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告知内容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许可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及工商营业执照;(二)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三)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四)经营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请在申请的公共场所经营项目前打“”):公共场所应当符合
2、的相关规范和卫生标准要求经营项目应符合卫生规范应符合卫生标准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住宿场所住宿业卫生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沐浴场所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应当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使用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属于人防工程的应符合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应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要求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生活美容场所、美发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3、游泳场所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候车(船)室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三、许可办理 (一)申请人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二)申请人提出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
4、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三)办理期限 本行政机关自受理之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监督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2.申请人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并在经营中遵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行政
5、机关将于经营者取得卫生许可证起1个月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立即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4.申请人若需变更、补领、注销卫生许可证,应及时到本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申请人对告知内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承诺内容 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局):本人(单位)(全称 )申请从事(填写经营范围) 经营,经营场所位于 (填写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联系电话: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承诺如
6、下: 1.本人(单位)已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对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已达到告知的许可条件;2.本人(单位)承诺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前,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3.本人(单位)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本人(单位)承诺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有违法现象,愿意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申请人因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被撤销许可的,应当记入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失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其他部门。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告知人: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诺人(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