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工程。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场地内的道路、场地、公交汽车停车位、公共自行车停放位、附属配套用房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场地铺装、围墙
2、、钢结构雨篷、室外排水、消防给水、电气(不含景观灯主材费)、成品简易门卫工程及附属配套用房等工程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3、: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4、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
5、包人执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通用条款(略)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它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1.1.2 合同当事人
6、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质200891号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等国家颁布的
7、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投标函附录;4、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8、:伍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文件后三天内审定完毕。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
9、人为: 业主派驻现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总监或总监代表。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围墙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
10、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3)未按照国家
11、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
12、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使用银行保函的形式。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 2、竣工内业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广电、给水、电力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2)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
13、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
14、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承包人将承担中标价2%的违约金。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擅自变更,则承包人承担中标价2%的违约金。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
15、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承包人承担中标价2%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没缺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每缺一天罚款300元,并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
16、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必须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 %提供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可使用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合同协议书签署前 3 天内提交,担保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17、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
18、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内容和国家行业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自身及第三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
19、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 文件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栏(网)等防护性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周围住户的关系。乙方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浙江省安全管理暂行条例和舟山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舟山市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
20、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在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发包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七日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
21、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内。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
22、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除每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万分之五的工期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款的3%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
23、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2间办公用房,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
24、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承包人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发包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5天人进行审核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2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承包人。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发包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本合同12.1条第一款规定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
25、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3: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成品简易门卫(简易活动房)、隔离护栏、钢结构雨篷。 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
26、有。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 ,合同价格予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27、,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调整采用按合同工期平均信息价调整的方法为:人工调整范围:当合同工期的人工的信息价的平均值(指同类人工单价,下同)与投标报价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上
28、时,调整合同价格。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的调整是指因机上人工及燃料动力费用价格的变化引起机械台班价格的变化,其调整范围为:当合同工期内的单类机械的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上时,调整合同价格。材料价格调整范围为:(a)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单位工程造价比例在1%(含1%)以上至10%(不含10%)以下的,且该材料合同工期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上时,调整合同价格。(b)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单位工程造价比例在10%(含10%)以上的,且该材料合同工期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3%以上时,调整合同价格。人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
29、价格风险调整范围应以单位工程为计算单位,如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应将建筑、安装等分开计算,安装工程造价应将电器照明、给排水、消防等分开计算,单种规格的材料合价及单位工程造价应以原合同口径计算为准。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采用抽料补差调整法。计算式:A=B/C105(或1.03)CE 当B105C(或1.03 C)时A=B/C095(或0.97)CE 当B095C(或.0.97C)时其中:A为价格调整部分合计 B为合同工期的调价因素的各自的信息价的平均值。 C为投标报价编制期的调价因素各自的信息价 E各调价因素的消耗量(以投标文件确定的消耗量为准)工期按以下原则确定计算式:S=n+m 其中:S为
30、计算信息价平均工期 n为合同工期(按日历月计,遇小数点进位取整数) m为计算差价的延误工期增加月份数 计算价差的延误工期增加月份数,按以下原则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定:因非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延误期间如遇调价因素价格上涨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增加计算差价的延误工期;反之,如遇价格下降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不增加计算差价的延误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如遇调价因素价格上涨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不增加计算差价的延误工期;反之,如遇价格下降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增加计算差价的延误工期。价格调整部分只计取税金,不得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上述条款中的信息价是指舟山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简报中的信息价
31、。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合同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为包干费用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A、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通用条款11.2执行;B、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C、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增减,在本款下述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
32、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确定方法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时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作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参考投标时所
33、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D、措施项目费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费。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参考上述C款的规定,依据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2)采用以“项”计价的措
34、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措施项目金额和承发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措施费金额计算。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款总额10 %(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费用后)。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定并取得开工报告7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自第一次支付月进度款起,每月按预付款总额的50%逐月扣回。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35、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承包人应当在每月15日前向发包人 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该报告必须一式四份。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一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法波爱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
36、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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