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捕捉法律的捕捉法律的“身影身影”在上班或在上班或下班的路下班的路上上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我们在学校读书我们在学校读书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购买我们购买东西时东西时1.刚出生时刚出生时2.儿童少年时期儿童少年时期3.达到法定年龄达到法定年龄4.年老时年老时5.告别人世前告别人世前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服兵役的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服兵役的义务,登记结婚的权利等务,登记结婚的权利等b.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权利,享有子女抚养的权利等享有子女抚
2、养的权利等c.可根据国家规定将属于自己的合可根据国家规定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待死后转移他人所有,人身法财产待死后转移他人所有,人身权利等权利等d.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人身权利等身权利等e.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人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人身权利等身权利等人生的各个阶段人生的各个阶段享有的权利或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或应履行的义务明代万钢大臣曾说:明代万钢大臣曾说:“天下守法律的人最天下守法律的人最快活快活”。文明社会无。文明社会无法不立!法不立!与道德、纪律、规章制度相比较,与道德、纪律、规章制度相比较,法律对人的约束力最强。法律对人的约束力最强。社会规
3、范社会规范教规教规道德道德法律法律一般社会行为规范一般社会行为规范特殊社会行为规范特殊社会行为规范纪律纪律一、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一、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的三个显著特征法律的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遍约束力。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实施,具有强制性 首都市民首都市民文明公约文明公约中学生日常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规范进施工进施工现场现场
4、须知须知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国人中国人民共和民共和国物权法国物权法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具有普遍约束力二、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二、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1.宪法宪法2.刑法刑法3.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4.婚姻法婚姻法5.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6.民法通则民法通则7.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8.物权法物权法9.继承法继承法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宪法1954 1975 1978 19821954 197
5、5 1978 1982年现行宪法年现行宪法 宪法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条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第一条: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依据宪法,依据宪法,制定本法。制定本法。教育法教育法第一条;为了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素质,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主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神文明建设,依据宪法,制依据宪法,制定本
6、法。定本法。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宪法是法律的法律。马克思马克思三、生活中为什么需要法律?三、生活中为什么需要法律?1、社会的正义和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社会的正义和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2、法律的保护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的保护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3、任何侵害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任何侵害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律的惩处1 1、民法的概民法的概念和渊源念和渊源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律规范的总和。(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一)民法的
7、概念和原则 (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2 2、民法的、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1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2 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3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4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5 5)禁止民事权利)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滥用的原则(二)民事主体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 1 1、民事主、民事主体的概念体的概念2 2、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的分类的分类 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和其他组织。(1 1)自然人)自然人(2 2)法人)法人(3 3)其他组
8、织)其他组织(1 1)自然人)自然人 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民事主体资格的人。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民事主体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公民是成年人,是成年人,具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
9、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
10、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民事活动。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2 2)法人)法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
11、利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组织。(二)民事主体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 (3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组织。它主要包括合伙、个人独资它主要包括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营户等。(二)民事主体制度(二)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
12、。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1 1)物权)物权(2 2)债权)债权(3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4 4)继承权)继承权(5 5)人身权)人身权(四)民事权利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1 1、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的概念2 2、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种类的种类 2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形式的形式1 1、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概念 3 3、民事责民事责任任的方式的方式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律责任。(1)违约民事责任)违约民事责任(2)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五
13、)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五)民事法律责任制度 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赔礼道歉等。1 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的概念2 2、诉讼时、诉讼时效的分类效的分类 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的
14、权利的制度。(1 1)一般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2 2)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人大表决通过物权法定分止争“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商(商鞅鞅商君书商君书)Back最牛钉子户何为物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
15、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担保法规定:担保法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物权图示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物权所有权所有权他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和
16、留置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的排他性的权利。权利。比如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权利)。)。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与所有权、担保
17、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1用益物权以对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2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为从物权。3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用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这主要是便于通过登记公示。客体,这主
18、要是便于通过登记公示。4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用益物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real rights granted by way of security)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中,债务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或者第三人将 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优先受
19、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抵押权、质权质权和和留置权留置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
20、不能设定抵押权。押权。质权是指质权是指债务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移交给债权人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发生当事人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生活解释
