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案例分析题题库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案例分析题题库 及答案(试卷号:及答案(试卷号:20962096) 案例分析题 1.2009 年 9 月 19 日,某摄影彩扩有限公司打出“某某数码冲印 大减价,每冲洗张 0.58 元收费”、“消费某某数码冲印可办会员卡, 对于消费一定金额的会员可免费赠送数码相机包或者摄像机包” 等广 告。同年 9 月 26 日晚上,摄影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及 等 13 人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针对该公司数码冲印大减价的行为及 数码冲印价格进行协调,会议最后形成了基本价,要求各个经营单位 统一定价,每张价格不低于 0. 70 元,(
2、成本价为 0.55 元)对违章会员将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参会其中六家单位的经营者在该彩扩经营制度上签名。 试分析: (1)某摄影彩扩有限公司的减价行为和赠送行为,是否属于违法 行为?为什么? (2)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经营者的行为是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为 什么? 答: (1)该摄影彩扩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定价行为。(4 分) 我国价格法第 11 条规定,经营者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 格的权利。(4 分)数码冲印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市场主体 有权自主定价,摄影彩扩公司的优惠活动也属于正常的市场促销活 动。(3 分) (2)行业协会人员与有关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第 1
3、4 条第(一)项规定,属“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损害其它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违法的行为。(5 分) 该行为违背了经营主体的自主定价意志, 形成的统一定价消除了市场 主体的市场竞争,保护了低效率,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4 分) 2赵某系某上市公司经理。由于该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估计 公司年报公布后,本公司股票的市价将会有较大的上涨,赵某便将此 情况告诉了其朋友刘某,刘某据此消息购买了该公司股票 5 万股。该 公司年报公布后其股票果然上涨,刘某抛出股票获利 7 万元。 试分析: (1)赵某上述行为是否违反我国证券法? (2)若违反,违反了哪些规定? 答: (1)赵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
4、证券法的规定。(4 分) (2)证券法第 73 条规定: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2 分) 证券法第 75 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 幕信息。”(2 分) 本案中, 该上市公司上年度业绩优良, 预计年报公布后其股票市 价会有较大上涨,又因该信息尚未公开,故该信息为内幕信息。(4 分)同时,赵某系上市公司的经理,属于知悉公司内幕的知情人员。 (4 分)赵某利用其特殊地位将公司经营的内幕信息泄露给刘某,属 于泄露公司内幕信息的行为。(4 分) 3.
5、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型汽车,该车在有些新的设计不够成熟, 结果导致部分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了故障,并因此造成了交通事故。事 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不向受害人提供赔偿。 试分析: (1)消费者在消费时所应享有的法定权利有哪些?请逐一列举出 来。 (2)根据题中所述,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答: (1)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下列权利: 保障安全权。(2 分) 知悉真情权。(2 分) 自主选择权。(2 分) 公平交易权。(2 分) 损害求偿权。(2 分) 依法结社权。(2 分) 获取知识权。(2 分) 维护尊严权。(2 分) 监督批评权。(2 分) (2)该公司
6、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和损 害求偿权。(2 分) 4. 某市的张女士打算购买某知名商品“玫而美”牌女套裙,遂去商 场购买了一套。回家后却发现,此并非“玫而美”牌服装,而是某服 装公司生产的设计和外包装与 “玫而美” 十分相似但名称为 “玖而美” 牌服装。于是,张女士向玫而美公司投诉。玫而美公司经调查发现, “玖而美”牌女套裙的标志和设计风格与“玫而美”非常相似,且售 价仅为“玫而美”的 2/3,遂向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该“玖而美” 生产制作单位某服装公司。 试分析: (1)某服装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若是违法,违反了我国哪部法 律?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2)请具体阐述某服装
7、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的哪条规 定?该行为属于该规定中哪种表现形式? 答:(1)某服装公司的行为违法,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有关规定。(3 分)属于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不正当竞 争行为。(3 分) (2)本案中,某服装公司的行为属于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 5 条的规定。(3 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5 条规定;经营 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假冒他 人的注册商标;(2 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装潢, 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 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2 分)擅自使用他人 的企业名称
8、或者姓名,引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2 分)在商品 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 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2 分) 某服装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 5 条所 列举的第二种不正当手段。(3 分) 5. 甲、乙、丙、丁、戊欲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 册资本 200 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 由甲任执行董事; 不设监事会, 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 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 C 公 司。 试分析: (1)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
