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算审核时关于税金问题该注意哪些事项营业税:沪建市管201118号规定v本市从2011年1月1日起,除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应当依照该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2%。为此,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中税金亦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税金内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费率为:市区3.48%;县镇3.41%;其他3.28%。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市建设工程计
2、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管(2016)42号规定号规定v一、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均采用“价税分离”原则,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v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在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动态发布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建设工程材料、施工机具价格信息,并同时公布各类材料价格折算率。v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计入企业管理费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
3、市场管理总站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管(2016)42号规定号规定v四、2016年5月1日起进行招标登记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增值税计价规则。2016年5月1日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本次招标的税金计取方式。v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增值税计价规则。v六、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4、36号)中“建筑工程老项目”要求,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原计价依据(营业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项目v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v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v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v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v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v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
5、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v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v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建筑工程老项目v(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v(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v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但是,没有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了工程未动工,营改增之后,才办理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正式动工的项目,叫做新项目。第一个标准是以工程施工许可证为标准的。v 营改增之后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的项目叫做新项目,所以第二个标准是以合同为主。v 营改
7、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叫做老项目。v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营改增之前没有办理任何的合同,包括工程施工等法律手续,但是工程已经正式动工了,营改增后再补办有关的合同、工程施工规划等一些手续的工程,这还是叫做老项目。老项目计税方式v按文件规定: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建筑工程老项目”要求,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原计价依据(营业税)。v如未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建筑工程项目,不能一概按营业税或增值税计算税金否则会造成多计或少计税金金额,这是因为二者计价基础不一致,因此应分阶段确定在交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再确定
8、工程造价。即:v工程结算价(含税)=营改增前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含税)+营改增后工程进度款(含税)+尾款(含税)v营改增前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含税)=营改增前税前造价+营改增前税金=营改增前税前造价(1+营业税)v2、营改增后工程进度款(含税)=营改增后税前造价+营改增后税金=营改增后税前造价(1+增值税税率)v3、尾款=税前造价总额-营改增前税前造价-营改增后税前造价+尾款税金=(税前造价总额-营改增前税前造价-营改增后税前造价)*(1+增值税税率)案列:v工程合同总价工程合同总价2000万元,万元,2016年年4月月30日前建设单位支付预付款日前建设单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及进度款600万元
9、,万元,2016年年5月月1日后支付进度款日后支付进度款750万元,各方万元,各方最终确认的税前工程造价为最终确认的税前工程造价为1900万元。万元。v该工程结算价(含税)(含税)=600+750+尾款尾款v尾款=(1900-600/(1+3.48%)-750/(1+11%)*(1+11%)简易计税3%与一般计税11%的区别v严格意义讲3%是小规模的征收率,而非税率。v两个税率针对两种纳税人,享受的税收的政策不一样。v首先、3%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v其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再者,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条件:1、必须取
10、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3%抵扣进项税。v最后,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发票,二者区别在于:区别就在于购货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就可以抵扣,普通发票就不可以抵扣,不抵扣对他的是否交税就有影响。因此一般纳税人都要增值税发票。建筑企业按简易3%征收率税金,甲方结算按3%还是11%给予税金?v这种情况,甲方结算应当按照发票上的价税合计,也就是只能按照3%给建筑单位结算税金。附加税费等属于价内税,也就是包含在甲方给建筑单位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中,如果建筑单位向甲方要求支付这部分税金,理论上甲方要给建筑单位支付两次税金,所
11、以甲方只能而且必须按照发票上的3%给你支付增值税。因为采取简易征收按照3%征收增值税,就是为了让你降低税收成本,采取一般计税按照11%税率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果建筑单位认为不符合合同,建筑单位必须不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那样建筑单位就可以给对方开具11%税率的发票,对方就可以给建筑单位支付11%税率的增值税。但是,支付给建筑单位的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中,仍然包括建筑单位要缴纳的附加税费。所以,甲方没有问题,而是建筑单位存在问题。如果甲方以建筑单位没有开具11%税率发票、造成其不能抵扣11%的增值税为理由说建筑单位违反合同拒绝给你付款,建筑单位还真的得认真思考思考。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怎么核算
12、v营改增之前采购的建筑施工材料已经用于工程施工项目,但是,拖欠材料款,营改增后,才支付供应商的材料款,而获得了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2.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存量资产,但是一次未获得对方开据的发票,等到营改增以后,才获得以上资产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3.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但是未进行工程结算,营改增后才进行了工程结算,收到了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建筑企业继续按3%交营业税,继续开建安营业税发票。4.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而且,进行了工程结算,但是业主一直拖欠工程款,营改增后
13、业主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继续按3%交建安税,开建安发票。5.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以及营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可能有两种方法处理,第一,继续按照老政策执行,就是按3%上建安税,第二,执行3%的税率简易增值税。这两种到底是哪一种?以相关文件出来为准。6.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营改增问题集营改增问题集v问:房地产公司,现在已经结构封顶,剩下的