21、:甲向乙借款生活解释: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以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质押担保,同时还由,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6万元数额内承担万元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丙承担的是物的担保以外的担。丙承担的是物的担保以外的担保责任。保责任。甲将电视机借给乙使用。电视机于乙使用甲将电视机借给乙使用。电视机于乙使用时发生
22、故障,乙将电视机交与丙修理。乙拖时发生故障,乙将电视机交与丙修理。乙拖欠丙的修理费不给,故丙不将修好的电视机欠丙的修理费不给,故丙不将修好的电视机交还乙。因丙欠丁交还乙。因丙欠丁500500元钱,所以丙将电视机元钱,所以丙将电视机抵押给丁。后又因丙欠戊抵押给丁。后又因丙欠戊400400元,所以丙又将元,所以丙又将电视机质押给了戊。电视机质押给了戊。问:问:1 1、该案例中出现的几项担保物权都有效、该案例中出现的几项担保物权都有效吗?吗?2 2、甲可以向戊要求返还电视机吗?、甲可以向戊要求返还电视机吗?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23、、占有、使用、收益收益和和处分处分的权利。的权利。J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如何寻求法律的保护害时如何寻求法律的保护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以要求确提起民事诉讼时,可以要求确认所有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认所有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或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返还不当得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归还失主。”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将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物非法占为
24、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应较大,拒不交出的,应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料资小要求国家赔偿要求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取得赔偿的权利。我国我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第第4条规定:条规定:“行政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
25、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王某将李某价值王某将李某价值12600元的摩托车盗窃后,元的摩托车盗窃后,驾驶该摩托车时因车速太快撞在一棵大树上。驾驶该摩托车时因车速太快撞在一棵大树上。摩托车因损坏严重而报废,王某也受了伤。摩托车因损坏严重
26、而报废,王某也受了伤。后来,司法机关指控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后来,司法机关指控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王某被推上被告席。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王某被推上被告席。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李某就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李某就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自己的摩托车。偿自己的摩托车。v分析书本P67案例以及阅读P68之相关链接 1 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2 2、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3 3、合同的类别、合同的类别4 4、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5 5、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6 6、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1 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同是平等主体
27、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 2、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式和其他形式。3 3、合同的类别、合同的类别v赠与合同赠与合同v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v租赁合同租赁合同v承揽合同承揽合同v技术合同技术合同v委托合同委托合同v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4 4、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1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2)标的;)标的;(3 3)数量;)数量;(4 4)质量;)质量;(5 5)价款或者报酬
28、;)价款或者报酬;(6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8 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5 5、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1 1)要约)要约(2 2)承诺)承诺 6 6、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违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
29、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二)违约责任的特征(二)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它既同刑事责任、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它既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截然不同,又同其他民事责任有别。它行政责任截然不同,又同其他民事责任有别。它除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独自的除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独自的特征:特征:、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首先,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首先,违约责任产生的基
30、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其次,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其次,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义务为前提。、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相对的任意性、违约责任的确定,具有相对的任意性 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自主、自愿约定各自的权利义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自主、自愿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预先约定违约形态,务,同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预先约定违约形态,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甚至约定免责或限责事由。甚至约定免责或限责事由。、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主
31、要是一种财产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会给另一方造成财产责任,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会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而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是弥补或补偿因损失。而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是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我国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13条明确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条明确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中能在特定的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32、,是指违约责任中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债权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债权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第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三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行为的复杂性决定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的违约行为的复杂性决定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的多样性。根据多样性。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7条的规定,违约责任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支付违约金(一)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
33、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由于支付违约金并不以有损害事实为要件。如果约由于支付违约金并不以有损害事实为要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
34、当予以减少或增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减少或增加。加。(二)损害赔偿(二)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具有典型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具有典型的补偿性。损害赔损害赔偿的范围可依合同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若合同当事人偿的范围可依合同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若合同当事人在在 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数额,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数额,或者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则应依其约定
35、或者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则应依其约定支付赔偿金,当事人在约定损害赔偿金或损害支付赔偿金,当事人在约定损害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方法时,应充分考虑签订合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方法时,应充分考虑签订合同的客观情况,并应充分估计到违反合同将会同的客观情况,并应充分估计到违反合同将会带来的损失。带来的损失。(三)继续履行(三)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继续履行尽管未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但它是通继续履行尽管未
36、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但它是通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具有对债务人惩戒的性质,因而不失为一种违约责具有对债务人惩戒的性质,因而不失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任的承担方式。(四)其他补救措施(四)其他补救措施 其他补救措施,是指其他补救措施,是指合同法合同法第第lll条所规定的条所规定的情形,即情形,即“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条的规定仍不能