9、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答:(1)公司法第 51 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 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第 52 条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3 人。股东人数 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 1-2 名监事,不设立监事 会。”(6 分)所以,该案中,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设立合法,服装公 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4 分) (2)乙向 C 公司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 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 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10、不 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5 分)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 行使优先购买权。(5 分) 6甲、乙、丙、丁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约定,甲、乙对合伙 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且不参加经营管理,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 期限。合伙企业设立 2 年后,丁提出退伙。此时,该企业的债权人戊 就退伙发生前的债务要求 4 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戊的要求,丙 认为自己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丁认为自己已
11、经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试分析: (1)该合伙企业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丁的退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对于戊的要求,各合伙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1)合伙企业合伙人为 4 人,符合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 企业必须有 2 个以上合伙人的要求;(3 分)合伙协议约定 2 名合伙人 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都必须承担 无限责任的要求;(3 分)但是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部分合伙人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3 分) (2)丁退伙不违反法律。(2 分)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 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 合
12、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3 分) (3)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 分)要求合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符合法律规定。(3 分) 7. 某商场在年终时为加快资金的流动,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 品。将即将到期的罐头、食用油等食品一次性处理销售,并将一部分 因季节更换而积压的商品,打对折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 试分析: (1)该商场此次低于成本的价格行为是否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 竞争? (2)在什么情况下低于成本销售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1)该商场低于成本的价格行为不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 争。
13、(3 分) 商品的价格由成本、利润、税款、流通费用几部分构成, (1 分) 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因此在收回成本投入的同时,还要获取利润。 (1分) 正因如此企业销售商品的价格在正常情况下肯定要高于成本,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企业才不得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2 分)如果这种降价销售并不针对同业竞争者,而恰恰是客观经济规律 的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种销售是允许的。企业的这种降价 销售策略是合法的。(2 分)该商场为了加快资金的周转,对某些商 品降价销售,没有排挤竞争对手的意图。食品即将到期,如不尽快销 售,就会造成浪费,低于成本销售可以减少一些损失。商品由于季节 的积压既造成仓储费用,又影
14、响了资金周转,低于成本销售也是为了 避免浪费和减少损失。(3 分) (2)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 不正当竞争行为: 销售鲜活商品;(2 分)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2 分) 季节性降价;(2 分)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2 分) 8. 2001 年,某省某县 19 户村民在县种子站购买了某农技研究所培 植的高产抗病棉花种子。共插了 100 亩大田,由于棉花种子内掺有劣 质的种子,结棉铃少、又不抗蚜虫,致使每亩棉花严重减产。受害的 19 户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联名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试分析: (1)种子质量问题是否可适
15、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消费者协会是否可受理此案?若能受理,消费者协会应行使 什么职能? 答:(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指: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其权益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4 分)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应当 遵守该法;(4 分) 对于上述具体情况该法未做规定的, 应当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如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4 分) 农民购买、 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应参照该法执 行。(4 分) (2)此案中村民所购买的棉花种子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 资料,因此,可以由消费者协会受理此案,
16、并由消费者协会行使调解 处理的职能。(4 分) 9. 中方 8 企业签订协议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C 公司。 各出资 l5 万元, 以 30 万元为注册资本。当年 1 月 29 日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审批。3 月 9 日 C 公司召开首次董事会形成关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决议:承 包单位为 B 企业,约定承包期是九年,平均每年上交两万美元给外资 方,承包结束之后 C 公司的外资方的全部股本资产归中方投资者。合 同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后来 A 企业要求 8 企业履行合同并请当地政府 协调未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 C 公司返:j 丕合营资产,要求 8 企业 支付承包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在承包期期间,B 企业
