他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而调整。上述综合单价固定是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承诺文件、技术规范、甲方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图纸(包括后续可能发生的优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合同包干价”。本合同的固定综合单价见本合同附件一。3、设计变更和合同外的工程签证,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甲方成本部经理、甲方分管工程副总经
7、理共同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4、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再另计零星用工费用、窝工费用等。由于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增加的,增加造价不超过中标价的3%时,结算价不予调整,超过3%时,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可将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完成,乙方承担该部分120%的费用。5、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工程签证的结算方式:附件一清单上有相同的或有类似的子目,按照清单子目结算;清单上没有的部分,主材由甲方认价,子目套用参照标准;软景工程采用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硬景工程采用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水电安装采用2004省安装工
8、程计价表,无论按哪种结算方式,变更部分的总价按照投标文件的乙方承诺的下浮比例进行下浮,该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6、合同价款:本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最终结算价款经甲方初审后报甲方所在集团工程审计中心进行审计,并按审计中心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价,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对此没有异议。第七条工程检查与检验: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3、
9、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5、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
10、继续施工。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乙方平整绿化种植场地后,应通知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后方可种植,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规范的适合种植的营养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种植程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苗木特性的种植营养土,否则,视为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3、苗木应符合计价定额及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苗木胸径规格超过定额内的要求时,苗高及定干高度应符合相应比例,材料进场应先自检,然后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4、乙方需在进场前3日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和材料采购核价申请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施工方
11、案后3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问题,若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处理,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进行处理,费用120%后由乙方支付。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乙方将竣工工程移交给甲方,工程进入养护期。7、工程竣工验收 7 日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有效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按照变更后情况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第七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一)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最终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办法进行结算。(二)付款方式
12、:1)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工程师验收通过后)付实际完成造价的%;2)工程竣工交齐相关验收资料,双方办理完有效的结算后,以结算价为基数付至总造价的%;3)余下的%做为苗木保活费和景观工程的保修金,在工程通过验收12个月后15天内支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未能维护的,甲方有权另外委托他人维护,费用120%后直接在保修金内扣除。支付以上款项时,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第八条园建小品保修期及绿化保养期1、园建小品保修期及苗木免费保养期为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保修及保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及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
13、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苗木从中保活期相应顺延一年,若乙方拖延维修或故意拖延的,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120%后直接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解决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检、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管理代表变更则在变更前2日通知乙方。2、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图,如设计图纸不明确,乙方免费负责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并报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施工。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具体水电使用费
14、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负担)。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义务1、乙方委派现场代表 ,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乙方现场代表全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代表乙方公司的行为。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完工后即时清场。3、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管理规定。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工,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
15、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应保证绿化工程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的验收,且应在通过甲方验收后 30 日内领取甲方出具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6、乙方施工进场时,应与土建施工队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根据工程需要)。7、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员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8、内购或外运土方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调配到位,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堆放,营养土及营养肥由乙方负责费用在定额报价内不另计;乙方负责+300 mm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场地造型的整理,且此部分的造价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算。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图纸设计进行优化
16、,增加品位及档次;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变更,乙方应无条件配合。10、乙方施工过程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各工序完工后报甲方和监理检查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乙方对设计和施工负全责。11、对竣工后保养期内发现的园林绿化质量问题,除不可抗力、人为因素及甲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外,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和补、保活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因乙方的原因外)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若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逾
17、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 5 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4、工程质量未通过甲方验收的或未按施工组织施工或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材料或偷工减料的或使用不合格种植土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返工、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外,还需按合同约定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还按本条第3款执行。若经整改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已收取
18、的工程款全额返还给甲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5、乙方因自身原因工期结束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按第十条第4款执行,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8、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
19、,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给乙方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10、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进行施工,达到付款条件时须向甲方提供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如乙方不按时提供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11、工程管理过程中,甲方对工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累计三次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经过甲方管理人员两人以上签字确认属实,甲方有权对承包方处罚,每次罚人民币3000元,无论承包方接受与否,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次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明显拖延工期现象,或因乙方人员不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不及时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结算已完成工程
20、量的90%,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应据实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各种损失。13、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其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一条转让条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乙方(含经甲同意的分包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
21、务而终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完成工作量严重滞后于要求工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按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责任外,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
22、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第十三条保密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23、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工程所在
24、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的招标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乙方代表所签署的承诺性的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保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3、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约定:(1)未经甲方同意而增加的苗木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2)如现场施工发生签证时,苗木品种及规格未经甲方同意的,不作为结算依据;(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如甲方在验收工程质量时发现乙方随意减小苗木的数量、规格(树径、树冠、树高、
25、树型)以次充好,视乙方违约,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120%均由乙方承担。(4)对于甲方指定材料、指定价格并要求乙方将样品封样保存或有选定照片的,乙方在施工时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型号必须与封样材料或照片一致。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到位,并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120%均由乙方承担。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附件1、 附件一:苗木报价单(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2、附件
26、二:工程造价书3、附件三:投标承诺书4、附件四:廉洁协议5、附件五:工期承诺书6、附件六: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要求附件一:苗木(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金额计量方式备注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点数测量测量测量测量以上报价只作为采购标准,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甲方认质核价通知单为准。以下无正文,使用前请删除。备注: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
27、手填。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无效合固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 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 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 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 响其余部分的效力。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 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2)违反钍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 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的,无效。第20页/共20页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