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既要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经营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要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和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产的法律、法规“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确立的基本治国方略,已成
2、为我国的宪法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们法治建设所要达到的目的。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同样必须坚持法治的原则。对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标准,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尊重科学,探索和把握规律,运
3、用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系统分析及安全评价、事故预测、标准化作业等安全生产的现代化管理方法,更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是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位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
4、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单位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石。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二
5、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第二节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职责管人员的安全职责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责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在第十八条进一步规定了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责: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
6、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
7、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第三节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的法律责
8、任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处主要介绍违反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一、安全生产法中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一、安全生产法中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为及法律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
9、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试合格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遗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
10、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2)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
11、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3)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
12、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
13、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4)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及法
14、律责任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1)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2
15、)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
16、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2)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7、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6)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
18、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9)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
19、法律责任1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
2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
21、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5)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2)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
22、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3)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4)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6)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7)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
23、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2)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
24、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3)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5)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
25、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6)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
26、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别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
27、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7)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
28、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
29、险化学品的;2)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3)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使
30、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出借或者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单位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向个人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0)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
31、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2)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3)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
32、输危险化学品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4)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5)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6)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
33、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7)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2)通过内河封闭水
34、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3)通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4)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学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
35、任(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2)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4)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4
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2)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3)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4)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
37、地公安机关报告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5)对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由公安机关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
38、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1)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水路运输企业未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2)通过内
39、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3)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未将有关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经其同意的;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4)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未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或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未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驳作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18)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法律责任责与法律责任多谢大家!多谢大家!江门市安兴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江门市安信职业安全培训有限公司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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