17、和 c 公司因在 法定期限内未进行年检已经分别于 01 年和 02 年被吊销营业执照,C 公司在 A 企业起诉时尚未进行清算。 试分析: (1)本案中合营企业的发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法院是否应该支持 A 企业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1)合营企业发包合同无效。(3 分) 按照法律规定,C 公司成立后,应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 营范围内并按合营合同的约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 分)而从 C 司关 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与 B 企业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可 以认定, 该承包经营合同实质上是外方投资者 A 公司以推行承包经营 的名义掩盖其在合同存续期间收回投资款的目的, 承包经
18、营合同违反 了对外经济贸易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的有关规定,因此,该承包经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且合同 自始无效。(4 分) (2)依照法律规定,合营企业 C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仅 可以在对 C 公司资产清算并清偿债务后, 对剩余的财产方可按照合营 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C 公司尚未进行清算,A 企业作为合营企 业的一方投资者没有要求 C 公司返还合营企业资产的权利。(5 分)承 包合同虽约定 8 企业需向 A 企业支付承包费, 但合同签订双方是合营 企业 C 公司和中方投资者 B,A 企业并非承包经营合同的任何一方。 在合同双方当事人 C 公甸和
19、B 企业均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A 企业对承包方 8 企业并不享有任何实体权利; 而且承包合同应认定为 无效合同,因此,A 企业诉请 8 企业支付承包费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损失无法律依据,法院应不予支持。(5 分) 10. 甲系某地造纸厂厂长,他于 2005 年 3 月至 4 月的某二天,召集 该厂主管经营的副厂长、财务科长、副科长、出纳和该厂劳动服务公 司的出纳到其办公室, 上述人员共同对该厂劳动服务公司上年度的财 务支出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将余额结 转到新韵账簿上,由在场人员签名。之后,甲决定沿用该厂以往的做 法,将审核过的会计资料让他人拿到锅炉房烧毁。20
20、06 年 4 月 5 日, 甲仍然沿用前次的做法, 将审核过的该厂财务资料和该厂劳动服务公 司上年度的财务流水账、凭证等会计资料,指使他人烧毁。两次烧毁 的会计资母涉及收入金额共计 55679552 元。 试分析: (1)甲烧毁已经审核的会计资料的行为是否违法?依据会计法 和刑法的有关规定说明理由。 (2)如果甲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追究其何种责任? (3)试分析为什么法律规定要求企业保留已经审核的会计资料? 答:(1)甲的行为违法。(2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23 条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 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
21、 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刑法第 162 条规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 (2)会计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隐匿或者 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 授意、 指使、 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伪造、 变造、 编制、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可以处以罚款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甲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收入高达 55679552 元,情节严 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档案
22、资料是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证据,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是会计法规定的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充分利用会计档案资料对于指导生产经营管理、 查证经济财务问题都 有重要作用,它们不仅对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发挥重要作用,而且是有 关外部监督检查机关监督的依据。 11. 某大商场 2004 年 4 月发生下列几笔购销业务: (1)从某服装厂购进货物为 500000 元,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 85000 元,购进该批服装在入库时发现部分服装的质量不合格要求, 因而退回 60000 元; (2)向某无线电厂购进收音机 l000 台, 价格为 240 元一台, 发票 注明进项税额为 40800 元;
23、 (3)该月商场总的销售收入 3650000 元(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以上材料,分析并计算该商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要求按 步骤列出计税公式进行计算) 答: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3 分) (1)先算出该商场的当月销项税额:(2 分) 当月销项税额=365000017=620500 元(2 分) (2)再算出该商场的当月进项税额:(2 分) 此商场因进货退回而收回的服装的增值税额, 应当从当期发生的 进项税额中减去,(3 分) 即:进项税额=85000-(6000017) =74800 元(2 分) 因此,该商场当月进项税额总和=74800+40800=115600 元(2
24、 分) (3)因此,该商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 分)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620500115600=504900 元(2 分) 12. 某市民营企业欣达厂与法国吉利士公司达成共同举办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合同。合同中有如下约定:欣达厂以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作为 合作条件,法国吉利士公司以现金、设备和商标为合作条件,欣达厂 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国吉利士公司对合作企业债务承 担有限责任;合作企业设联合管理委员会,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 业的权力机构;合作企业设总经理 1 人,总经理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合作期满前 5 年,合作企业每年无论企业盈亏均支付法国吉利 士公司固定投资回报 80