37、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大小,可以合理选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分析分析书本书本P69P69定金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以及与订金的区别以及P70P70借钱给别人的注意点。借钱给别人的注意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一、消费 (一)消费的含义(一)消费的含义 1、从广义上理解:消费包括生活消费和、从广义上理解:消费包括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即个人对生活资料的消耗和人们在生产消费,即个人对生活资料的消耗和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对生
38、产资料的消耗。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的消耗。2、从狭义上理解:消费仅指生活消费,、从狭义上理解:消费仅指生活消费,即仅指个人对生活资料的消费。即仅指个人对生活资料的消费。(二)消费的意义(二)消费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决定着生产,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决定着生产,而不是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发不是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影响。展起着根本性的影响。二、消费者二、消费者 根据我国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基本含义是:受服务的人。基本
39、含义是:(一)消费者是个人,是购买、使用商品(一)消费者是个人,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1、生活消费的终极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生活消费的终极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对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出于弱者地位;、对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出于弱者地位;3、国际上通常也把消费者理解为个人。、国际上通常也把消费者理解为个人。(二)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二)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由经营者提供的,而不是自己生产、制服务是由经营者提供的,而不是自己生产、制造的。造的。(三)消费者是获取生活资料进行生活性三)消费者是获取生活资料进行生活性消费的个人。消费者所获取的是生活性
40、资料而非消费的个人。消费者所获取的是生活性资料而非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三、经营者三、经营者 经营者是指从事经营加工、制造和销售商经营者是指从事经营加工、制造和销售商品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品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四、消费者于经营者的区别四、消费者于经营者的区别 区分消费者于经营者的标准不是所购买使区分消费者于经营者的标准不是所购买使用的商品的性能是什么,而是其购买的目的是为用的商品的性能是什么,而是其购买的目的是为生活消费,还是为生产经营的需要。生活消费,还是为生产经营的需要。例外:例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
41、于农业生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考虑到农民于消费者类似的境遇,产的生产资料,考虑到农民于消费者类似的境遇,适用消法。适用消法。五、消费者问题五、消费者问题 (一)概念(一)概念 消费者问题是指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消费者问题是指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即消费者受到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的问题,即消费者受到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损害而产生的问题。营者损害而产生的问题。(二)产生原因(二)产生原因 1、作为经营者,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推、作为经营者,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尽量从消费者那里获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尽量从消费者那里获取更多的利润,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利益。取更多
42、的利润,甚至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利益。2、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的、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组织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对此类经提高,组织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对此类经营者而言,消费者只是分散、孤立的个体,营者而言,消费者只是分散、孤立的个体,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明显处于弱势地位。3、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高科技产品大量问世,消费者因为认识步,高科技产品大量问世,消费者因为认识能力的局限,对其难辨真伪、优劣。能力的局限,对其难辨真伪、优劣。4、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类生存、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类生存对商品的完全依赖,使得消费者处于更加不对
43、商品的完全依赖,使得消费者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利的地位。由于上述原因,消费者问题日益突出。由于上述原因,消费者问题日益突出。六、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兴起六、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兴起 消费者问题的日趋恶化和现有法律对消消费者问题的日趋恶化和现有法律对消费者权利保护不足,激起并引发了消费者保费者权利保护不足,激起并引发了消费者保护运动。护运动。(一)在美国(一)在美国 1、1891年,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年,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组织的消费者组织纽约消费者协会在美国纽约成立。纽约消费者协会在美国纽约成立。2、1898年,美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消费年,美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
44、消费者组织者组织美国消费者联盟。美国消费者联盟。(二)在日本(二)在日本 1、1948年,家庭主妇们发起了年,家庭主妇们发起了“清除劣质火柴清除劣质火柴大会大会”,成立了日本主妇协会。,成立了日本主妇协会。2、1956年,日本成立了年,日本成立了“全国消费者团体联合全国消费者团体联合会会”(三)在英国(三)在英国 1957年,成立了英国消费者协会。年,成立了英国消费者协会。(四)在德国(四)在德国 1953年,成立了德国消费者同盟。年,成立了德国消费者同盟。(五)在中国(五)在中国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
45、费者保护运动的的不断发展,并渐渐取得消费者保护运动的的不断发展,并渐渐取得了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许多国家设立了专门了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许多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门法律。(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二)各国立法概况(二)各国立法概况 1、在日本,、在日本,1986年制定了年制定了保护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基本法基
46、本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律。2、继日本之后,泰国、西班牙、英国等、继日本之后,泰国、西班牙、英国等也先后制定了保护消费者基本法。也先后制定了保护消费者基本法。3、在国际领域,、在国际领域,1973年,欧洲理事会通年,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消费者保护宪章;过了消费者保护宪章;1985年年4月,第月,第39届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保护消费者准则的第的第248号决议。号决议。4、在中国,、在中国,1993年,制定了年,制定了中国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制定了反不正当竞;还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
47、食品卫生法等。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等。所有这些表明: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国所有这些表明: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是消费者权利运动向前发展家法制的轨道,是消费者权利运动向前发展的必然趋势。的必然趋势。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为防止消费者权益因其弱势地位而被为防止消费者权益因其弱势地位而被经营者随意损害,国家对消费者给于特别保经营者随意损害,国家对消费者给于特别保护。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在立法上,国家护。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在立法上,国家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场出发,对经营者的从保护消费
48、者权益的立场出发,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约束,偏重其义务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则偏重其权利规范,并对消费范,对消费者则偏重其权利规范,并对消费者权利的实施提供各种保障;另一方面,在者权利的实施提供各种保障;另一方面,在法律使用上,当消费者权利保护于其他权利法律使用上,当消费者权利保护于其他权利保护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保护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利。2、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职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国家鼓励、责,同时
49、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支持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鼓励大众传播媒体对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鼓励大众传播媒体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3、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诈行为做出了加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权益的欺诈行为做出了加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九、中国对消费者权利的专门规定九、中国对消费者权利的专门规定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作了专中国消费
50、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作了专门规定:门规定:(一)安全保障权。(一)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这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消费者的安全权包括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消费者的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而人身安全又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而人身安全又包括消费者的健康不受损害和生命安全保障两包括消费者的健康不受损害和生命安全保障两个方面的权利。个方面的权利。消法第消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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