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监”和“管”一个都不能少 纵观一些单位发生的生产事故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大都是对重点装置、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工程施工、检维修作业的监管不力,使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或在执行规章制度时走样变形。 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证明,安全生产重在监管。所谓 监 ,就是对每一项生产操作维修或施工,监管部门人员都必须全天侯、全方位、全过程紧盯现场,进行监督监护监察,不能以点带面,更不能有始无终,使监督监护监察时紧时松。所谓 管 ,就是对在监督监护监察过程中发现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安全规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履行管理职责,及时进行批评制止和纠正,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当老
2、好人任其发展,结果导致小问题小隐患诱发大事故。 要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必须彻底克服规章制度和现场执行 两张皮 的现象,彻底根治思想麻痹、作风懈怠、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加强对重点装置、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的监管,加强对承包商管理和工程施工、检维修作业的现场监管,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范和监管。还要深刻吸取身边和其他单位的事故教训,认真反思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到自查自改自警自醒,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提高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力,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更是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有效措施和安全生产的法宝。所以,安全生产不但要监督到位,更要管理到位,只有抓重点抓关键抓要害,对 三违 现象不留情面,细抓严管,才能使事故没有空子可钻,也才能使各项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2