25、 万元,之后每年中外合作双方按照 6 比 4 的 比例分配利润,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及权益归欣达厂 所有。 试分析: 上述约定中,哪些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答:关于合作各方的责任形式的约定违法。(3 分)根据有关法 律规定,合作企业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 的合作条件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 业,合作各方是合伙关系,各方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分) 关于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约定违法。(3 分)根据有关法律 规定,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 员会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 分) 关于利
26、润分配的约定违法。(3 分)中外合作者可以在合作协议 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但是在合作企 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国合作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2 分) 本案合同中关于合作企业每年无论盈亏向法国吉利士公司支付 固定回报的约定,可能造成在合作企业未弥补亏损前回收投资的情 况,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3 分) 13郭某在商场购买一台液晶电视机,并附有产品合格证。郭某 使用两个月后, 电视机出现图像不清的现象。 郭某去找商场要求更换, 商场辩解称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要求郭某与电视机厂进行交涉。 试分析: 商场的抗辩理由是否合法? 答: 商场的抗辩理由不合法。(5 分) 根据我国产品
27、质量法第 40 条规定,只要销售者出售的产品 存在质量瑕疵,销售者均应该承担瑕疵责任,即负责修理、更换、退 货。 (5 分)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损失。 (5 分) 因此, 在本案中郭某购买的电视机存在瑕疵, 商场理应对缺陷产 品予以更换,不能因为电视机并非其生产,而拒绝消费者的请求。销 售者如果依法进行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责任 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5 分) 14. A 企业是在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2014 年 8 月 1 日,由于管理不善,自身状况已不能维持企业生存,A 企业厂长决定 向本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8、法院经过调查,于 8 月 20 日发布受理该破产案件的公告,然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 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B 担任债权人会议 xx。 12 月 1 日, A 企业的债权人 C 向法院申报其拥有的 A 企业的债权, 法院将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对 C 进行了补充分配。2014 年 12 月 20 日,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企业破产,2015 年 2 月 1 日破产程序终结。 试分析: 该企业破产过程中,有哪些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答: (1)向本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是不合法的。(3 分)破产案件的管辖依破产企业的工商登记情况而定,基层人民法院 一般管辖县、 县级市或
29、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 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 分)本案中的 A 企业是在 甲市工商局登记的,应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而不应向 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2 分) (2)B 担任债权人会议 xx 不合法的。 (3 分)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 60 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 xx1 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 权人中指定。”而本案中,作为债权人会议 xx 的 B 是有财产担保而 又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有财产担保而又未放 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中是没有表决权的, 所以
30、也就不 能成为债权人会议 xx。 (3)法院对 C 进行的补充分配的行为不合法。(3 分)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这一期限自人民 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30 天,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债权人逾期未申报的,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 其进行补充分配。(3 分) 15. 公民甲与某上市公司经协商决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协 议中规定:某上市公司向合伙企业投资 30 万元,甲负责经营管理, 甲以其劳务作为投资,但未进行评估作价,也未在合伙协议中予以记 录。随后,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合伙登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未 经认真审核就作出登记
31、决定, 并颁发了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 。 随后, 甲在经营中一直使用某上市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试分析: 请用合伙企业法有关合伙企业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分析上 述案例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1)设立普通合伙企业要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自 然人的, 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因此,本案例中某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合法律规定。(4 分) (2)合伙人用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经合伙人确定后在合伙协 议中载明。 本案例中公民甲用劳务出资的情形未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不 符合法律规定。(4 分) (3)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该普通合伙企
32、 业被批准后未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而是以某上市公司的 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4 分) 16. 章某从 B 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不到一个月就频繁的死机, B 公司为章某修理了二次,但是均不能正常使用。章某提出退货,B 公司未同意。 法院请专门部门鉴定,认定产品质量确有问题。 试分析: 请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规定分析 B 公司是否应承担退货的 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1)B 公司应承担退货的法律责任。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4 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 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请求,以修理、 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
