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基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工程发包方: ( 甲方 )工程承包方: ( 乙方 )为保证 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 工期顺延。 ( 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
2、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 ,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 ,结束后按实调整。六、双方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 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 米内、施工现场平整 ),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3 日内完成, 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 ( 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2、负责在开工前 3 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
3、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 米范围内。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 组成工作。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4、。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七、工程量确认1、工程量计算办法:(1) 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2) 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 元/米综合单价中包括机械进出场费、压桩费、截桩费、电费、自然地面至桩顶变更间的送桩费等,如设计桩长有变更价格另定。(3) 材料单价: phc600(130)ab :元/米2、工程桩检测合格, 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 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 若发包人在收 到承包人决算报告 30 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 则从第 31 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 程量即视为被确
5、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3、 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 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八、工程款的支付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1 、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2、 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3、 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4、 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5、 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 %。九、竣工验收1 、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2、 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 天内提交给发包方。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十、违约、索赔和争议(一)
6、 违约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 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 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 元/ 天计算。2、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 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 失。4)开始正式打桩后,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 ) ,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二) 索赔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 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 28 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三)争议双方约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 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 可直接向工程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