14、建筑部分正在施工,想问后面的建筑工程计价怎么取税为好?v答:可以采用简易计征。如果采用一般计征,需要乙方同意,还需要测算哪种计税方式进项抵扣额度高。这样的项目销售时也是按老项目,可以简易计征的。如果销售是选了简易计征,施工合同即使一般计税也是不能抵扣进项的,所以需要综合考虑。v问:简易计税分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吗?该项目的材料增值税发票也不能抵扣吗?v答:简易计税征收率只有3%,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v问:已签施工合同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未开工的,执行增值税的话原中标综合单价还如何处理?v答:肯定需要按增值税模式重新计算,否则综合单价含税。营改增问题集营改增问题集问:工程过程中,变更,计
15、量等,是否需要按新的营改增费率来计算呢答:如果是一般计税工程,就需要用不含税价格来计算。问:简易计税其实就是以前营业税模式吗?答:不是。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假设工程造价100万,营业税和增值税征税率都是3%,营业税下缴纳100*3%=3万,增值税下缴纳100/(1+3%)*3%=2.91万问:现在的招标控制价税金怎么算?答:是招标控制价就是按11%算呀,除非业主方明确投标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且项目造价不大于500万或者是甲供材工程。如果是上述情况,可以按3%简易计税,算法同营业税下相同。问:我想问下老师增值税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有什么区别?答:一般纳税人采用增值税率11%,小规模
16、纳税人或者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可以简易计征的项目采用征收率3%。问:老项目如果甲方要求交增值税票呢,如何处理?答:这属于政策风险,可以索赔。具体要计算出增值税比营业税增加的负担具体是多少,找甲方索赔即可。问:工程结算中有税金11%,这本是施工单位应交的,为什么最终由建设单位承担。难道施工单位都不用交税了?答:增值税是价外税,即不包括在价格中,由销售方或者服务提供方在收取费用时另外收取增值税,购买方按照价税合计向销售方或者服务提供方付款。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就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流转过程中的中间环节虽然缴纳增值税,但是不承担增值税案例1v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
17、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v答: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v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v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17%=8.5万元 v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8.5=13.5万元案例二v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项目(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5月30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
18、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v答: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式,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v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案例3v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A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17%。同月3日承
19、接B工程项目,5月31日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11万元,B项目工程成本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17%。对两个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均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v答:如果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没有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则在纳税申报时无需分项目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分别汇总每月各项目可确认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汇总销项税额减去汇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v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1%)11%=33万元v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60)17%=18.7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33-18.7=1
20、4.3万元案例4v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按发包方要求为所提供的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200万元,税额22万元。(或5月30日与发包方、监理方共同验工计价,确认工程收入为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发包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2万工程款。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v答: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1、。v收讫销售款、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先开具发票,此3个条件采用孰先原则,只要满足一个,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v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17%=8.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8.5=13.5万元案例5v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当月该项目甲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8万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务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票,发票注明的税额4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2、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v答: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其分包出去的工程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据以抵扣。v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8+4=12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12=10万元案例6v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4月10日),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5月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
23、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v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v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50)/(1+3%)3%=5.01万元案例7v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v答: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纳税
24、额=销售额征收率。v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沪沪建市管建市管(2018)28号号v2018年5月1日起,本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v 二、已完工程量价款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税金计算不予调整:v 1.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相应工程价款增值税发票的;v 2.2018年5月1日前,已收讫相应工程价款的;v 3.合同确定的相应工程价款付款日期在2018年5月1日前的(从工程价款中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除外)。v 三、工程预付款在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税率11%增值税发票的,扣回预付款时的对应工程价款税金计算不予调整。v 四、2018年5月1日前未完工程量价款以及不符合第二条的已完工程量价款,其计算公式由“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调整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0%)”。v 五、正在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已发出招标文件未开标的,可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以补充招标文件方式修改投标报价税金计算;未发补充招标文件修改的,在项目实施时应按规定做好价格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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