33、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 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5 条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 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3 分)本案中,章 某的手机已经由 B 公司予以两次修理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根据法律的 规定 B 公司有责任为章某办理退货。 17. A 公司与 B 公司销售部订立一份化肥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B 公司销售部负责供应 A 公司化肥 20 吨,并规定了交货日期和方式,A 公司应预付定金 20 万。此外,合同中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在 合同履行期到来时,B 公司销售部未能交付化肥。对此,A 公司要求 乙公司销售部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查,
34、B 公司销售部乃 是 B 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未领取营业执照且未取得法人资格。 试分析: (1)B 公司销售部是否能够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签订合同?为 什么? (2)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 立的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2 分)本案中,B 公司的销售部只是 B 公 司的内部职能机构,既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也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 它无权作为经济法主体与 A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4 分) (2)本案中,由于 B 公司销售部不能作为经济法主体对外签订合 同,因此,A 公司与销售部之间的化肥买卖合同无效。(3 分)根据 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
35、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能履行。双方对合 同不能履行的后果均负有责任,根据平等原则以及民法通则的有 关规定,B 公司销售部应该将 A 公司的定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还给 A 公司,而 A 公司无权要求 B 公司销售部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应按各自 的过错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3 分) 18. 甲厂是国有企业,经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其试点计划为:(1) 以甲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2)股份 公司中,预计资本总额为 8000 万元,发起人股东占总股本的 70%, 其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资产占总股本的 47%,发起人股东 的货币出资金额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36、另向社会募集股 份,占总股本的 30%。 试分析: (1)对于甲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是否 合法?为什么? (2)该厂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部分是否合法?为什 么? 答:(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有两种: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人可以根据情况自由选择设立方式,但设 立方式都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3 分)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 所。”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至少应该是两人,所以本案中甲 厂作为独家发起人是不合法的。(3 分) (2)我国公司法对于
37、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出资的形式的规定 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 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3 分) 本案中, 甲厂以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部分已经占总 股本的 47%,使得货币出资低于 30%,因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度, 是不合法的。(3 分) 19. 个体户黄某于 2004 年起开办了一个汽车修理部,当年应纳税营 业额为 5 万元。同年 6 月, 黄某历经一十余年, 呕心沥血写成自传体小说 奋斗之光 出版,
38、 获得稿酬 3 万元。但黄某的这些行为都没有进行纳税中报和税务登 记,被税务机关查实后,对黄某作出了追缴税款的行政处理决定。黄 某对处罚果不服,认为以上收入皆是自己辛勤劳动所得,属于勤劳致 富,税务机矣不应对其征税,拒绝执行该政处罚。 试分析: (1) 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包括哪些税种? (2) 在本案中,黄某应缴纳哪几种税? (3) 黄某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黄某和税务机关若有争议, 双方可以以采取哪些法律行为? 答:(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包括的税收种类有: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乡维护建 设税、关税等。(3 分)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所得税等。(3 分) 财产税:资源税、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 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 (3 分) 行为税:筵席税、屠宰税、印花税。(3 分) (2)本案中,黄某应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3 分)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88 条的规定,黄某作为纳税人, 其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不合法的。(2 分)如黄某对税务机关的处理 结果有异议,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则可以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黄某如果继续不履行纳税义务,也不提起行政 复议的话,税务机关则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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